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1〕59号),创新农产品流通模式,加快建设高效、畅通、安全、有序的农产品流通体系,解决农产品“卖难”和“买贵”问题,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我市农产品高效流通体系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产销衔接、带动产业、丰富品种、高效低耗、平抑价格、安全消费为目标,以“农超对接”为突破口,探索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推进农产品流通现代化,着力构建流通成本低、运行效率高的农产品营销网络。
(二)工作目标
“十二五”期间,支持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卖场、大型连锁企业、菜市场、餐饮企业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成熟稳定的产销对接关系。到2015年,全社会生鲜农产品销售总量中,大型卖场、大型连锁企业的市场份额超过15%;全市百亩以上农产品生产基地及市级以上产业化龙头企业产销直接对接率达60%以上,全市大型卖场、大型连锁企业鲜活农产品本地直采率达到50%以上,全市菜市场开辟自产自销摊位累计超过1500个,引进大型种植基地直供连锁企业超100家。进一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探索建立从产地到零售终端的新型农产品供应链。
(三)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运作的原则。加大政府推动力度,多形式搭建产销对接平台,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创造良好的对接环境。充分发挥终端农产品流通企业、农产品生产企业的主体作用和龙头示范作用,以市场为导向,采取企业化运作方式稳步推进。
2.坚持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鼓励引导产销双方发挥各自优势,正确处理好各方利益,建立对接长效机制,实现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三方共赢。
3.坚持商农结合,以商促农的原则。以连锁企业为龙头,增强对农业生产企业的带动能力,建立新型农产品流通模式,商农结合,以商促农,延伸连锁超市产业链,进一步整合农产品供应链。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高效农业发展
1.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围绕自身产业特色,大力培育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种植养殖大户,为产销对接提供主体保障。充分发挥果蔬、水产等产业优势,因地制宜,建设一批规模化的农产品生产基地,为开展产销对接提供数量充足的农产品。加快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倡导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和管理,为提高产销对接的质量和效率打下坚实的基础。
2.大力培育农产品品牌。实施农产品品牌发展战略,扎实开展农产品“三品”认定工作,鼓励特色农产品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加大品牌农产品宣传推介力度,全面提升我市农产品的品牌形象。
3.强化农产品生产安全监管。抓好农业标准化生产,推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同时积极开展肉菜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确保食品安全。
(二)优化农产品供应链体系
1.加强农产品批发体系建设。继续改造升级凌家塘批发市场、苏浙皖边界市场等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强市场信息、质量安全检测、电子统一结算和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基础设施、管理、技术等方面的升级改造;重点加强凌家塘市场的加工平台、物流配送中心和配送销售网络建设,建立灵敏、安全、规范、高效、可追溯的菜篮子产品物流和信息平台。
2.完善零售终端的网点布局。大力建设和完善零售终端体系。继续实施主城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积极启动实施乡镇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依托“万村千乡”工程网点载体,发挥连锁企业的网络优势,开展生鲜农产品销售,增加鲜活农产品销售品种,扩大鲜活农产品经营面积,提高鲜活农产品销售比重。鼓励大型卖场、大型连锁企业与我市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稳定、长期的供求关系,推行订单农业,并设立本地菜和特价菜专柜。
3.增强鲜活农产品加工配送能力。支持大型卖场、大型连锁企业通过到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业生产基地自建鲜活农产品加工配送中心等方式,建立与农产品生产基地及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物流配送体系。鼓励批发市场向生产、储存、加工环节拓展,直接参与城区农产品超市的设施建设、农产品加工配送和连锁经营。依托凌家塘市场的加工配送中心平台,鼓励支持连锁企业及餐饮企业积极入驻,提高流通效率。引导大型连锁企业等农产品流通企业加大鲜活农产品冷链系统建设投入,增加冷藏保鲜设施、配置冷藏运输工具、检验检测设备等,降低鲜活农产品损耗,保障鲜活农产品质量。
4.加强农超对接培训与指导。为超市采购人员提供农业生产技术、产品甄选、保鲜运输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培训。定期开展农产品种植大户、农产品龙头加工企业培训,宣传推广并实施农产品流通标准化,提高农产品规格化、标准化、包装化水平;同时,帮助其熟悉市场信息和超市营销策略,增强农超对接能力,提高对接水平。
(三)探索多元化流通渠道
1.全面推进农超对接。组织动员全市范围内大型卖场及大型连锁超市全面开展农超对接;深入种植养殖大户、龙头加工企业等生产基地,选择适合自身经营特点和居民消费需求的品种开展对接。组织开展产销见面会、对接洽谈会、展销展示会等多种形式的对接推广活动,确保农超对接工作取得成效。
2.探索多种产销对接模式。鼓励菜场推行点对点的蔬菜直供模式,支持和引导菜市场设立蔬菜直销区,凡本地百亩以上种植基地进入国有菜市场直销生鲜农产品,由菜市场给予一定的摊位费优惠;大力推进农餐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农场对接、农批对接等多种对接模式,降低流通成本;支持鼓励餐饮企业自建生产基地,真正实现从田头到餐桌的全程监控。
3.搭建季节性销售平台。在蔬菜、瓜果大量上市时,在批发市场、大型卖场、大型连锁超市、菜市场建立专门季节性销售区域。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市商务、农委、公安、财政、城管、工商等部门组成的市农产品高效流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全市农产品高效流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落实国务院支持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各项政策,建立农产品信息监测预警协调机制,完善市场监测及信息发布,及时跟踪掌握农产品价格走势,加强生产与流通的产销衔接。各辖市区要从实际出发,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形成政策合力,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快推动农产品高效流通体系建设工作。市商务局负责加快农产品流通主体的培育,制定产销衔接发展计划,指导协调连锁超市调整商品结构,增加冷链保鲜设施,扩大鲜活农产品销售;市农委负责菜篮子生产基地建设和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种植养殖大户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登记工作,鼓励农业生产企业培育自有品牌,配合组织好农产品生产企业与超市对接活动;市公安局交警部门负责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禁区通行证的办理;市财政局负责农产品高效流通体系建设的资金扶持;市城管局负责对城市鲜活农产品流通过程中的环境治理工作;常州工商局负责鲜活农产品流通市场秩序的监管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持
1.加大资金支持。鼓励农产品生产企业进入大型卖场、大型连锁超市、菜市场直销,凡本地百亩以上农产品种植基地,进入本市大型卖场、大型连锁超市、菜市场设立直销专柜、专区,并常年性经营生鲜蔬菜的,市财政给予基地一定的项目资金补贴。对于实力较强、积极性高、对接工作成效显著的大型连锁企业和农产品生产企业,积极帮助其申报国家以及省级相关项目建设,争取上级资金扶持。
2.畅通“绿色通道”。开通蔬菜进城“绿色通道”,对装载鲜活农产品进城的厢式货车进入城区,交管部门提供支持,办理“禁区通行证”,保证运输车辆在市区全天候通行。
3.降低对接门槛。降低本地农产品入场门槛,减少农产品进场费用,严禁大型卖场、大型连锁超市违规收费,除进销差价、租金、代销费、促销服务费以外的费用一律不得收取。
(三)及时总结经验
加强调查研究和工作交流,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通报全市农产品高效流通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不定期开展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等活动,对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加以推广,对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强化舆论引导,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合作,加大对产销对接的政策措施、实施效果和先进典型等宣传力度,扩大产销对接的社会影响力,为产销对接营造良好氛围,加快构建我市高效、畅通、安全、有序的农产品流通体系。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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