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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东方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要求命名武进区横洛东路东侧、梅巷路北侧(HL020403-01)地块项目的申请已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审核,并向市民政局征求意见,同意将“梅巷雅居”(汉语拼音:Méixiàng Yǎjū)作为该项目的标准地名。该项目东至西平路(规划道路),南至崔桥梅巷路,西至崔北路(规划道路),北至崔北内河东支。
请按照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及相关文件的规定,规范使用地名。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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