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众诚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变更事项备案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备案。变更备案的相关信息如下:
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法定代表人)由“芮堃”变更为“陶婷”。
合伙人(股东)及出资比例由“芮堃(50%)、陶婷(50%)”变更为“陶婷(50%)、李静(50%)”。
相关信息已录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可通过财政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常州市财政局
2025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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