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常州市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0253/2023-0002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协调小组〔2023〕2号 发布机构:市政务办
生成日期:2023-05-12 公开日期:2023-05-1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实施意见
关于印发《常州市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常协调小组〔2023〕2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常州市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

2023年5月12日


常州市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政务服务能力,更好地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3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2〕8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532”发展战略、两湖创新区和新能源之都建设,以企业和群众办事更高效、更便利为导向,聚力打通部门壁垒和数据堵点,优化再造服务流程,全面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现事项全流程标准化办理、运行全过程标准化监管,推动政务服务从“网上能办”持续走向“网上好办”,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重点任务

(一)打造精品“一件事”。对照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持续深化企业开办、企业注销、不动产登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动产抵押登记“一件事”改革。依托企业开办“全链通”平台,实现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备案、银行预约开户、发票票种核定、企业社会保险登记、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等全流程网上办理;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优化税务注销等程序,提升企业注销登记便利度;完善交易、纳税、不动产登记等相关平台,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和缴纳等全流程办理;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实现与水、电、气、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联办;推广企业信贷不见面抵押在线办理,缩短抵押贷款审批周期,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二)省定标准“一件事”。全面落实国家、省级“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按照省级统一部署,加快推进企业和个人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配合省级部门梳理整合申请表单、精简申报材料、优化业务流程、完善数据标准,对“一件事”制定具体改革实施方案。通过对相关事项业务流程的优化整合,实现集成化办理,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主题式、套餐式服务,实现企业开办、企业准营(开餐饮店)、员工录用、涉企不动产登记、企业简易注销、新生儿出生、灵活就业、公民婚育、扶残助困、军人退役、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企业职工退休、公民身后、重大项目建设审批、人才服务、教育入学、尊老金申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报销、网约车申请、开办运输企业、开办旅馆、开办网吧、公租房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开办便利店、开办药店等“一件事一次办”。

推动实现“一件事一次办”机制化常态化,事项范围更扩大,服务领域更拓展,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涉及的生产经营、惠企政策兑现、大中专学生毕业、看病就医等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

(三)地方探索“一件事”各地各部门可结合实际,选取办件量大,企业和群众需求迫切的高频事项,自行开展业务梳理,集成整合数据资源,进行流程优化再造,加快推进落地实施。有条件的地区可推进“一件事”标准化建设,探索“一件事”跨区域办理,条件成熟的报请市级主管部门尽快明确规范标准,全市加快复制推广。各地各部门要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将更多的政务服务事项纳入“一件事”改革,实现线上线下“一次办”。支持常州海事局、金坛区、天宁区开展国际航行船舶联合查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和开办剧本杀店审管“一件事”。

三、优化服务模式

(一)实施事项清单。围绕企业和个人两个“全生命周期”,落实“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明确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实现单个事项一次办结到多个事项合并为“一件事”一次办结的提升。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并行办理的事项外,企业和群众可根据实际需求自主选择“一件事一次办”涉及的全部或部分事项。

(二)精简申报材料。按照要素“最少必要”原则,对“一件事一次办”涉及多个政务服务事项的表单,通过归并、数据共享等方式进行精简、优化,整合为一张综合性申请表,推行共享数据自动调用,个性信息自行填报、申请表单自动生成,实现“多表合一、一表申请”。提供申报材料样式,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申请材料一律取消,申请人只需按要求提供一套申请材料即可办理。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凡是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原则上一律免于提交。

(三)融合线上线下。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和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要设置线下“一件事一次办”综合受理窗口,通过一个窗口综合收件,实现“一窗受理”。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一件事一次办”入口,实现“一端受理”,条件成熟的可向政务服务移动端(含APP、小程序等)、集成化自助服务终端等拓展。加强业务协同、系统整合、数据共享,逐步提升网上办理深度,实现“一网办理”。

(四)提高出件效率。优化整合“一件事一次办”涉及的出件环节,实施“一次发证”。按照集约化、高效化的原则,采取窗口发放、物流快递送达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将办理结果和实体证照第一时间统一送达申请人。支持以信息化方式推送办理结果和电子证照,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一端出件”,实现电子证照逐步替代实体证照。

(五)建立联办机制。厘清部门职责,加强协调联动,形成一家牵头、多方协同的“一件事”审批管理服务机制。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牵头部门一次性分办给配合部门,同步获取受理信息和前置部门的办理信息。推动开展并联审批、联合评估、联合审图、联合勘验、联合验收等,强化线上线下审批协同。

(六)编制服务指南。优化精简办理要素和业务流程,科学细化量化政务服务标准,消除模糊条款,整合设定依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结时限、收费标准、办理结果等要素,编制“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标准规程和办事指南,线上线下同源发布,同步更新。

(七)加强综合监管。针对“一件事一次办”跨部门、跨业务的特点,健全监管制度,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各环节监管措施,明确监管主体及责任,完善监管规则和标准,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一件事一次办”涉及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事项,要明晰政务服务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和边界。强化审管协同和信息共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事项依法依规办理,促进集成化办理服务提升。

(八)推行热线服务。深化拓展12345热线政务服务“总客服”,在语音端和互联网端采用民声接听员现场解答、政策专员连线解答、政务问答台在线答复、复杂诉求流转承办部门办理等多种方式,一口式、一站式回应企业群众在办理“一件事”中的咨询、查询、建议和投诉。依托政务服务“好差评”平台建立“一键服务”评价系统,加强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情况的跟踪评估,让企业和群众评判政务服务绩效,评价结果纳入绩效考核。

四、强化支撑能力

(一)再造办事流程。根据省级工作部署,梳理“一件事”办理环节,按照“减少办事环节、整合办事材料、缩短办事时限”要求,推动业务整合和流程再造,清理自行设定、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申请材料,提高材料复用率,推动全市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围绕“市场准入快准营、工程项目快开工、民生服务快办理”探索推行告知承诺制,探索市场准入领域“一业一证”改革,对多个部门审批环节精简整合。打破传统属地管理模式,推行“通办地受理、归属地审批”,进一步实现就近能办、异地可办、全域通办。

(二)完善线上平台。加快建设完善全市数字政府政务中台,提供组件化、标准化技术支撑,推进各地区各部门业务需求和数据供给精准匹配,推动“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相关业务系统互联互通、业务协同,实现“一次登录、全网通办”。持续完善电子证照共享服务体系,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等在“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中的应用。按照省级统一部署,“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受理端(PC端和移动端)由省级统一开发的市级不再另行建设,由市级建设的需经信息化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后逐步开展。“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受理端实现与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高效对接,统一集成至江苏政务服务网常州旗舰店“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专栏,并逐步向“苏服办”“我的常州”等移动端(含APP、小程序等)、集成化自助服务终端等拓展,便利企业和群众线上申办、自助申办。

(三)优化线下窗口。结合大厅窗口功能布局,科学合理设置“一件事一次办”线下受理窗口,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建立线下受理窗口与各联办部门工作协调机制,规范窗口运行和服务行为,做好事项受理、材料流转、分类审批、统一出证等环节的无缝衔接,保障审批服务按时办结。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提供窗口位置、预约排队等信息和导航服务。健全完善帮办代办服务机制,聚焦企业开办、投资建设、工程建设、民生等领域以及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精准化、定制化服务。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要依托全科窗口受理“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推动基层“一件事一次办”事项与全科服务深度融合。条件成熟的地区鼓励向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延伸。

(四)强化数据共享应用。明确“一件事一次办”数据共享供需对接、规范使用、争议处理、安全管理、技术支撑等制度流程,推进跨部门、跨层级数据依法依规有序共享。按照清单和办理业务流程,牵头部门会同配合部门编制数据共享需求、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场景清单,明确数据需求部门、数据提供部门、资源名称、数据项、更新周期、提供方式、数据范围等内容;数据提供部门及时进行数据目录注册、资源挂接、动态更新。聚焦“一件事一次办”数据需求,大力开展数据治理,健全数据标准体系,完善数据异议处理机制,推动数据提供部门持续提升共享数据质量,不断提高数据服务能力。大力推动数据回流,不断提高共享数据质量和时效。

五、实施步骤

(一)全面实施阶段。根据省级统筹部署,按时序进度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的全面落实。一是出台方案。牵头部门会同配合部门对照省各“一件事”专项改革方案,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工作制度等文件,以联合发文形式印发。省级新出台改革方案的,市级于2023年5月底前完成;已出台改革方案的,按照国家、省级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二是组织实施。根据省牵头部门的工作部署,市级牵头部门与配合部门建立健全工作专班,会同配合部门完成服务指南的编制、线下窗口的设置和线上平台的应用,按成熟情况分批发布并在线上线下同步推行,推动全流程办理环节标准化、规范化,在全市范围实现全覆盖。

(二)督查评估阶段。牵头部门协同配合部门梳理改革经验,对实施情况开展进度评估,及时整改完善。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协调办”)分别在第一、二、三季末定期组织开展阶段性评估,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对已完成改革任务的“一件事”,精准评估落地实效。

(三)总结验收阶段。市协调办将在2023年11月对改革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从工作方案、推进步骤、文件制定、信息共享、执行情况、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总结评价,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完善制度,深入推进。

六、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的重大意义,要把“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市协调办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工作,牵头落实国家、省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明确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对各地各部门推进情况进行跟踪督办,抓好组织实施。牵头部门会同配合部门制定具体措施、细化任务、明确时间表和监管责任,确保改革顺利实施。

(二)强化宣传培训。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宣传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内容、典型经验和做法。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并加强政策解读工作。政务服务窗口人员要主动宣传引导群众通过“一件事一次办”办理,加强对“一件事一次办”全流程操作指南进行解读,切实提高社会知晓度、群众认同感和改革覆盖面。采取多种形式,在政策解答、平台使用、业务办理、技术应用等方面对业务人员强化培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强化监督考核。建立“一件事一次办”考核评价制度,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建立完善督查检查制度,由市协调办定期督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及时、工作落实不到位、企业和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用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和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由企业、群众来评价服务绩效和改革成效,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附件:1.“一件事一次办”任务分工(2022年版)

      2. 地方探索“一件事”

附件1


“一件事一次办”任务分工(2022年版)


序号

名称

牵头部门

业务配合部门

1

企业开办

市市场监管局

市公安局、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常州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

企业准营

(开办餐饮店)

市市场监管局

市城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政务办(市行政审批局)

3

就业登记

(员工录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医保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

就业登记

(灵活就业)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医保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5

涉企不动产登记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常州市税务局

6

企业简易注销

市市场监管局

常州市税务局

7

新生儿出生

市卫生健康委

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常州市税务局

8

结婚

(公民婚育)

市民政局

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

9

扶残助困

市残联

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

10

军人退役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市公安局、常州军分区动员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1

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常州市税务局、国网常州电力公司

12

退休

(企业职工退休)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13

公民身后

市民政局

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医保局、市残联、市司法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4

重大项目建设审批

市政务办(市行政审批局)

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

15

人才服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6

教育入学

市教育局

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生健康委

17

尊老金申报

市民政局

市公安局

18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报销

市医保局

19

网约车申请

市交通运输局

市公安局

20

开办运输企业

市交通运输局

市公安局

21

开办旅馆

市公安局

市城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政务办(市行政审批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22

开办网吧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市政务办(市行政审批局)

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23

公租房申请

市住建局

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4

知识产权保护

市市场监管局

(市知识产权局)

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委宣传部(市版权局)、市科教城管委会

25

开办便利店

市市场监管局

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市城管局、市烟草专卖局

26

开办药店

市市场监管局

市城管局、市政务办(市行政审批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附件2


地方探索“一件事”


序号

名称

牵头部门

业务配合部门

市级指导

部门

1

国际航行船舶

联合查验一件事

常州海事局

常州海关、常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

2

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一件事

金坛区科技局

非学科类(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

金坛区文广旅局

非学科类(体育类、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

金坛区民政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

市科技局

市文广旅局

市体育局

3

开办剧本杀店

审管一件事

天宁区文广旅局

天宁区公安分局、住建局、城管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消防大队

市文广旅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