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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全市交通建设2026年第一次电子招投标活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的通报
索 引 号:01410971X/2026-0001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交建〔2026〕8号 发布机构:市交通局
生成日期:2026-04-23 公开日期:2026-04-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根据《常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全市交通建设2026年第一次电子招投标活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常交建〔2026〕4号),市交通运输局于2026年4月21日组织开展了全市交通建设2026年第一次电子招投标活动集中检查工作。现将抽查结果通报如下。
关于全市交通建设2026年第一次电子招投标活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的通报
常交建〔2026〕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常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全市交通建设2026年第一次电子招投标活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常交建〔2026〕4号),市交通运输局于2026年4月21日组织开展了全市交通建设2026年第一次电子招投标活动集中检查工作。现将抽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抽查工作开展情况

市交通运输局从2026年1月-3月期间的22个交通建设项目中,抽取了6个项目(占比27.2%)和4名检查人员,并在局网站进行公布。同时,通知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前报送招投标备查资料,确定抽查时间。

(一)抽查对象

1.2026年常州市普通国省道养护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2.南京至常州高速公路金坛至武进段施工图勘察设计及咨询项目;

3.沪武高速公路扩建常州经开区段配套工程中吴大道下穿、S232并行沪宁沿江高铁段施工项目;

4.社头桥路(西钱线-武玉路)建设工程施工项目;

5.青洋路(老342省道-宜兴界)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6.常州市武进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提升工程花海大道(延政西路-嘉成路)工程绿化施工项目。

(二)检查人员

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包旭、邵壹、杨磊、何雨。

(三)集中抽查时间

2026年4月21日。

(四)抽查方式

查阅档案资料、查看网上信息、询问等。

(五)抽查内容

1.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

2.开标评标定标;

3.异议、投诉处理;

4.签订合同;

5.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6.其他需要检查。

二、抽查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全市招投标市场总体规范有序,招投标活动基本公开、透明。各单位在招投标活动中均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部省市有关规定,严把项目招标条件设置,维护招投标公平公正,全面取消投标报名环节,促进从业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未发现有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外地企业设置不合理限制、歧视性条款和壁垒情况,保障了各种性质的企业平等参与我市交通工程招投标活动。

(二)主要存在问题

(1)2026年常州市普通国省道养护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人:常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常州泽舟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无。

(2)南京至常州高速公路金坛至武进段施工图勘察设计及咨询项目(招标人:常州市宁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招标人信用承诺书中存在其他项目的相关内容。

(3)沪武高速公路扩建常州经开区段配套工程中吴大道下穿、S232并行沪宁沿江高铁段施工项目(招标人: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合同专用条款第5页,4.1.10项提及创建“平安工地”市级示范工地,目前该项创建活动已暂停。

(4)社头桥路(西钱线-武玉路)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招标人: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江苏武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P76项目专用合同条款4.3中规定“不得将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应更新为“不得将苏交规〔2025〕2号文件《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附件中明确的不得分包的主体和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该条款提及的《江苏省公路工程劳务合作合同》(示范文本2015年版)应更新为《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劳务合作合同》(示范文本2025年版)。

(5)青洋路(老342省道-宜兴界)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招标人:常州市武进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常州市长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招标公告中项目批准建设的单位写的是常州市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委员,应为常州市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

(6)常州市武进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提升工程花海大道(延政西路-嘉成路)工程绿化施工项目(招标人:常州市武进区嘉泽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江苏武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P91专用条款4.1.10 条载明“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交通、生产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以及与其他第三方发生的任何纠纷或事故,发包人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中发包人“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表述太过绝对。

2.招标代理评价意见表中“与招标有关的其他事宜”经办人跟招标代理合同中载明的不一致。

三、有关要求

1.招标人与招标代理需进一步重视招投标工作,重点掌握招投标、安全、环保、农民工管理等各方面新政策、新要求,切实提高招投标管理水平,保障工程建设。

2.按照招投标系统整治相关工作要求,请招标人建立健全内部分岗设权、分事行权、集体决策、监督追责等管理机制,防止招投标工作负责人员、经办人员以权谋私、逃避责任。

3.检查组将根据现场发出的《责令整改通知书》和本次检查通报,督促责任单位整改落实到位,并要求整改情况(招标人需盖章)于4月30日前报送常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邮箱470432384@qq.com。必要时,检查组将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工作。

联系人:张先琪;联系电话:85686231。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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