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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对常州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提案第0082号的答复
索 引 号:MB1681397/2025-0007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市监复〔2025〕62号 发布机构:市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2025-06-05 公开日期:2025-06-0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对常州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提案第0082号的答复
关于对常州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提案第0082号的答复
常市监复〔2025〕62号

罗军委员:

民革界提出的《关于构建“三位一体”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全链条”护航新质产业发展的建议》我局已收悉,经与市中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部门协商沟通,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情况

(一)构建商业秘密保护长效机制

市市场监管局制订出台了《常州市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建设标准》和《常州市商业秘密保护指导站(维权联系点)建设与服务办法》,持续深化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区、示范点、保护基地的培育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指导站7家,示范点22家。市公安局梳理全市星级企业、专精特新、制造业单项冠军、“独角兽”、“瞪羚”和新能源领域等重点企业1200余家,建立全市知识产权保护重点单位库,制定《商业秘密保护体检清单》,对64家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开展“入户体检”。市中院与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服务创新发展 深化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的工作意见》,建立与行政部门的信息共享、办案协作、维权援助等联动机制, 推动形成商业秘密保护合力。

(二)强化商业秘密保护执法协作

我市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打破侵犯商业秘密案件“无鉴定报告不受案”的惯例,使用专家意见、行业协会分析报告代替鉴定机构报告,降低受案门槛。市市场监管局、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科技及人社等部门建立商业秘密保护协作联动机制,实现了商业秘密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民事保护信息互通及工作衔接,共同破解商业秘密保护难题。协作联动机制运作以来,全市共查处涉及新能源、集成电路等领域侵犯商业秘密行政案件5起,罚没80万元。破获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3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7人。

(三)健全商业秘密保护服务体系

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及市中院等部门成立“商业秘密保护联盟”,汇聚各方专业力量,共同打造商业秘密保护专业服务团队,指导企业开展商业秘密泄露和侵权风险的评估、识别、取证、处置等工作,协助企业将保护要求内嵌入内部治理架构。依托常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串联并线市市场监管局商业秘密保护指导站、市中院知识产权巡回审判点、知识产权保护检察工作站、警务工作站等机构进行,打造一站式维权服务平台。积极组织相关鉴定机构开展专业培训,进一步提升鉴定能力水平,全力支持和服务企业开展商业秘密保护。

(四)提升商业秘密自我保护能力

市市场监管局深入开展商业秘密保护服务月活动,将商业秘密保护培训纳入常州市“启明星”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行动计划,在常州大学设置商业秘密保护政策研究中心,开展专题培训30多场次,累计培训企业2300余家。编印《经营者商业秘密保护指导手册》普法读本、《商业秘密保护“小秘笈”》《商业秘密保护“八问”》等宣传资料,在“3•15”“4•26”等重要时间节点进行发放,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提升全社会对商业秘密保护的了解认识。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常州民革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对全市1500余家企业围绕商业秘密保护开展问卷调查,及时发现企业在商业秘密保护的薄弱环节,并提出整改意见,受到企业好评。

二、下阶段工作措施

(一)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立法研究

司法行政部门将持续关注商业秘密保护国家、省级以及兄弟城市的立法动态,对我市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对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研究论证。对列入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的商业秘密保护立法项目,指导起草单位开展调研起草,提高立法质量。

(二)提升商业秘密保护服务能力

公安部门计划筹建“常州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规划建立商业秘密鉴定工作站、商业秘密保护服务研判中心。针对企业面临的商业秘密侵权风险、保护策略制定等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与研判,为企业提供更加专业、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服务,不断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探索商业秘密保护行业标准

市场监管部门将聚焦常州“新能源之都”产业特色,联合新能源行业龙头企业制定商业秘密保护标准,总结提炼通用化保护模式与实践经验,推广至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构建精准适配的行业标准体系,推动全市商业秘密保护工作迈向规范化、专业化新阶段。

签发人:吴小华

经办人:黄 鹏

联系电话:0519-88588107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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