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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交通运输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
索 引 号:01410971X/2016-0001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财政预决算公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2016-09-09 公开日期:2016-09-0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15年度部门决算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运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地方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拟订和组织实施公路、航道、港口、地方铁路、航空、城市公共交通、交通物流等行业发展战略、产业政策;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工作。

    2、组织编制全市交通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参与现代物流、城市公交、轨道交通等建设规划;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工作。

    3、组织实施交通重点工程建设;负责职责范围内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的行业管理;负责地方铁路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引导地方航空产业发展,依法监管民用机场、航空企事业单位。

    4、依法承担并实施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督;指导城市客运管理和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全市路政、航政、运政、港政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内河通航水域水上安全监督、救助打捞工作;负责船舶检验和船舶防污染监督管理工作。

    5、组织协调交通综合运输方式的发展,监督交通物流业政策和标准的实施;指导交通运输枢纽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运输。

    6、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投融资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协调并参与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负责提出交通运输专项资金安排意见;负责交通运输预算资金的申请、拨付和监管;指导交通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7、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并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工作;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工作。

    8、负责实施交通运输行业科技与信息化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重大交通科技项目攻关;指导并监督交通运输行业质量、技术、信息、环保和节能减排工作。

    9、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利用外资和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10、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本级

行政单位

常州市公路管理处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常州市航道管理处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常州市运输管理处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常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常州市铁路民航事务中心

全额事业单位

常州市交通运输信息中心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交通规划研究取得新进展。综合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和港口、机场、公交、信息化发展规划以及市域规划铁路线站位方案研究、德胜河航道整治重要节点规划研究等支撑性、前瞻性规划研究得到加强。制定行政区划调整交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常宜高速公路、苏锡常南部通道高速公路、通用机场以及一批国省干线公路项目前期工作顺利推进。

    二是工程建设取得新成绩。常溧高速公路、延政路西延、金武路和240省道快速化改造工程以及238省道、溧阳东环线建成通车,长虹西路快速化改造开工建设。市域三级航道网航道整治工程基本完成,录安洲4号泊位10万吨级码头和京沪高铁客运北站建成投用。

    三是运输服务再出新举措。常州机场成为全省第三个民航局批复的国际机场,先后开通日本、泰国、台湾、老挝等航线航班,建成北广场、江阴、溧阳、金坛城市候机楼,东航基地开工建设。礼河公交枢纽、新北立体公交停车场建成投用,市区公交结合地铁施工调整优化线路182条,公交无人售票实现全覆盖,公交车空调实现智能远程控制。溧阳市镇公交实现公车公营,全市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达到5A级。大力实施“互联网+道路客运”战略,常运集团“巴士管家”服务平台在全省推广应用。安邦物流甩挂联盟入选交通运输部甩挂运输试点项目。

    四是行业治理取得新成效。圆满完成交通运输部干线公路管养大检查各项迎检工作并获得优异成绩,104国道创建成为交通运输部“畅、安、舒、美”示范路,全市干线公路路况条件和综合环境进一步提升。“平安交通”创建迈上新台阶,安全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港口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全面实施电子运单管理。全面开展行政执法教育整顿专项活动,进一步规范交通执法行为。

    五是发展保障能力得到新加强。交通筹融资工作实现历史最好水平,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行政区划调整配套改革、交通运输部“三基三化”建设试点工作积极推进,城市公共客运纳入地方立法课题库。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具体公开表附后。

第三部分 本部门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详见附表1)

    本部门2015年度收入合计20010.32万元,与上年收入20987.45万元相比减少977.13万元,减少幅度4.6%;年初结转结余52.39万元;2015年支出总计20062.71万元,与上年21035.36万元相比减少972.65万元,减少幅度4.8%;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其中:

    (一)收入总计20062.7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5168.02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77.20万元。具体为车辆通行费专项债务偿还收入184万元,港口建设费安排193.20万元。

    3、其他收入4465.10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为省厅拨入的项目经费收入。

    4、年初结转和结余52.39万元,主要为本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20062.71万元,按功能分类说明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52万元,主要用于市专项工作经费支出。与上年10万元相比减少2.48万元,减少24.8%。主要原因是专项工作的实际需要。

    2.教育(类)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专项教育工作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3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工作的实际需要。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3.64万元,主要用于改制企业离休干部离休费。与上年相比减少15.87万元,减少7.23%。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实际变动情况。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1.3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疗费。与上年相比增加7.66万元,增长205.36%。主要原因是人员发生变动。

    5.城乡社区(类)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管理专项。与上年相比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工作的实际需要。

    6.交通运输(类)支出19804.15万元,主要用于交通运输管理机构人员支出和交通运输专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988.21万元,减少4.75%。主要原因是公路水路运输支出减少4870.71万元、铁路运输支出增加4.58万元、民航运输支出减少2.15万元、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增加111.72万元、车辆购置税支出增加5179万元、车辆通行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2241万元、港口建设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193.2万元、其他交通运输支出637.16万元。

    7.住房保障(类)支出26.81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和购房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18.05万元,增长206.05%。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发生变动。

    8.其他(类)支出4.2万元,主要用于省拨专项工作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4.2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工作的实际需要。

    (三)支出总计20062.71万元,按经济分类说明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5159.02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851.7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941.76万元;

    4、对企事业单位的补助7329.87万元;

    5、债务利息支出2670.88万元;

    6、其他基本型支出109.49万元。

    (四)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详见附表2)

    本部门收入合计20062.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168.02万元,占75.6%;政府性基金收入377.20万元,占总收入的1.88%;其他收入4465.10万元,占总收入的22.26 %,年初结转和结余52.39万元,占总收入的0.2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详见附表3)

    本年支出合计20062.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20.03万元,占42.47%;项目支出11542.68万元,占57.5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详见附表4)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5168.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77.20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5545.22万元。与上年20987.45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442.23万元,减少25.93%;财政拨款支出15168.02万元,与上年财政拨款支出21035.36相比,减少5490.14万元,减少26.10%。主要原因是拨款减少。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详见附表5)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部门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15545.22万元,占本年支出77.48%。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490.14万元,减少26.10 %。主要原因是交通运输类支出减少5501.5万元。

    本部门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311.29万元,支出决算为15545.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7.0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省级交通运输下达专项支出。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52万元,主要用于市专项工作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主要原因是市专项工作的实际需要。

    2.教育(类)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专项教育工作经费。年初预算为0。主要原因是市专项工作的实际需要。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3.64万元,主要用于改制企业离休干部离休费。年初预算2.59万元,完成预算7862.55%。主要原因是代市财政支付离休费专项。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1.3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疗费。年初预算16.48万元,完成预算69.11%。主要原因是人员发生变动。

    5.交通运输(类)支出15290.86万元,主要用于交通运输管理机构人员支出和交通运输专项支出。年初预算8248.69万元,完成预算185.37%。主要原因是公路水路运输支出减少4870.71万元、铁路运输支出增加4.58万元、民航运输支出减少2.15万元、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增加111.72万元、车辆购置税支出增加5179万元、车辆通行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2241万元、港口建设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193.2万元、其他交通运输支出637.16万元。

    6.住房保障(类)支出26.81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和购房补贴。年初预算43.53万元,完成预算61.59%。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发生变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详见附表6)

    本部门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20.0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099.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06.17万元、津贴补贴764.47万元、奖金4.5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855.14万元、绩效工资2690.3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8.29万元、离休费70.70万元、退休费974.89万元、退职费3.30万元、抚恤金40.11万元、生活补助2.86万元、医疗费1.58万元、奖励金0.33万元、生产补贴1.63万元、住房公积金449.99万元、提租补贴235.83万元、购房补贴141.8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50万元。

    (二)公用经费1420.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45.69万元、印刷费2.03万元、水费18.68万元、电费48.62万元、邮电费60.31万元、物业管理费2.52万元、差旅费136.64万元、维修(护)费21.58万元、租赁费49.70万元、会议费64.90万元、培训费51.71万元、公务接待费17.41万元、劳务费292.41万元、工会经费48.06万元、福利费11.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0.5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4.2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11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详见附表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本部门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68.02万元,与上年18562.45相比减少3394.43万元,减少18.29%。本部门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311.29万元,支出决算为15168.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2.5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交通运输类支出增加6664.97万元。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详见附表8)

    本部门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20.0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099.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06.17万元、津贴补贴764.47万元、奖金4.5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855.14万元、绩效工资2690.3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8.29万元、离休费70.70万元、退休费974.89万元、退职费3.30万元、抚恤金40.11万元、生活补助2.86万元、医疗费1.58万元、奖励金0.33万元、生产补贴1.63万元、住房公积金449.99万元、提租补贴235.83万元、购房补贴141.8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50万元。

    (二)公用经费1420.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45.69万元、印刷费2.03万元、水费18.68万元、电费48.62万元、邮电费60.31万元、物业管理费2.52万元、差旅费136.64万元、维修(护)费21.58万元、租赁费49.70万元、会议费64.90万元、培训费51.71万元、公务接待费17.41万元、劳务费292.41万元、工会经费48.06万元、福利费11.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0.5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4.2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11万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详见附表9)

    2015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5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18.9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2.88%;公务接待费支出25.1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5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2个,累计2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18.91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5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市运管处收到省拨购车指标。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执法用车2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394.54万元,完成预算的176.6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执法车辆没有专门经费,其运行维护费也在公务用车经费中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5年全系统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09辆。

    3.公务接待费25.13万元。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5.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3.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外省市来考察批次与预算有差异。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外省市公务交流活动等,2015年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124批次,1023人次。主要为接待外省市来我市进行业务交流与工作衔接、辖市区来常办事人员,比2014年增加29批、276人,接待费增加2.09万元。

    2015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97.41万元,完成预算的126.55 %,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下属运管处行业会议、公路处国检会议较多。2015年度全年召开会议69个,参加会议975人次。主要为召开经市政府批准的行业会议,及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的业务工作会议。比2014年增加44.16万元。

    2015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79.71万元,完成预算的124.3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省厅组织执法培训参加人数较多。2015年度全年组织培训35个,组织培训667人次。主要为执法人员培训、人社部门组织的干部培训。比2014年增加5.42万元。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详见附表10)

    本部门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万元,本年收入决算377.2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377.20万元,年末没有结余。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通行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车辆通行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支出决算184万元,主要是用于车辆通行费收缴专项支出。

    2.交通运输支出(类)港口建设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港口建设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支出决算193.2万元,主要是用于港口设施建设维护。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详见附表11)

    2015年本部门运行经费支出1416.15万元,比2014年920.24万元增加495.91万元,增长53.89 %。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52.03万元、租赁费增加49.7万元、劳务费增加204.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增加174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详见附表12)

    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1.64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0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1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附件:2015年度部门决算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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