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学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标准建设,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建议》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截至2025年年底,全市累计主导和参与国际标准46项、国家标准1705项,2026年以来,新增牵头修订国际标准2项、主导和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108项。在动力电池及储能、氢能装备、合成生物等关键产业,先后有10多家省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落户常州,2025年10月机械总院江苏分院承担了江苏省数控机床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填补我市机床领域标准化平台空白标准。标准支撑产业发展的格局初步形成。
二、提案建议的落实推进情况
围绕加强未来产业标准布局、提升标准国际化水平、完善全域标准化生态等建议,我市统筹政策、平台、项目、服务,发改、科技、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发力,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强化顶层设计,系统布局未来产业标准体系
出台《常州市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2025年工作要点》《常州市加快未来产业培育发展实施方案(2025—2030年)》,聚焦人工智能、具身智能、新型储能、合成生物、先进材料、化合物半导体六大成长型未来产业,前瞻布局低空经济、氢能、空天信息、脑机接口等前沿领域,明确未来产业技术攻关、标准建设、平台赋能等重点任务。
(二)强化平台支撑,夯实标准创新支撑能力
支持长三角物理研究中心、南师大常州合成生物研究院获批建设“新型储能”和“合成生物”江苏省未来产业技术研究院;组建江苏省合成生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由华大长荡湖研究所和师大常州合成生物研究院共同承担秘书处工作;推动国家氢能装备质检中心落地武进氢能先行区,为标准制定、试验验证、安全监管提供专业支撑。
(三)聚焦产业前沿,推动标准与创新深度融合
强化关键领域标准攻关,2025年主导制修订国家标准25项、参与国家标准416项,其中涉及国家强制性标准32项,覆盖动力电池、氢能、合成生物、数控机床、新能源回收等重点赛道和能耗、排放、碳足迹、人工智能技术等关键领域。近二年来,组织常州企业参加了多场次省、市市场监管部门举办的国际标准化公益培训,参加市场监管总局在南京举办的长三角国际标准化对接会;华大长荡湖研究所参与制定了合成生物领域首个ISO国际标准,戚机厂《标准引领轨道交通装备破解出海“持续化”瓶颈》入选2025年全国技贸措施会优秀案例汇编。
(四)加强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
国家级层面,推动退役光伏组件循环利用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建设,试点项目构建了涵盖退役光伏组件回收、运输、拆解、材料再生、产品再利用等全流程的标准集,项目单位参与制定了GB/T 45075-2024《退役光伏组件梯次利用通用规范》等2项国家标准。省级层面,2025年有10项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试点验收,并获评优秀;1家省级技术标准创新基地验收并获评优秀。
(五)聚集科技型企业培育和标准化激励
统筹资源要素保障,明确发展重点,2025年招引科技型中小微企业1600余家;强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推动高企数量稳步增长,全市有效高企达5700多家。发布质量强市奖补政策,2025年对常州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承担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标准化技术组织等181个标准化项目进行资金支持。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将持续以标准化战略为牵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助力国家、省标准制定
按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项目提出、组织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和组织实施;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开展推荐性国家标准的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复审工作。鼓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产业重点企业、科研院所主导和参与国家标准、省地方标准制定;对企业提出的有利于产业发展的技术先进、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项目,指导企业联系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到比较全面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技术委员会信息。
(二)促进企业标准制定
根据《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制定企业标准应当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质量效益和生态效益,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鼓励企业基于创新技术成果和良好实践经验,制定高于推荐性国家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企业标准,支撑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提升。鼓励企业通过国家统一的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自我声明公开提供的产品、服务所执行标准。
(三)鼓励开展标准化试点
国家标准委在高技术产业、基本公共服务等领域,每年向各地征集标准化试点项目,试点项目遵循公开征集、自愿申报,因地制宜、先行先试,动态管理、注重实效的原则,注重发挥基层首创精神。支持常州特色产业和优势领域的企业申报国家、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择优推荐备选试点项目;支持承担试点项目的企事业单位结合自身技术优势,梳理相关标准情况,形成覆盖产品、过程和服务的标准体系。
(四)推动标准化组织建设
在常州重点产业链和新兴领域持续培育标准化技术组织,鼓励在产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影响力和较强技术实力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承担相应领域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或参与国家、省有关标委会的工作,推进专业领域的标准化和技术进步。
(五)发挥标准化服务机构作用
针对企业在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申报、编写以及标准查询、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等方面的需求,指导标准化服务机构及时提供专业指导。支持标准化服务机构开展标准化公益培训、企业标准化交流等活动。
(六)实施标准化奖励
按照《常州市质量强市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和申报指南,对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新承担国际、国家、省专业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以及由国家标准委或省市场监管部门批准立项、按期通过考核验收,并且结果优秀的标准化试点项目实施奖励。
签发人:吴小华
经办人:谈 歆
联系电话:0519-88588178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