4.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本项目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9.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 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要求有担任类似防水工程项目经理的业绩证明。安全负责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4、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至少2个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 技术能力与施工装备审查:(1)施工机械设备:要求投标人拥有或承诺租赁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专业机械设备,并提供设备清单。
(2) 技术支持与方案能力:提交详细的施工计划、施工进度、安全保证及文明施工、质量保证措施、现场环境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