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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联动开展2013年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29/2013-0004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办发〔2013〕17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2013-02-01 公开日期:2013-02-01 废止日期:2015-12-09
内容概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联动开展2013年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注:2015年12月9日废止)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联动开展2013年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常政办发〔2013〕17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做好2013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联动开展2013年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月6日在全市联动开展2013年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各辖市、区和市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情况;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冬季和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省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两会和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市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两会、春节和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和防火安全工作情况。

2.重点检查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经常性工作机制是否真正建立健全,节日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重大安全隐患底数是否清楚、防范措施是否到位,有关部门和重点环节执行上级安全生产部署要求是否尽职尽责等。

3.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重点检查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商场市场、医院、网吧、酒吧、歌舞厅等公众聚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危险品产、储、运、售、用单位以及高层建筑、地下建筑、文物古建筑场所,以及水、电、气等重点部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情况等。

4.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政策措施,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情况;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投入和安全“三同时”执行情况;危险源监控和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情况;安全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情况等。

5.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打算等。

二、检查时间和检查方式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实行“突出重点、条块结合、省市(区)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做到“四个结合、四个为主”:政府督查与部门(行业)自查相结合,以企业自查为主;普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以重点检查为主;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以暗访为主;检查资料台账与检查现场相结合,以现场检查为主。检查工作分两个步骤进行:

1.自查自纠:2月1日—6日。各辖市、区和市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自查自纠。

2.省、市(区)联动:2月6日。市安委会检查组与省安委会检查组联动,分赴各地和重点行业领域、单位(场所)开展安全检查。每个辖市、区检查1天,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抽查1家镇(街道)、1家化工企业、1家人员密集场所,对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抽查1家进行“回头看”。各地、各部门要积极配合检查组做好相关工作。

三、检查组组成

第一组:省、市联动组。由省消防总队曹奇副总队长、市政府领导带队,市监察局、经信委、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安监局、常州工商局、消防支队、交巡警支队各派1名负责人参加,负责检查天宁区九龙小商品市场、常州客运中心、常州火车站,市安监局监管二处负责协调和情况汇总(市政府办负责车辆保障)。

第二组:金坛组。由市监察局分管负责人带队,市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消防支队各派1名负责人参加,负责督查金坛市,市安委办负责协调和情况汇总(市安监局负责车辆保障)。

第三组:溧阳组。由市公安局分管负责人带队,市安监局、消防支队、公安局二处各派1名负责人参加,负责督查溧阳市,市消防支队防火处负责协调和情况汇总(市消防支队负责车辆保障)。

第四组:武进组。由市总工会分管负责人带队,市城乡建设局、安监局、公安局治安支队各派1名负责人参加,负责督查武进区,市总工会劳动保护部负责协调和情况汇总(市总工会负责车辆保障)。

第五组:新北组。由市交通运输局分管负责人带队,市监察局、城乡建设局、安监局各派1名负责人参加,负责督查新北区,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督处负责协调和情况汇总(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车辆保障)。

第六组:钟楼组。由市城乡建设局分管负责人带队,市安监局、常州工商局、质监局各派1名负责人参加,负责督查钟楼区,市城乡建设局安全保卫处负责协调和情况汇总(市城乡建设局负责车辆保障)。

第七组:戚墅堰组。由市安监局分管负责人带队,市安监局、消防支队、交巡警支队各派1名负责人参加,负责督查戚墅堰区,市安监局危化处负责协调和情况汇总(市安监局负责车辆保障)。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春节历来是事故的高发期,人流、物流、车流活跃,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等领域的安全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容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务必保持清醒的认识和高度的警觉,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深入一线,亲力亲为,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  

2.严肃纪律,严明责任。各级各部门要严肃纪律,严明责任,深入基层和生产作业一线进行彻底排查。带队领导负总责,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随机抽查、实地查看等方式,全面检查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3.落实责任,严格整改。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积极配合市安委会各检查组开展检查工作。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相关部门和单位落实主体责任,针对安全隐患的具体情况落实整改措施;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落实专人负责,全程监控;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隐患,要坚决停产停业整顿。

4.畅通信息,及时总结。大检查期间,各级各部门要对大检查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分析。各检查组要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2月7日下午5时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周柯(电话、传真:85683108,邮箱:czawb_001@sina.com)。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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