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常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有效保护、传承和发展常州的文化遗产,促进常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常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规定,我市在对全市历史文化资源普查和梳理的基础上,明确了常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名录(第二批),共237处(项),现予以公布。请你们对照《常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要求,认真做好相关保护工作。
附件:常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名录(第二批)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8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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