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同意调整常州市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
索 引 号:014109429/2022-00185 |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本机关政策文件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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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常政复〔2022〕139号 |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22-11-09 |
公开日期:2022-11-28 |
废止日期:有效 |
内容概述:关于同意调整常州市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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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调整常州市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
常政复〔2022〕139号 |
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调整常州市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有关事项的请示》(常卫职健〔2022〕21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调整常州市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附件:1. 常州市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2. 常州市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常州市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市职业病防治工作。督促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政策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方针、政策。建立信息通报和发布机制、职业病危害监测预警机制和重大事件联合督查机制。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协调指导地方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研究拟定加强职业病防治的重大政策措施,向市政府提出建议。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总工会等16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市卫生健康委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总工会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兼任,其他成员单位相关处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三、工作机制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主持,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同时抄报市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也可邀请其他单位参加会议,研究相关工作。
联席会议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项具体工作的负责单位,由负责单位牵头组织推动和具体落实,相关成员单位积极参与配合。
四、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国家、省职业病防治规划要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如下: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做好职业病防治宣传、舆论引导和监督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规划统筹,支持职业病防治机构基建项目建设。
市教育局:负责督促高校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职业健康教育有关要求,适时将职业健康学科相关专业纳入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和教学指导文件。
市科技局:负责将职业病防治关键技术等研究纳入市科技重点研究项目,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技术研究和成果推广。
市工信局:发挥行业管理职能作用,在行业规划、标准规范、技术改造、产业转型升级、中小企业帮扶等方面统筹考虑职业健康工作,促进企业提高职业健康工作水平。
市民政局:负责对符合社会救助政策条件的职业病病人开展基本生活救助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职业病防治的财政补助政策,保障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
市人社局:负责实施职业病行业工伤保险扩面与工伤预防康复行动,依据职业病诊断结果做好工伤职业病病人的工伤保险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提供本市核技术利用单位相关基础信息。
市住建局:负责在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方面统筹考虑职业健康问题,指导、管理和规范建筑活动中职业病防治工作。
市卫健委:负责组织起草职业健康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对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鉴定和救治康复、职业病报告等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估和专项调查,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协同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协同开展非煤矿山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
市国资委:配合有关部门督促指导市属企业依法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市卫生健康委将不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市医保局:按照国家和省待遇清单要求拟订包含职业病病人在内的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政策、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
市总工会:依法对职业健康工作进行监督,参与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反映劳动者职业健康方面的诉求,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有关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2
常州市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何小茜 市卫健委主任
成 员:薛 静 政府新闻办副主任
严永志 市发改委副主任
戚宝华 市教育局副局长
戴亚东 市科技局副局长
宗 纲 市工信局副局长
于巧锡 市民政局副局长
李 涛 市财政局副局长
薛建忠 市人社局副局长
堵小东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孙 君 市住建局副局长
潘国才 市卫健委副主任
吴建坤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蒋晓霞 市国资委副主任
王 冰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彭伟中 市医保局副局长
宣建强 市总工会副主席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卫健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卫健委副主任潘国才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人社局工伤保险处、市卫健委职业健康处、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单位相关处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各成员单位如有人员调整,应及时将调整人员名单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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