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生态环境局:
根据《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苏环发〔2023〕7号)有关规定,市局在各直属局排查上报企业名单的基础上,确定了2026年常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备案企业名录,现予以公布。请各直属局做好相关预案管理工作。
附件:2026年常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备案企业名录
常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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