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常州市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
2023年5月12日
常州市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政务服务能力,更好地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3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2〕8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532”发展战略、两湖创新区和新能源之都建设,以企业和群众办事更高效、更便利为导向,聚力打通部门壁垒和数据堵点,优化再造服务流程,全面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现事项全流程标准化办理、运行全过程标准化监管,推动政务服务从“网上能办”持续走向“网上好办”,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重点任务
(一)打造精品“一件事”。对照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持续深化企业开办、企业注销、不动产登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动产抵押登记“一件事”改革。依托企业开办“全链通”平台,实现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备案、银行预约开户、发票票种核定、企业社会保险登记、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等全流程网上办理;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优化税务注销等程序,提升企业注销登记便利度;完善交易、纳税、不动产登记等相关平台,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和缴纳等全流程办理;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实现与水、电、气、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联办;推广企业信贷不见面抵押在线办理,缩短抵押贷款审批周期,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二)省定标准“一件事”。全面落实国家、省级“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按照省级统一部署,加快推进企业和个人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配合省级部门梳理整合申请表单、精简申报材料、优化业务流程、完善数据标准,对“一件事”制定具体改革实施方案。通过对相关事项业务流程的优化整合,实现集成化办理,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主题式、套餐式服务,实现企业开办、企业准营(开餐饮店)、员工录用、涉企不动产登记、企业简易注销、新生儿出生、灵活就业、公民婚育、扶残助困、军人退役、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企业职工退休、公民身后、重大项目建设审批、人才服务、教育入学、尊老金申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报销、网约车申请、开办运输企业、开办旅馆、开办网吧、公租房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开办便利店、开办药店等“一件事一次办”。
推动实现“一件事一次办”机制化常态化,事项范围更扩大,服务领域更拓展,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涉及的生产经营、惠企政策兑现、大中专学生毕业、看病就医等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
(三)地方探索“一件事”。各地各部门可结合实际,选取办件量大,企业和群众需求迫切的高频事项,自行开展业务梳理,集成整合数据资源,进行流程优化再造,加快推进落地实施。有条件的地区可推进“一件事”标准化建设,探索“一件事”跨区域办理,条件成熟的报请市级主管部门尽快明确规范标准,全市加快复制推广。各地各部门要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将更多的政务服务事项纳入“一件事”改革,实现线上线下“一次办”。支持常州海事局、金坛区、天宁区开展国际航行船舶联合查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和开办剧本杀店审管“一件事”。
三、优化服务模式
(一)实施事项清单。围绕企业和个人两个“全生命周期”,落实“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明确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实现单个事项一次办结到多个事项合并为“一件事”一次办结的提升。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并行办理的事项外,企业和群众可根据实际需求自主选择“一件事一次办”涉及的全部或部分事项。
(二)精简申报材料。按照要素“最少必要”原则,对“一件事一次办”涉及多个政务服务事项的表单,通过归并、数据共享等方式进行精简、优化,整合为一张综合性申请表,推行共享数据自动调用,个性信息自行填报、申请表单自动生成,实现“多表合一、一表申请”。提供申报材料样式,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申请材料一律取消,申请人只需按要求提供一套申请材料即可办理。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凡是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原则上一律免于提交。
(三)融合线上线下。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和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要设置线下“一件事一次办”综合受理窗口,通过一个窗口综合收件,实现“一窗受理”。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一件事一次办”入口,实现“一端受理”,条件成熟的可向政务服务移动端(含APP、小程序等)、集成化自助服务终端等拓展。加强业务协同、系统整合、数据共享,逐步提升网上办理深度,实现“一网办理”。
(四)提高出件效率。优化整合“一件事一次办”涉及的出件环节,实施“一次发证”。按照集约化、高效化的原则,采取窗口发放、物流快递送达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将办理结果和实体证照第一时间统一送达申请人。支持以信息化方式推送办理结果和电子证照,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一端出件”,实现电子证照逐步替代实体证照。
(五)建立联办机制。厘清部门职责,加强协调联动,形成一家牵头、多方协同的“一件事”审批管理服务机制。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牵头部门一次性分办给配合部门,同步获取受理信息和前置部门的办理信息。推动开展并联审批、联合评估、联合审图、联合勘验、联合验收等,强化线上线下审批协同。
(六)编制服务指南。优化精简办理要素和业务流程,科学细化量化政务服务标准,消除模糊条款,整合设定依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结时限、收费标准、办理结果等要素,编制“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标准规程和办事指南,线上线下同源发布,同步更新。
(七)加强综合监管。针对“一件事一次办”跨部门、跨业务的特点,健全监管制度,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各环节监管措施,明确监管主体及责任,完善监管规则和标准,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一件事一次办”涉及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事项,要明晰政务服务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和边界。强化审管协同和信息共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事项依法依规办理,促进集成化办理服务提升。
(八)推行热线服务。深化拓展12345热线政务服务“总客服”,在语音端和互联网端采用民声接听员现场解答、政策专员连线解答、政务问答台在线答复、复杂诉求流转承办部门办理等多种方式,一口式、一站式回应企业群众在办理“一件事”中的咨询、查询、建议和投诉。依托政务服务“好差评”平台建立“一键服务”评价系统,加强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情况的跟踪评估,让企业和群众评判政务服务绩效,评价结果纳入绩效考核。
四、强化支撑能力
(一)再造办事流程。根据省级工作部署,梳理“一件事”办理环节,按照“减少办事环节、整合办事材料、缩短办事时限”要求,推动业务整合和流程再造,清理自行设定、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申请材料,提高材料复用率,推动全市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围绕“市场准入快准营、工程项目快开工、民生服务快办理”探索推行告知承诺制,探索市场准入领域“一业一证”改革,对多个部门审批环节精简整合。打破传统属地管理模式,推行“通办地受理、归属地审批”,进一步实现就近能办、异地可办、全域通办。
(二)完善线上平台。加快建设完善全市数字政府政务中台,提供组件化、标准化技术支撑,推进各地区各部门业务需求和数据供给精准匹配,推动“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相关业务系统互联互通、业务协同,实现“一次登录、全网通办”。持续完善电子证照共享服务体系,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等在“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中的应用。按照省级统一部署,“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受理端(PC端和移动端)由省级统一开发的市级不再另行建设,由市级建设的需经信息化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后逐步开展。“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受理端实现与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高效对接,统一集成至江苏政务服务网常州旗舰店“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专栏,并逐步向“苏服办”“我的常州”等移动端(含APP、小程序等)、集成化自助服务终端等拓展,便利企业和群众线上申办、自助申办。
(三)优化线下窗口。结合大厅窗口功能布局,科学合理设置“一件事一次办”线下受理窗口,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建立线下受理窗口与各联办部门工作协调机制,规范窗口运行和服务行为,做好事项受理、材料流转、分类审批、统一出证等环节的无缝衔接,保障审批服务按时办结。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提供窗口位置、预约排队等信息和导航服务。健全完善帮办代办服务机制,聚焦企业开办、投资建设、工程建设、民生等领域以及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精准化、定制化服务。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要依托全科窗口受理“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推动基层“一件事一次办”事项与全科服务深度融合。条件成熟的地区鼓励向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延伸。
(四)强化数据共享应用。明确“一件事一次办”数据共享供需对接、规范使用、争议处理、安全管理、技术支撑等制度流程,推进跨部门、跨层级数据依法依规有序共享。按照清单和办理业务流程,牵头部门会同配合部门编制数据共享需求、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场景清单,明确数据需求部门、数据提供部门、资源名称、数据项、更新周期、提供方式、数据范围等内容;数据提供部门及时进行数据目录注册、资源挂接、动态更新。聚焦“一件事一次办”数据需求,大力开展数据治理,健全数据标准体系,完善数据异议处理机制,推动数据提供部门持续提升共享数据质量,不断提高数据服务能力。大力推动数据回流,不断提高共享数据质量和时效。
五、实施步骤
(一)全面实施阶段。根据省级统筹部署,按时序进度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的全面落实。一是出台方案。牵头部门会同配合部门对照省各“一件事”专项改革方案,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工作制度等文件,以联合发文形式印发。省级新出台改革方案的,市级于2023年5月底前完成;已出台改革方案的,按照国家、省级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二是组织实施。根据省牵头部门的工作部署,市级牵头部门与配合部门建立健全工作专班,会同配合部门完成服务指南的编制、线下窗口的设置和线上平台的应用,按成熟情况分批发布并在线上线下同步推行,推动全流程办理环节标准化、规范化,在全市范围实现全覆盖。
(二)督查评估阶段。牵头部门协同配合部门梳理改革经验,对实施情况开展进度评估,及时整改完善。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协调办”)分别在第一、二、三季末定期组织开展阶段性评估,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对已完成改革任务的“一件事”,精准评估落地实效。
(三)总结验收阶段。市协调办将在2023年11月对改革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从工作方案、推进步骤、文件制定、信息共享、执行情况、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总结评价,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完善制度,深入推进。
六、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的重大意义,要把“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市协调办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工作,牵头落实国家、省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明确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对各地各部门推进情况进行跟踪督办,抓好组织实施。牵头部门会同配合部门制定具体措施、细化任务、明确时间表和监管责任,确保改革顺利实施。
(二)强化宣传培训。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宣传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内容、典型经验和做法。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并加强政策解读工作。政务服务窗口人员要主动宣传引导群众通过“一件事一次办”办理,加强对“一件事一次办”全流程操作指南进行解读,切实提高社会知晓度、群众认同感和改革覆盖面。采取多种形式,在政策解答、平台使用、业务办理、技术应用等方面对业务人员强化培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强化监督考核。建立“一件事一次办”考核评价制度,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建立完善督查检查制度,由市协调办定期督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及时、工作落实不到位、企业和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用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和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由企业、群众来评价服务绩效和改革成效,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附件:1.“一件事一次办”任务分工(2022年版)
2. 地方探索“一件事”
附件1
“一件事一次办”任务分工(2022年版)
序号
|
名称
|
牵头部门
|
业务配合部门
|
1
|
企业开办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公安局、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常州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2
|
企业准营
(开办餐饮店)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城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政务办(市行政审批局)
|
3
|
就业登记
(员工录用)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市医保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4
|
就业登记
(灵活就业)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市医保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5
|
涉企不动产登记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常州市税务局
|
6
|
企业简易注销
|
市市场监管局
|
常州市税务局
|
7
|
新生儿出生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常州市税务局
|
8
|
结婚
(公民婚育)
|
市民政局
|
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
|
9
|
扶残助困
|
市残联
|
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
|
10
|
军人退役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市公安局、常州军分区动员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11
|
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常州市税务局、国网常州电力公司
|
12
|
退休
(企业职工退休)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
13
|
公民身后
|
市民政局
|
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医保局、市残联、市司法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14
|
重大项目建设审批
|
市政务办(市行政审批局)
|
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
|
15
|
人才服务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16
|
教育入学
|
市教育局
|
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生健康委
|
17
|
尊老金申报
|
市民政局
|
市公安局
|
18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报销
|
市医保局
|
|
19
|
网约车申请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公安局
|
20
|
开办运输企业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公安局
|
21
|
开办旅馆
|
市公安局
|
市城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政务办(市行政审批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
22
|
开办网吧
|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市政务办(市行政审批局)
|
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
23
|
公租房申请
|
市住建局
|
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4
|
知识产权保护
|
市市场监管局
(市知识产权局)
|
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委宣传部(市版权局)、市科教城管委会
|
25
|
开办便利店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市城管局、市烟草专卖局
|
26
|
开办药店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城管局、市政务办(市行政审批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
附件2
地方探索“一件事”
序号
|
名称
|
牵头部门
|
业务配合部门
|
市级指导
部门
|
1
|
国际航行船舶
联合查验“一件事”
|
常州海事局
|
常州海关、常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
——
|
2
|
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一件事”
|
金坛区科技局
非学科类(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
金坛区文广旅局
非学科类(体育类、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
|
金坛区民政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
|
市科技局
市文广旅局
市体育局
|
3
|
开办剧本杀店
审管“一件事”
|
天宁区文广旅局
|
天宁区公安分局、住建局、城管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消防大队
|
市文广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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