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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2020年度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索 引 号:MB1686948/2021-0001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金融监管局
生成日期:2021-03-11 公开日期:2021-03-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0年度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0年,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法治建设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对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按照省市工作部署,提升法治思维,加强行业监管,规范行业秩序,促进行业稳健发展,有效发挥服务实体经济功能,较好地完成了2020年法治建设任务。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领导责任。我局明确主要负责人为法治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对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认真履职尽责,积极主动作为,把推进法治建设贯穿到日常工作的每个方面和每个环节;成立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促使我局形成了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处室配合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目标明确、职责到人、开展有序。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省市《“不见面审批”标准化指引》要求,积极推行“不见面审批”办事模式。对权力清单调整后的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按照方便申请人办事的原则修订我局适用“不见面审批”的事项清单,提高“不见面审批”事项比率。

(三)建立完善监管制度。制定出台《常州市融资担保行业监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常州市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监管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夯实对融资担保和小额贷款公司进行监管的制度基础。规范典当、融资租赁公司设立及业务变更工作流程,明确监管职责,优化业务流程,提升服务效能。与律师事务所专业法律团队签订常年顾问合同,由专业法律团队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协助起草合同、处理各类纠纷等,为依法行政提供了坚实基础。

(四)加强行业自律。指导设立了省内首家地方金融行业协会,协会91家会员单位涵盖了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以及信用评级机构、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协会将在发挥行业自律功能的基础上,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开展专项培训,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引导地方金融机构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五)开展现场检查。全年对18家小贷企业、18家融资担保企业、10家典当企业进行了检查,下发了监管检查通知书,形成监管检查报告,指出存在问题,督导企业深入整改。根据初评结果,我市18家小额贷款公司中有15家公司评级结果为A级及以上,但检查仍发现,我市小额贷款公司普遍存在贷款集中度高、贷款损失准备计提不足等问题。我市14家融资担保公司(法人)的初评结果为A级7家、B级1家、D级5家,主要问题一是融资性担保业务规模不大,银行对担保公司认可度有限。13家典当企业初审为A级;2家初审为B级;4家正在整改中。

(六)加强行业调研。分别对部分小贷、融资担保、典当、融资租赁企业进行了实地调研,深入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现状,倾听企业诉求。根据《关于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试点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苏农资联发〔2020〕1号)通知,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及时转发通知内容,明确提出相关要求,深入仔细排查,较好地完成了摸底调查工作;根据《关于对省外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在我省展业情况开展排查的通知》(苏清整办发〔2020〕2号),认真部署,全面排查,按时上报。我市共涉及武进和天宁两区,涉及金额9.1亿元;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众筹类市场主体摸排工作的通知》(苏金监函〔2020〕617号)要求,对5家注册名称中带有“众筹”字样的市场主体进行了摸排,督促其2家注销,1家列入经营异常,另2家不愿更名或注销。

(七)优化营商环境。今年我局承接的“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工作专班任务是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的行业引领作用,进一步畅通银担合作渠道,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费率降低至1.5%以下,对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我局整合对辖内融资担保机构的扶持政策,采取新设和增资奖励、担保费补助、风险补偿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融资性担保机构进行有效激励。同时,按月分解细化工作目标,形成清单制工作方案,每月对标检查工作落实情况,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各项指标任务。

(八)拓宽外部监督渠道。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建议、提案按时办复率达100%。完善社会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机制,加强正面舆论引导。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解决纠纷,鼓励金融机构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金融监督。

(九)抓实集中宣传主阵地。今年组织开展3次全市范围内的大型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各地各部门共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160多次,开展“六进”宣讲活动2256次,媒体宣传3600多次,发放公益宣传资料和短信25万多条,各类宣传共计覆盖51.4万余人次,逐渐形成线上线下联动、分散式精准宣传模式,在全市营造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金融活动的浓厚氛围。

(十)落实普法责任制。举办“新形势下典当行业发展创新业务交流会”,深入交流研讨在新形势、新金融监管环境下,典当行业如何突破瓶颈,合规展业,保持稳健经营与创新发展。举办“新形势下融资租赁行业的机遇与挑战”业务培训会,省融资租赁行业协会黄磊会长作题为《新监管下的融资租赁》的专题授课,华东律师事务所鞠明主任重点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对融资租赁行业的影响,以及在实际业务开展中融资租赁合同签定需要重点关注或把握的事项。

(十一)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指示,加强党内法规和宪法、金融领域法律法规学习,通过党组中心组学法、机关法治讲座等多种形式学习宣传。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持续深化我局法治机关建设,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强化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试。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第一议题”制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主持理论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律法规4次,“学习强国”保证每日活跃度,线下依托党小组学习为载体,从学习中汲取法治智慧和力量,不断在学习中提高认识、在研讨中形成共识、在交流中凝聚力量。

二是带头遵守宪法法规,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有关党内法规。落实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和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工作。严格履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聘请法律顾问以及明确法审人员,为政策制定提供合法合规性审查服务。

三是全面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亲自谋划部署,加强协调督导。把依法履职尽责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牵头制定市金融局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做到法治建设与地方金融监管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鼓励执法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新思想新理论对法治引领金融服务、地方金融监管机制创新工作的理论指导作用,加强基层调研,加强理论学习和成果转化,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推动工作提档升级。

四是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年工作要点,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督促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各自分管领域的法治建设工作。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干部执行力考核,推动全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法治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少数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仍然不足,制度建设亟待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需要进一步提高。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1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深植法律意识、完善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强化执法监督,全面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推动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做实做深。

一是抓好制度建设和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不断规范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进一步细化梳理行政权力清单,提高行政管理信息化水平,升级完善行政审批网络服务平台功能,优化网上审批工作,深化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简化项目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落实好廉洁行政各项措施,把廉洁行政落实到每项管理工作中。

二是持续加大普法宣传教育。继续坚持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带头学法、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等法制教育制度,围绕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和加强地方金融监管主线,大力宣传贯彻落实防范金融风险、规范行使执法权力等方面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全局系统学法用法水平。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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