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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市住建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目标,围绕促转型、提品质、惠民生、强基础、守底线,扎实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各项工作,抓好“十四五”圆满收官,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
一、聚焦改革发展稳定,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是坚决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研究出台购房资助政策,为住房困难工薪群体提供最高20万元的购房资助资金,帮助5400余户家庭实现“安居梦”,相关做法获刘小涛省长批示肯定。积极推进住房服务“软实力”建设,房产公共服务中心(房产超市)于9月份正式对外开放服务,房地产“热力图”建设稳步推进,进一步促进住房消费便利化、安全化。二是积极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鼓励全市建筑业企业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我市轨道交通等大型基础设施建设,武进建工、江苏天目、溧阳城建3家本地企业分别与央企组成联合体,成功中标轨道交通5号线3个标段,实现我市建筑业企业参与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零”的突破。三是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规划体系,探索实施路径,推进具体项目,青果巷历史文化街区系统提升消防安全水平做法入选住建部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西林街道老凌家塘城中村自主更新等5个项目入选江苏省城市更新试点项目(第三批),《传统建筑更新改造设计施工管理规定》等2项创新实践成功入选江苏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第三批),新闸街道大丼村—陈家塘城中村自主更新等2个试点项目顺利交付。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出台《推进全市城中村改造总体方案(2026—2035年)》,提出城中村自主更新实施路径。四是不断优化住建领域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水电气网联合报装”省级工程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积极开展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集成办理,进一步提升服务效率。积极主动提供消防审验服务,对学校、医院、保交房等重点民生工程项目,选派技术骨干主动对接指导验收准备工作,帮助建设单位排查和解决消防验收中的难点问题,由“事后验收”转为“事前服务”,有效提高消防审验效率;针对既有建筑改造项目,建立消防验收会商机制,明确验收要点,寻求安全与效益的“最优解”,有效促进存量资产的盘活利用。广泛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智能辅助评标改革试点,大幅节约时间成本,减少人为出错风险,受到各方一致好评。五是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对业务范围相同、承担工作职责相近的局属国有企业进行整合归并,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优势互补。目前,常州正泰房产居间服务有限公司与常州中吴建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整合、常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与常州市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整合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全力支持局属公用集团及所属企业融合发展,及时理顺党组织关系,进一步明确内部管理关系和外部协调机制,推动公用集团与城建集团在业务上深度融合发展。
二、聚焦安居宜居乐居,大力提升城市人居环境品质
一是有序推进城中村和老旧小区改造。全年实施城中村改造项目36个,已完成改造村(居)民6718户,筹集安置房1.96万套,其中,组织购买存量房用作安置房1.86万套;完成改造提升老旧小区26个,惠及居民1.29万户。二是精心谋划高品质住宅建设。研究出台《关于规划建设高品质住宅的若干意见》《常州市高品质住宅规划建设指引》,逐步完善我市高品质住宅政策体系。积极推动示范项目建设,我市首个高品质住宅地块—乌衣浜地块已成功出让。三是统筹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认真抓好西太湖省级“城乡建设双碳先导区”建设,积极推进高品质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建设、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近零碳排放园区创建、绿色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深度融合、能碳管理与智慧运维体系升级、绿色低碳基础设施完善等关键项目,实施方案于9月份通过省住建厅专家论证。广泛开展光伏建筑一体化、建筑垃圾减量化、装配式建筑等相关绿色技术推广应用,高铁新城领航大厦、国际人才广场等一批项目被评为绿色建造二星级项目。四是积极提升工程建设行业监管水平。探索创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市场综合监督管理模式,《常州市建设工程综合监督管理办法》及配套《档案指南》获全省推广应用。全面推行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制度和“业主开放日”活动,试点开展“一户一验”全覆盖辅助验收,规范落实商品房质量缺陷保修责任,进一步提高住宅工程质量品质。
三、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持续办好各类民生实事
一是持续提升住房保障能力水平。及时调整住房保障准入标准,将人均月可支配收入5000元(含)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全部纳入公租房与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范围。出台《常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开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申请。重新修订《常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准入条件、申请材料、审核流程等关键环节,切实提升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水平。二是积极改善农村住房条件。聚焦年度预期目标,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多途径改善农村住房条件,大力引导进城入镇购房、到新型农村社区集中居住、到规划发展村庄异地新建、原地改造翻建,着力推动农民自我改善住房,全年完成农房改善1.5万户。三是持续更新完善配套服务设施。常态化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全年完成既有住宅加装电梯131部。扎实推进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工作,与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项目资金支付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阳光换梯行动”的通知》,指导属地利用“阳光物业”平台开展民主投票,确保“阳光换梯行动”阳光、廉洁、高效、规范推进。2025年,我市上报住宅老旧电梯更新5073部,批复同意3118部,申报数和批复数均位列全省第三。高质量完成江湾社区国家级完整社区试点建设,着眼空间重塑与功能配套升级,完善“一老一小”等服务设施,探索积累试点工作经验,6月份,试点工作已通过验收。四是持续提升物业服务管理水平。大力推进住宅小区公共收益资金主动公开,对50个小区公共收益开展审计,全市市场化运作小区公共收益公开比例达93%。持续开展“阳光物业面对面”线上直播活动,累计直播55期,成功化解矛盾纠纷248件,累计观看量超88万次。广泛开展物业项目经理直播述职活动,搭建沟通对话的桥梁纽带,为共同破解难题、提升服务质效提供良好平台。持续加强“阳光物业”平台建设,目前平台已实现7个板块1948个小区、482家物业服务企业全覆盖,关注认证用户超55.3万人;累计受理咨询、投诉、报修事项22149件,发起投票活动1069项。3月份,我市“阳光物业”平台建设运用等经验做法在全省物业管理工作座谈会上获重点推广。
四、聚焦城市能级提升,有序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有序推进城市生命线建设。完成全市1.46万公里天然气管道、2.2万公里供水管道、7000公里雨污水管网、2472条城市道路、1265座城市桥梁的全面摸底,形成我市全域燃气、供水、内涝、道路、桥梁等5个场景风险评估报告,针对风险隐患点,合理布设监测设备设施,有效提升风险防控及应急处置能力。二是持续完善城市路网。坚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与市民实际需求相结合,全力打通“断头路”,推动重点区域道路桥梁建设,园东路(东方东路—东方二路)、学府路(河滨西路—中吴大道)等23条道路竣工通车,进一步优化出行条件。三是持续加强供排水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供水方面,完成武进湖滨水厂一期工程,新增供水能力20万立方米/日,溧阳市中心水厂扩建工程已完成50%;完成新建供水管道111公里、改造95公里,改造二次供水设施25处。排水方面,纵深推进污水治理“五统一”工作机制,完成新改建城镇污水管网100公里,新增污水处理规模42万立方米/日,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达到90%以上。
五、聚焦防风险除隐患,切实守牢安全发展底线
一是全力打好保交房攻坚战。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历次保交房工作会议精神,始终坚持把保交房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坚持法治化、市场化原则,压实企业自救主体责任,落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紧盯住房交付率,多措并举加快项目复工和建设交付,切实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二是持续抓好燃气安全综合整治。积极办好燃气安全问题具体实事,妥善解决群众重点诉求12个,有序推进民生实事9件。统筹推进非居民用气场所“瓶改管”“气改电”工作,两年来累计完成改造19047户,基本实现应改尽改,有效降低了全市城镇燃气安全风险。积极开展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十四五”期间共改造燃气管道763公里、用户设施22万户,全面完成更新改造任务。三是加快推进高层建筑消防隐患“一件事”全链条治理工作。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市13565栋高层建筑中存在消防审验手续问题的高层建筑512栋,存在消防潜在设计风险的高层建筑7875栋,存在消防隐患建筑数量9415栋,整治进度均为100%,“巩固提升阶段”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四是认真抓好建筑施工安全。全面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全年共组织安全检查2596次,发现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85个。持续深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工地消防安全和临时用电管理,做好特殊天气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扎实推进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推动电气焊“加芯赋码”工作,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四个一律”和“六个必须”要求,以及建筑保温材料检验检测要求,切实堵塞安全漏洞。五是统筹抓好房屋安全。扎实开展既有建筑排查整治,对150万栋房屋进行“回头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风险。持续加强装修改造管理,推进装修改造登记和告知承诺制度,建立既有房屋使用安全常态化、网格化巡查机制。持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累计印发《常州市房屋安全隐患巡查指导手册》4000余册,督促临时管控自建房、既有建筑的巡查落实。六是不断提升住宅物业安全管理能力。从严治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问题隐患,开展联合检查4940次,督促整改消防安全隐患37179处,劝导搬离电动自行车84598辆;在439个高层住宅小区安装电梯智能阻车系统10179套。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建设,累计新增集中停放充电场所2856个,新建充电端口151793个,全市1872个既有住宅小区全部按要求达到标准配建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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