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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决策部署,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住房发展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苏建函住保〔2025〕54号),围绕建立“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机制,促进市场供需平衡、结构合理等目标,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特编制《常州市2025年住房发展计划》,重点工作如下:
一、合理确定住房供应规模
积极落实土地供应调控政策要求,坚持“以需定供”,围绕“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统筹“市场+保障”,合理安排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和时序,稳定市场预期。强化研究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品质、助力转型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以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
二、持续健全住房保障体系
深化保障性安居工程。2025年计划新开工(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4246套(间),计划发放公租房租金补贴16720户(人);计划实施城市危旧房改造32套(间)。
深化公租房保障。根据2024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调整公租房申请家庭收入线标准;修订公租房管理办法,适应住房保障发展新情况新变化,理顺管理体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范围;优化准入条件和审核流程,进一步提高住房保障审核效率和管理水平;整合各相关文件内容,确保政策的规范性和统一性。
探索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出台《常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明确保障性住房工作的实施主体、对象标准、建设标准、价格管理、配售机制、退出机制以及各部门的职责分工等,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轮候库建设和配售工作。
深化人才公寓。发挥行业协会和行业党委的作用,全面提升人才公寓运营服务水平;持续完善“人才公寓在线”系统功能,持续优化用户体验,开发完善就业创业、留常安居、政务服务、人才信息库等功能;通过党建品牌建设,以服务青年为宗旨,开展学习提升、交流互动、志愿服务、文化体育等各类青年人乐于参与的活动,打造充满活力与凝聚力的青年居住与交流平台,增强青年人才对城市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三、全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
根据国家和省、市工作要求,有序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按照“应改尽改”要求,把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老旧小区全部纳入改造计划,打好本轮老旧小区改造收官战。2025年,全市计划完成26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涉及居民1.28万户。同时,将老旧小区改造与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四好”建设相结合,一体谋划、一体推进,有效提升城市安全韧性宜居水平。
四、探索推进城中村改造
全市今年计划实施城中村改造村(居)民5000户以上。聚焦民生改善,优先改造群众需求迫切、安全隐患突出的城中村;聚焦止跌回稳,通过购买存量住房用作安置房等方式筹集房源,满足村(居)民自主选房需求。
五、深化完善物业管理体系
深化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模式。探索推进“阳光大物业”“阳光信托制”“城市大管家”“阳光酬金制”管理模式,有效破解我市物业管理服务行业的重点难题和瓶颈问题。统筹推进住宅小区物管会(业委会)的组建工作。逐步开展“物业服务+公益服务”“物业服务+特约服务”工作,更好满足居民多样化多层次生活需求。指导各地推广使用“阳光物业”平台,强化信息公示公开,大力推进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等公共事项线上投票表决,积极开展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及时回应业主诉求,切实提升物业管理效能,真正实现“我的小区我做主”。
六、探索加大改善型住宅供应
以建设“好房子”为目标,积极推进改善型住宅供给,以完善住宅全生命周期管理为抓手,推动改善型住宅开发建设工作的有效落实,从规划引领、土地供应、项目设计、开发建设、运营维护等环节全链条植入改善型住宅开发理念,凝心聚力推动项目实施;以打造“好社区”为引导,打造,围绕如何让高品质改善型住区服务变得更完整,积极探索经验、方法和路径,坚持样板先行,注重示范引领,并将“幸福社区”试点工作纳入民生实事工程;以提供“好服务”为标配,推动物业服务规模化、品牌化经营,提升整体服务水平,探索推动国有企业进入物业服务领域,推动物业服务的高品质可持续发展。2025年,会同资规部门积极研究《常州低密度精品住区空间布局分析》,以中吴地块3期、乌衣浜及开放大学周边地块作为试点,以点带面推动改善型住宅建设试点工作,以改善型住宅的成功落地激发市场活力、提振市场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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