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医疗保障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医保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根据《关于报送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和填报法治常州建设监测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市医疗保障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定扛起“关键少数”政治责任,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部署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完善局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坚持在法治框架内谋划医保工作、深化医保改革、化解矛盾纠纷,注重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二)统筹推进法治医保建设。坚持将医疗保障职能工作与依法行政工作相结合,把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总体工作布局研究部署,局党组统领全市医疗保障法治工作全局,建立健全了由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承担主体责任,规划财务和法规处牵头协调各处室、医保中心、稽查支队开展各项工作,围绕2022年度法治工作目标,分解九类58项具体任务,明确责任处室、具体举措、目标要求,纳入局年度综合考核,使法治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评价,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推动形成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法治工作格局。
(三)压实法治医保工作责任。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保障医保职能得到全面履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参谋助手作用,未发生违法决策、不当决策的情形。严管执法程序,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等为抓手,着力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自觉维护司法权威,积极支持人民法院受理、审理案件,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未发生不尊重法院生效裁判等情形。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医保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一是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明确“放管服”改革年度重点任务,编制工作方案,重点实施营造全民参保环境,优化医保服务环境,打造市场化营商环境,构建法治医保环境等四个方面重点任务。按部署推进“一件事”改革,分步实施退休、就业、身后、出生、退役军人“一件事”线上全程网办集成服务和线下服务专窗设置,明确固化办理流程。切实推进证明免提交,在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的基础上2022年扩展到产前检查费支付、异地就医备案(异地安置、异地长期居住),通过告知承诺、数据共享、部门核验方式,让医保服务更高效,入选市法治惠民实事优秀项目。二是规范运行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建立权力清单工作指导监督机制,统筹做好权力清单编制、调整、应用等相关工作,并按要求完成权力清单运行情况评估工作。申报新增市设依申请长护险公共服务事项3项并通过市政管办合法性论证。全面落实江苏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各类权力、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动态调整维护。申报新增市设依申请长护险公共服务事项3项并通过市政管办合法性论证。三是注重提升医保服务效能,新建8 个省级“15 分钟医保服务圈”示范点、53 个市级“15 分钟医保服务圈”示范点;构建“医银合作型”医保公共服务模式,首批227家银行网点设置医保便民服务点;全面启动三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立医保服务站,5大类20余项医保高频服务事项延伸至“医保服务站”办理;将信用引入医保领域,在全省范围内首推“门诊+住院”信用就医服务,实现“先诊疗、后付费、免押金、省时间”,市二院等已开通信用就医,进一步前移“一线服务窗口”。
(二)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稳步推进。编制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加强风险评估,注重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实施跟踪评估。全面推行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实现医疗保障政策文件、重大执法决定、合同协议等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各处室单位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对涉及定点准入、定点零售药店经营行为规范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开展公平竞争审查。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效落实。一是围绕“基金监管规范年”,积极践行管业务就要管监管和全流程监管的理念,创新医保基金监管,选取武进区医保分局、经开区医保分局作为区域创新试点,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常州市妇幼保健医院作为医疗机构创新试点,重点促进使用医保基金排名前 10连锁机构健康发展行动,推动医保基金监管规范化、法治化、长效化。二是继续开展以打击“三假”欺诈骗保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聚焦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内设定点医疗机构、社会办定点医疗机构等重点领域,并与卫健、公安部门联合成立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组,联合印发《2022年打击诈骗医保基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建立定期会商机制,推进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加强线索通报、案件移送、研判会商、联合行动,完善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交叉检查、重点检查等检查制度,出动检查人次500余人次,追回医保基金4560余万元。三是夯实执法保障,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统一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工作、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市医疗保障部门配置执法记录仪,为做好执法行为全过程信息记载和可回溯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组织局及分局、中心人员参加申领全国行政执法证考试,申领全国行政执法证,在学法懂法的基础上,增强法治素养,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四)普法惠民落地见效。一是积极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以“织密基金监管网 共筑医保防护线”为主题,组织多家医院的一线临床医护人员集中学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印制海报、折页、小册子等,发放宣传海报1万余张,向群众发放举报奖励折页1万余份、医保政策问答手册1万余册,充分激发群众参与打击欺诈骗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部署开展医保宣传“六走进”(进乡镇、进社区、进企业、进医院、进校园、进机关)活动,深入基层一线,因地制宜开展有针对性的医保专题普法宣传,讲清基本医保重要作用和保障政策,介绍医保重大改革举措。三是着力构建全市统一的医保公共服务“一网一端”服务模式。重新构建并上线“常州医保”小程序,一体化集成参保、待遇、长护险等多个系统服务,为参保群众提供医保业务办理一站式平台,包含异地就医办理、护理机构申请、医保消费查询、业务容缺办理等26项功能,让参保群众足不出户即可享受智慧医保掌上服务。
三、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主要不足
2022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医保普法教育宣传常态化、制度化还没有形成,需要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宣传实效。在全局依法行政考核方面,日常性考核抓得还不够紧,考核的“指挥棒”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在理论研究方面,围绕法治医保建设开展理论研究的力度还不够,医保法治建设专业力量比较薄弱等。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市医保局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按照国家、省、市决策部署,扎扎实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全面系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法治医保建设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加强医保法治队伍建设,提供更实的工作保障。
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在实施退休、就业、身后、出生、退役军人“一件事”的基础上,根据省局部署推进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报销“一件事”,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信用监管和联合惩戒,建设更优的营商环境。
三是优化立法制规管理。加强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质量,进一步提高公众参与实效,推进合法性审查标准化。坚持科学民主决策,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修订完善配套制度,严格履行决策程序,提升决策质效。
四是细化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优化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素质能力,严肃执法风纪,推动“三项制度”全面落实,加强执法保障和队伍建设,力求更高的社会满意度。
常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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