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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政府关于成立常州市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29/2015-0005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发〔2015〕59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2015-03-24 公开日期:2015-03-3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政府关于成立常州市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市政府关于成立常州市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常政发〔2015〕59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了加强对土地收购储备工作的组织领导,规范土地市场运行,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市政府决定成立常州市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费高云  市长

副主任:韩九云  常务副市长

    史志军  副市长

成  员:彭  峻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戴士福  市发改委主任

    蒋自平  市经信委主任

    朱志洪  市财政局局长

    贾金庚  市国土局局长

    史政达  市城乡建设局局长

    陈荣平  市审计局局长

    吴琪明  市环保局局长

    胡  伟  市规划局局长

    刘文荣  市房管局局长

市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是:(1)研究制订土地收购储备的有关政策规定;(2)协调处理土地收购任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矛盾;(3)审议土地收购、储备方案;(4)审核土地收购储备年度计划;(5)审查土地收购储备计划执行情况、资金运作情况、监控国有土地资产的运作。

市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局,国土局局长贾金庚兼任办公室主任,国土局副局长余立新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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