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依据
1、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在常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我市经济发展的评价激励办法》的通知(常政办发〔2014〕26号);
2、常州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评价激励细则(常政金发〔2014〕9号)
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在常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制造业发展评价激励办法》的通知(常政办发〔2016〕165号)
二、考核内容
1、加大信贷有效投入、支持重点经济建设、提高存贷比、服务小微企业、金融支持科技、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创新融资方式、减费让利、防范金融风险九项内容,权重75%;
2、制造业信贷投放、制造业贷款占比两项指标,权重25%。
三、考核过程
1、数据来源:各项业务数据来源于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和常州银监分局。
2、计算方式:根据评价激励细则里的公式计算得分,按权重比例综合得分。
3、加分因素:综合考虑制造业信贷投放的增量、增速和制造业贷款占比。
2016年度在常银行业考核奖励结果(财政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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