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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中国银保监会常州监管分局 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转发《中国银保监会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758474445/2022-0000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权责清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常州银监局
生成日期:2022-04-28 公开日期:2022-04-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中国银保监会常州监管分局 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转发《中国银保监会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中国银保监会常州监管分局 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转发《中国银保监会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人民银行各支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保险机构:


现将《中国银保监会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22〕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保障,压实主体责任。各银行保险机构要牢固树立金融服务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做好新市民金融服务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结合自身经营发展定位和实际,制定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方案,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各部门层层落实的良好局面,确保新市民金融服务各项工作高质量完成。

二、主动对接沟通,明确具体服务范围。各银行保险机构要主动与政府相关部门对接沟通,及时了解常州市服务新市民的总体规划部署,积极争取、用好用足相关支持政策,掌握本地新市民的基本分布情况和特点,明确服务范围,不断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切实提高新市民金融服务的精准性。

三、优化资源配置,抓好重点群体支持。各银行机构要将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纳入重点工作推进,积极争取信贷额度,并在资金转移定价、考核激励、尽职免责等方面适当倾斜。要把新市民纳入“首贷攻坚回头看”“科技型中小企业银企融资对接”等走访对接专项行动中,主动走访新市民以及能够带动吸纳新市民创业就业的工程建筑、加工制造、物流快递、家政服务等领域小微企业、个体经营者,及时了解具体金融需求,提供针对性、专业化金融服务。

四、创新产品服务,精准匹配金融需求。各银行机构要加强新市民服务流程创新,调整优化服务功能与模式,探索符合新市民特点的信用评级体系,匹配专属授信评审模型,稳妥推动首贷、信用贷和“随借随还”贷款等业务发展。创新消费信贷产品,围绕新市民住房安居、生活消费、教育培训、健康养老等需求,开发定制化、个性化信贷产品,满足新市民消费升级和美好生活需要。强化金融科技赋能,不断拓宽线上、线下服务渠道,提升金融服务便捷性。建立健全风险缓释机制,努力扩大财政风险补偿、政策性融资担保、保证保险等融资增信措施对新市民的有效覆盖,确保金融服务安全畅达、风险可控。

五、扩大覆盖范围,发挥保险保障作用。各保险机构要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强对新市民保险需求的研究分析,建立多层次、多样化的保险产品体系,加大专属保险产品创新力度,满足新市民在生产经营、生活消费等场景下的保险服务需求,扩大对职业风险较为突出的新市民群体的意外保险保障覆盖,有效提升保险服务能力。

六、加强宣传总结,按时报送服务情况。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切实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充分利用“315”宣教周、金融宣教月的集中宣传,以及常态化宣教,积极向新市民普及金融知识,突出江苏宣教特色,为新市民发展营造良好金融环境。要及时总结服务新市民的典型模式和创新做法,争取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升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质效。各银行保险机构应于2022年4月30日前通过新金融专网向常州银保监分局普惠金融科和对口监管科室报送支持服务新市民牵头部门和联系人,于每季后10日内报送本单位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情况,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总体情况、支持服务模式、特色亮点做法、存在的困难与问题等。

 

附件:中国银保监会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

          

 

 

                             中国银保监会常州监管分局   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

                                                          2022年424

附件:/upfiles/admininfo/20220428/20220428163532_603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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