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节水减排、体现节水优先,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建设生态文明、推动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常州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修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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