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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2026年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MB1531591/2026-0002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安全生产政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文广旅〔2026〕32号 发布机构:市文广旅局
生成日期:2026-04-27 公开日期:2026-04-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2026年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6年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要点》的通知
常文广旅〔2026〕32号

各辖市、区文体广电和旅游(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常州经开区教育和文体旅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2026年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6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6年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要点

2026年文化广电和旅游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高效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六化”建设,深入开展涉旅安全综合治理和事故隐患类比排查整治,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为实现文旅高质量发展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一、安全生产重点任务

(一)统筹发展与安全,筑牢全域安全根基

1. 深化安全发展理念落地。严格落实党组“第一议题”制度,定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将安全生产纳入各级文旅部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和年度重点工作部署,常态化研究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场所安全防范工作,以实际行动守牢安全底线。

2. 推进治本攻坚提质增效。严格执行文旅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持续推进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排查、动态清零。全面落实《江苏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管理条例》,指导文旅企业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和主动报告,实施风险“全辨识、精评估、严管控”,压实行业、单位主体责任。

3. 提速安全生产“六化”建设。围绕网格化、专业化、数字化、全员化、实体化、手册化要求,结合常州文旅实际完善推进举措,加强示范培育、经验总结和面上推广。推动A级景区、星级饭店、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文博场馆、艺培机构等规范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确保“六化”建设落地见效。

4. 开展涉旅安全精准治理。聚焦旅游景区、文博场馆、文化娱乐、旅行社、旅游交通、设施设备、高风险项目、新兴业态、未开发开放区域等关键领域,强化部门协同、联合管控、系统治理。紧盯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大型文旅活动安全、汛期暑期安全、假日出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涉旅重大安全风险。

5. 实施类比排查闭环整治。围绕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制度缺陷、安全管理漏洞,对照行业类比排查指南,组织全领域、全链条、全覆盖排查。严格落实“排查、整治、验收、销号”闭环管理,推动同类问题举一反三、源头治理、标本兼治。

(二)压实三级责任,构建责任闭环体系

6. 落细部门监管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发牌谁负责”,压紧压实各级文旅部门监管责任。强化提示提醒、警示通报、约谈督办、挂牌整治等机制运用,加快推进监管网格化、专业化、数字化。健全演艺新空间、沉浸式体验、露营地、研学旅行等新业态安全监管机制,厘清责任边界,消除监管盲区。

7.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督促文旅经营单位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隐患内部报告和奖励机制,推动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常态化。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履职要求,A级景区、文博场馆、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应急演练,其他单位每年至少开展1次应急演练。

8. 健全综合监管机制。加强与公安、交通、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协同联动,强化联合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加大暗访暗查、随机抽查力度,健全问题交办、整改落实、复核反馈闭环管理机制,提升综合监管效能。

(三)聚焦重点领域,严控关键风险隐患

9. 抓实重点时段安全防范。紧盯春节、国庆等法定节假日以及暑期、汛期、重大活动保障期,强化风险研判、预警提示、督导检查和值班值守。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任务清单,确保重点时段安全平稳有序。

10. 强化灾害防范应对。密切关注气象、水文、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健全会商研判、预警发布、应急叫应机制。督促景区根据预警等级果断采取关停、撤离、转移等刚性措施。指导旅行社、导游合理调整行程路线,加强景区危险地段警示标识、巡查防护和隐患整改,坚决防范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

11. 严格大型文旅活动安全管理。落实《音乐节活动安全管理指导意见(试行)》,严格执行大型营业性演出、群众文化活动、旅游节庆等报批报备制度,严把方案审核、风险评估、应急处置关口,严格落实“四清单一预案”要求。强化与公安、应急等部门联动,严防拥挤踩踏事故,确保活动全程安全可控。

12. 强化旅游企业和旅游包车管理。督促旅行社、在线旅游企业规范供应商审核、产品上线和行程管理,严禁推介、组织前往未开发开放、无安全保障区域。严格落实旅游包车“五不租”、观光游船“三不租”要求,督促导游提醒游客规范使用安全带、救生衣等防护装备,筑牢出行安全防线。

13. 强化旅游景区和高风险项目管理。严格A级景区安全评估和等级复核,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坚决限期整改、关停退出。加强高空、高速、水上、潜水、低空飞行、游乐设施等高危项目监管,强化新业态新项目安全评估,未经审批、未经评估不得运营。推动景区提升人防物防技防水平。开展安全提示警示,严禁在未开发区域组织或承接探险、野外生存等活动。

14. 强化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管理。严格规范培训场所选址,严禁使用工业厂房、住宅、地下室等存在安全隐患场所。严禁设置影响逃生和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机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15. 强化文物和博物馆安全管理。健全文物安全责任体系,落实落细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推进智慧安防、卫星遥感、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查等科技应用,提升文物安全监测预警能力。深入实施文物平安工程,推进文物建筑“三防”设施改造,全面开展文物安全风险评估和清单化管理,严防火灾、盗窃、损毁等安全事件。

16. 做好广电视听播出机构安全保障工作。聚焦关键系统、重点部位、常见问题,对市县两级广电视听播出机构开展安全保障检查。指导督促各广电视听播出机构要定期开展设施巡护和安全检查,制定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多措并举确保设施安全,扎实做好安全播出保障工作。

17. 做好机关与直属单位安全。严格落实内部安全防范责任,定期开展办公区域、在建工程、消防用电、网络安全、保密安全等隐患排查。加强干部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确保系统内部安全稳定。

(四)强化基础保障,提升安全治理能力

18. 优化安全支撑条件。加强各级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和专业力量配备,完善行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加大安全投入和科技应用。推动安全生产与行业管理、项目建设、等级评定、执法检查深度融合,不断夯实行业安全基础。

19. 规范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执行突发事件紧急信息报送规定,做到及时、准确、规范报送,杜绝迟报、漏报、瞒报。提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应用水平,加强安全信息归集、分析研判,为精准防控提供支撑。

20. 深化培训演练实效。组织开展全市文旅系统安全监管人员、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一线从业人员培训。分层分类开展应急演练,突出景区客流管控、设施故障、火灾处置、人员疏散等场景,提升应急处置实战能力。

21. 创新安全宣传提示。以“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为载体,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充分利用官网、新媒体、景区电子屏、文旅场所公告栏等多渠道发布安全提示,普及安全知识,提升从业人员和广大游客安全素养。

二、消防工作重点任务

(一)压实消防监管责任,筑牢消防责任链条

将消防安全纳入行业安全重点部署,定期研究解决突出问题。落实文旅、文物、消防部门协作机制,强化信息共享、联合检查、火灾函告、隐患督办、宣传培训。加强文物古建筑、博物馆、世界文化遗产、A 级景区、星级饭店、文化娱乐场所等消防监管,建立底数、隐患、责任“三张清单”,从严整治违规用火用电、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占用疏散通道等突出隐患。将消防安全纳入星级饭店、A 级景区、文物保护单位评定复核重要内容,强化景区火源管控和森林防火,对责任不落实、发生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二)严控火灾风险,消除重点隐患

会同消防、住建等部门持续开展消防“生命通道”治理,坚决整治堵塞占用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等问题,推进人员密集场所“拆窗破网”。严格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严格动火作业审批、持证上岗和现场监护,严控营业期间动火施工。推进高层文旅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排查整治,开展燃气安全“瓶灶管阀”隐患清零,配合做好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治理。强化室内冰雪、密室逃脱、剧本娱乐等场所消防整治,组织“四不两直”抽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三)推进消防标准化,提升管理水平

依据《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江苏省文化和旅游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指南》,推动文旅单位健全消防制度、标识管理、隐患排查、应急处置等标准化体系。督促重点场所全面落实“一键报警”、智能烟感、消火栓等防火设施配备。联合消防救援机构开展技术指导、“换位跑一次”帮扶,提升行业消防规范化水平。

(四)加强消防能力建设,提升应急水平

以“消防宣传月”为契机,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推动消防法规、风险隐患排查指引、防火常识进企业、进场馆、进岗位。督促文旅单位每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培训、1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提升员工“四个能力”,确保关键时刻能报警、会疏散、会处置初起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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