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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深化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行动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29/2017-0021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历史规划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办发〔2017〕152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2017-08-29 公开日期:2017-09-08
时   效: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20日。
内容概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深化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行动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深化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行动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常政办发〔2017〕152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常州市深化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行动方案(2017-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深化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行动方案
(2017-2020年)

  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对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意义重大。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全省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17〕77号)文件精神,现就深化全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制定行动方案如下:
  一、主要目标
  以服务“强富美高”新常州建设为目标,以消费环境放心、质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为创建内容,到2020年,消费知识更加普及,市场秩序更加规范,消费环境更加和谐,诚信体系更加完善,率先把常州建设成为全省消费最安全、最放心的地区之一。
  ——消费品质量合格率进一步提高。主要消费类产品质量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其中,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产地农产品和水产品质量合格率均达到98%以上,消费者对公共服务业服务质量满意度达到80%以上。
  ——消费安全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主要消费品质量安全追溯等机制进一步健全,诚信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效能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消费环境的总体满意度达到80%以上。
  ——消费维权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一会两站”组织覆盖率和对消费者投诉处理率达到100%,消费投诉联络站、服务站均建立投诉快速处理机制,自行协商解决消费纠纷和解率达到80%。
  ——创建工作覆盖率进一步提升。与消费密切相关的市场主体参创率达到70%以上,行业参创率达到80%以上,乡镇、街道(开发区)参创覆盖率达到98%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重点领域消费环境更加优化
  1. 深化品牌消费集聚区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建立完善创建工作机制,推动落实“正版正货”、服务质量承诺和先行赔付等制度。积极开展“中华老字号”“江苏老字号”“常州老字号”和“三名”商标、名牌产品等认定工作,建成15个左右省级品牌消费示范集聚区、1个以上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市科技局、商务局、文广新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各辖市、区)
  2. 拓展金融领域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保险、银行和相关金融组织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着重治理和规范金融消费与服务行为,建立完善高效便民服务体系、维权保障体系和常态化监管机制,不断提升消费信贷占比。继续推进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建设,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便利、放心的金融消费环境。(人行常州中心支行、常州银监分局,市保险协会,各辖市、区)
  3. 推进电子商务领域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财金〔2016〕2794号)和《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5〕166号)等文件,着力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网络交易环境和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积极创建一批电子商务领域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推动网络平台和运营商落实主体责任,提升电子商务领域的消费者满意度。(市经信委、商务局、工商局,各辖市、区)
  4. 加强各类商品交易市场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积极推动城乡各类市场扩面提质增效,深入推进城乡集贸市场、消费品专业市场和各类综合市场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加强与诚信示范街区、平安市场、诚信文明市场等创建活动的联动,建立协调推进、信息共享和社会共治的大创建格局。全市平安市场创建覆盖率100%,达标率95%以上,文明诚信市场建成率稳步提升。(市文明办、公安局、商务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物价局等,各辖市、区)
  (二)重点行业创建举措更加有力
  1. 深入推进食品药品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和法规建设,强化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开展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将不诚信企业列入“灰名单”“黑名单”。建立健全食品生产企业安全信息公示栏制度,力争实现“十三五”期末全市全覆盖。积极组织开展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店、放心药品示范店和餐饮放心消费品牌创建,普及食品安全示范点、工作站、宣传站“一点二站”建设。(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辖市、区)
  2. 全面深化诚信旅游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以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旅行社、旅游购物点、特色旅游街区、乡村旅游点等场所和经营单位为主体,全要素、全地域、全覆盖地推进诚信旅游放心消费创建,深入开展“文明旅游、优质服务”等主题活动,形成一批“诚信旅游、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和示范景区。“十三五”期间游客满意度指数保持在80分以上。(市旅游局,各辖市、区)
  3. 持续推动住宅装修和通信行业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强化行业监管和专项整治,使用和推广全省统一的住宅装饰装修网络服务平台,落实江苏省《住宅装饰装修服务标准》,打造家装无忧的消费环境。深入开展通信行业“放心消费、满意服务”示范营业厅和先进示范运营企业创建活动,实现营销宣传规范、资费公开透明、监督机制健全、竞争公平公正、用户满意度持续提升的创建目标。(市城乡建设局、通信行管办,各辖市、区)
  4. 切实加大汽修和快递行业放心消费创建力度。积极开展“放心汽修、绿色维护、阳光服务”创建活动,推动汽车维修放心品牌建设和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深入推进快递行业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力争到“十三五”期末,参创企业覆盖率80%、主要品牌企业城区自营网点标准化达标率100%。(市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各辖市、区)
  5. 深入开展价格和农资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全面推行价格信用承诺制度,完善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深入开展价格社会监督网络建设,督促经营者规范价格行为,强化价格自律。继续开展农资放心消费行业创建,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提升农药、化肥、种子等重要农资监管质量。指导、协调各辖市(区)开展肥药零差率统一配供体系建设。(市农委、物价局、供销总社,各辖市、区)
  6. 巩固深化粮油和食盐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深化“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提升全市粮油供应品质,到2020年底全市“放心粮油”示范企业数量达到60家,“放心粮油”示范销售门店达到120家,实现全市“放心粮油”乡镇街道全覆盖。适应盐业市场监管改革发展新要求,以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为核心,完善食盐定点生产、批发专营等制度和专业化监管体制,确保城乡居民特别是农村食盐质量安全、供应充足和价格稳定。(市农委、粮食局、盐务局,各辖市、区)
  7. 积极推动公共服务行业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加强对供水、供气、供电、有线电视、公共交通、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物业管理、房产中介等公共服务业服务行为和服务质量的规范引导,定期组织开展消费调查和公众满意度调查等活动,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监管针对性,着力解决行业“潜规则”、“霸王条款”和收费不透明、服务不规范、承诺不兑现以及拒不履行社会责任与义务等突出问题,切实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放心、优良满意的公共服务与消费环境。(常州广播电视台,市民政局、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卫计委、工商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统计局、物价局,常州供电公司、通用自来水公司、港华燃气公司等,各辖市、区)
  (三)市场监管综合效能更加提升
  1. 加强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常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3-2020年)》(常政发〔2013〕205号文件)、《常州市社会法人失信惩戒实施办法(试行)》(常政办发〔2015〕157号)等文件,积极推动市场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机制,落实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警示等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好征信数据质量管理,推进征信系统与各部门工作的衔接,积极培育征信市场。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切实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氛围。(市经信委、工商局,人行常州中心支行等,各辖市、区)
  2. 加大市场协同监管力度。加强部门协作联动,综合运用各种监管手段,加大对消费突出问题的集中与联合处置。坚持源头治理、打防结合,积极打击制假售假、计量欺诈、盗版侵权、违法广告等违法经营行为,建立大要案督办、协办和联动查处机制,提高诉转案水平。(市文广新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各辖市、区)
  3. 加强质量监管和风险防范。建立完善产品和商品质量监测、抽查检验和依法公开发布等机制,严格落实问题和缺陷产品召回、下架、退市等制度。加快产品质量溯源系统建设,推动产品质量全程监管,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扎实推进“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深入实施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高风险防控和治理能力。加强口岸卫生、生物检疫和进口商品特别是食品安全质量监管,实现进口食品监督抽检品种覆盖率100%。(市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环保局,常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海关,各辖市、区)
  (四)消费维权保护更加到位
  1. 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制工作。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认真做好《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增强群众运用法律维护消费权益的知识与能力,提高经营者依法经营的意识。(市司法局、工商局、相关新闻媒体等,各辖市、区)
  2. 积极探索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消费纠纷调处与社会大调解工作对接机制,全面推动消费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双向化。综合运用调解、仲裁等有效手段,积极化解社会反映强烈的维权问题。深化消费维权司法援助和区域协作联动机制建设,努力降低群众消费维权成本。(市工商局等,各辖市、区)
  3. 强化消费维权组织与效能建设。着力加强基层消费维权工作,强化基层消协组织机构、人员、经费保障和“一会两站”组织网络建设,提升12315“五进”站点和基层维权网点覆盖率。认真抓好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和公益律师团组织建设,积极推动公益诉讼。探索建立“互联网+消费维权”新模式,提升维权工作效能和社会影响力。(市工商局,各辖市、区)
  (五)宣传教育引导作用更加显著
  1. 整合宣传教育资源。充分发挥职能部门、新闻媒体、文化和广告传媒以及参创企业、行业作用,大力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公益宣传和全民教育活动,唱响“放心消费在常州”宣传品牌,并作为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升创建活动的社会知晓度和认同感。(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工商局,市相关新闻媒体,各辖市、区)
  2. 拓展宣传教育形式。积极开辟宣传教育专题、专栏,制作刊播一批放心消费主题公益广告,深化放心消费教育基地、大讲堂、网站建设,发挥数字传媒、微博微信等新兴传播媒介作用,形成各具特色、丰富多彩、影响广泛的宣传教育载体和形式。(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工商局,市相关新闻媒体,各辖市、区)
  3. 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继续深入推动放心消费宣传进企业、进景区、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五进”活动,加强对网络购物、储值消费、个性化定制等新型消费模式的引导,强化对经营者诚实守信教育和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知识的宣传,推动消费方式、消费结构转型升级,促进新消费业态健康发展。(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工商局,市相关新闻媒体,各辖市、区)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政府对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把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纳入各级政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目标考核工作体系、财政预算保障项目和为民办实事重点内容。加强各级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办公室机构、人员和队伍建设,进一步稳定和充实基层创建工作力量。
  (二)深化部门协作。积极发挥成员单位在创建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完善联席会议、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督查考核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凝聚创建合力。各级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能,加强组织协调,提升创建实效。
  (三)完善配套措施。深入开展消费环境建设民意调查,加强对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分析研究,深化区域消费环境指数评价应用工作,鼓励、引导企业增强开展创建活动的内生动力。
  (四)加强社会共治。进一步营造政府主导、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创建工作氛围,鼓励公众、社会组织和媒体积极参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进一步增强企业、行业、商会和各类行业协会组织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形成社会协同共建、携手共创的良好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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