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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索 引 号:014109445/2016-0020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财政预决算公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6-02-03 公开日期:2016-02-0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主要职能 

    1、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规划的实施监督;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城市化发展规划、区域发展规划、重大专项规划以及基础产业发展战略和重大布局。负责各级各专项规划之间的衔接、平衡,以及有关发展规划及计划的审核、评估和管理工作。参与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

    2、研究提出全市生产力布局、经济发展和结构优化的战略目标和政策;研究制定年度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编制年度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执行计划报告。加强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监测、预测和预警分析,针对国民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和经济结构优化提出政策建议。推进政府目标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科学发展评价考核。

    3、负责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负责组织全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重大专项改革方案的起草、论证、报批工作;负责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与总体改革方案的衔接,研究并协调改革创新中的重大改革问题。推进国家、省有关改革试点工作。会同市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有关领域改革工作的监督、检查、评价考核机制。指导辖市区的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各项专项改革工作。指导、协调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的改革发展。

    4、负责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研究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全市投资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投资管理,编制年度重点项目投资计划;推进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统筹协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市场准入、财政、金融、环保、土地、资源利用等方面政策;做好重大项目培育和前期准备工作。负责审批政府性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及项目,组织竣工验收、后评价工作,推进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代建制工作,完善政府性投资资金及投资项目管理。按照权限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项目,负责审核和转报由上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核准的投资项目。依法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

    5、综合监测、分析全市财政、金融运行和政策执行情况,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统筹协调全市资本市场发展,研究提出直接融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研究拟订重大项目投融资方案;负责有关企业债券发行的前期准备、报批和监督工作;负责推进创业投资发展,做好市级创业投资发展引导基金的运作和创业投资企业的备案管理工作;指导、推动股权基金、产业发展基金发展。参与审核并监督拟上市企业募集资金投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和国内政策性贷款使用方向。

    6、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负责统筹全市能源规划建设,推进能源体制改革,组织实施能源产业政策。做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工作,负责安排政府性扶持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推进能源项目建设,组织协调相关重大能源示范工程,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做好能源供需的衔接平衡。

    7、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推进城乡一体化、农业现代化的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审核、审批农林水利重点项目,综合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实施各级产业政策,组织重大特色产业基地(园区)建设,指导协调和组织推进新兴产业发展;负责安排重大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建设项目,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新兴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战略、规划及重大政策;协调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负责综合协调推进全市服务业发展工作,研究制定和牵头组织实施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有关政策措施;安排市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推进全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协调推进创意产业发展。研究提出基础产业发展战略和重大布局,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统筹协调基础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8、规划、协调和管理社会发展工作。统筹协调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组织制订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的政策衔接。综合协调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民政、社会保障、就业和收入分配等领域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项目安排;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和协调改善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相关工作;组织全市社会发展总体水平评估。

    9、研究提出全市开放型经济发展战略,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外商投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及其它形式的利用外资项目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工作,组织实施粮食、棉花进出口计划。承担进口设备免税确认的上报工作。负责沿江开发相关工作。参与招商引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开放区发展战略和规划,参与开发区的设立审核和政策协调工作。

    10、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节约型社会建设。研究修订和组织实施《常州21世纪议程》,推进可持续发展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综合协调环境保护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11、研究拟订推进信息化发展的综合规划,组织推进列入市重大项目的信息化工程建设;牵头拟订信息化建设投资年度计划,会同平衡管理全市信息化建设专项引导资金;参与政府网络建设和电子政务发展的协调推进工作;指导市信息中心工作。

    12、负责全市经济协作工作。牵头组织推进我市参与长三角地区合作与发展,组织市际间对口支援、经济协作,组织协调东西部合作和江苏南北挂钩帮扶工作。

    13、负责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和有关计划、预案,协调国民经济动员与国家经济、国防建设之间的重大问题。

    14、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办公室(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综合处(规划处)、政策法规处(市目标管理办公室)、固定资产投资处(行政服务处、基础产业处、市重大项目办公室)、财政金融处、经济体制改革处、企事业与市场改革处、农村经济处(市以工代赈办公室)、工业处、能源处、服务业处(市服务业办公室)、高技术产业处(信息发展处)、对外经济合作处、社会发展处(市21世纪议程办公室、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重大项目稽察办公室、经济协作处、苏北办、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老干部处)、监察室。

下属单位:常州市信息中心、常州市可持续发展培训中心

三、2015年度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㈠、谋划长远发展,规划编制和政策研究水平得到新提升

1、“十三五”规划编制取得阶段性成果。制定《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意见》,拟定“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指南,确定26项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课题并形成成果。

2、规范管理全市各类规划编制工作。制定出台《常州市发展规划管理办法》,用于规范各类规划的编制、实施、衔接、融合、管理、监督等问题。印发《全市“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意见》,确定20个重点专项规划,形成规划主要体系

3、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

4、针对重点产业与领域研究制定推进方案与政策意见。

5、积极开展重点课题研究。

6、规范全市经济运行目标管理。

㈡、提高有效投入,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取得新进展

1、“重大项目深化年”活动有序开展。研究制定“重大项目深化年”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重大项目招引力度,共新增签约重大项目15个,其中超100亿元项目3个、超50亿元项目6个、超30亿元项目6个。

2、省、市重点项目实现年度开工及投资目标。19个省重大项目进展较好,全年完成年度投资计划90%以上;150个市重点项目全年完成投资计划101.2%,其中,新建项目开工率达95.7%,续建项目竣工率达60.8%,全部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建设目标。

3、加大各类资源争取力度。

4、对各类资金使用、项目建设进行专项稽查整治。

㈢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产业转型升级取得新成效

1、十大产业链建设成效明显。制定《常州市2015年十大产业链建设推进计划》,指导2015年产业链建设各项工作的开展。

2、现代服务业系统推进。加快服务业十大产业发展。制定《2015年常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工作要点》、《常州市辖市区服务业专项考核实施办法》;推进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培育服务业优势企业。实施企业主辅分离。加强服务业人才培训。

3、能源结构调整优化。推进光伏发电应用。做好能源和煤炭总量“双控”工作,组织起草《常州市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方案》和《常州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和目标责任管理实施方案》,配合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推进大会。传统能源提效升级。推广天然气清洁能源。推进能源重点项目建设。

4、循环经济发展提速。积极申报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市。推进试点建设,加强示范引领。继续做好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

㈣持续深化改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

1、组织实施产城融合综合改革。《常州市产城融合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获省委、省政府正式批复,成为我市推进产城融合的指导性文件。推动成立全市产城融合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牵头编制《关于推进产城融合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同步形成重点任务分配表、辖市区重点任务表、省级政策对接责任表。编制《2015年常州产城融合综合改革推进计划》,明确了各建设单位的年度重点工作。重点推动常州经开区、西太湖科技产业园、钟楼新城、新龙国际商务城等重点示范地区建设,目前各示范地区推进情况良好。协调落实好各类扶持政策。

2、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制定《常州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最大限度缩小核准范围;制定《常州市投资审批改革方案》,牵头开展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建设。

3、稳步开展PPP模式探索实践。

4、积极推进金融创新。推动国家新兴产业创投计划的实施。组织多种形式的创投对接活动。推动设立市新兴产业股权投资母基金。

5、做好改革综合协调推进工作。针对经济生态体制改革方面由我委牵头的改革事项,起草2015-2020年改革规划。

㈤注重协调发展,城乡统筹和区域合作迈上新台阶

1、推进实施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工程。

2、推进实施县域经济跨越工程。

3、加快市级中心镇建设。完善市级中心镇规划体系,第一批试点的5个镇与辖市、区放权部门就扩权事项进行充分对接并取得实质性进展,第二批试点正式启动。确定今年中心镇重点建设项目100项,全年完成年度投资的91%。

4、统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牵头推进“民生幸福工程”。编制《2015年推进民生幸福工程实施方案》;加快推进社会事业项目建设;做好高尔夫球场的清理整治工作;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5、挂钩协作与对口支援进展顺利。

   二、2016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6年市发展改革委收支预算包含了发改委机关本级、常州市经济信息中心、常州市可持续发展培训中心三家单位的收入和支出。

   (一)收入预算2341.47万元。其中当年安排公共财政拨款(资金)2325.89万元,上年结余资金15.58万元。

   (二)支出预算2341.47万元。从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47.47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36.98万元、医疗卫生支出6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3.52万元;从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717.78万元、项目支出623.69万元。 

   (三)主要支出内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47.47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事业单位开展发展和改革事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6.98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医疗卫生支出63.5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障支出;住房保障支出193.52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补贴以及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

   (四)“三公”经费说明

   市级财政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是指常州市财政局机关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2016年市级财政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计104.7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7.45万元,会议费27.37万元,培训费14.32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部门预算与2015年相比减少了36.06万元。其中是2016年按规定计划安排人员参团出国(境)增加7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减少21.7万元,主要原因为实行了车改;公务接待费用减少2.89万元,主要原因为减少了接待批次;会议费用减少17.1万元,主要原因为减少了会议次数;培训费用减少1.37万元,主要原因为减少了培训人次。

     附件:发改委2016年预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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