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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常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全市交通建设2026年第二次电子招投标活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常交建〔2026〕10号),市交通运输局于2026年7月22日组织开展了全市交通建设2026年第二次电子招投标活动集中检查工作。现将抽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抽查工作开展情况
市交通运输局从2026年3月至6月期间的交通建设项目中,抽取了7个项目和4名检查人员,并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布。同时,通知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前报送招投标备查资料,确定抽查时间。
(一)抽查对象
1.312国道常州横林至湖塘东段工程绿化工程施工项目;
2.腾龙大道智慧快速路(二期、兴奔路-井冈山路)、机场路快速化改造收尾工程照明工程施工项目;
3.S39江宜高速常州绕城段、S35阜溧高速常溧段2026年专项工程设计及预算编制项目;
4.常州市武进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提升工程花海大道(嘉成路-湟村线)监控系统施工项目;
5.南京至常州高速公路金坛至武进段征地拆迁及财务跟踪审计项目;
6.2026年常州市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桥梁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7.常州高速龙城大道准自由流改造项目。
(二)检查人员
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包旭、邵壹、杨磊、何雨。
(三)集中抽查时间
2026年7月22日。
(四)抽查方式
查阅档案资料、查看网上信息、询问等。
(五)抽查内容
1.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
2.开标评标定标;
3.异议、投诉处理;
4.签订合同;
5.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6.其他需要检查。
二、抽查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全市招投标市场总体规范有序,招投标活动基本公开、透明。各单位在招投标活动中均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部省市有关规定,严把项目招标条件设置,维护招投标公平公正,全面取消投标报名环节,促进从业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未发现有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外地企业设置不合理限制、歧视性条款和壁垒情况,保障了各种性质的企业平等参与我市交通工程招投标活动。
(二)主要存在问题
1.312国道常州横林至湖塘东段工程绿化工程施工项目(招标人: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未发现问题。
2.腾龙大道智慧快速路(二期、兴奔路-井冈山路)、机场路快速化改造收尾工程照明工程施工项目(招标人:常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未发现问题。
3.S39江宜高速常州绕城段、S35阜溧高速常溧段2026年专项工程设计及预算编制项目(招标人:常州市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招评标资料中未归档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
4.常州市武进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提升工程花海大道(嘉成路-湟村线)监控系统施工项目(招标人:常州市武进区嘉泽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江苏新大陆房地产土地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1)台账中未提供退还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证明资料,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投标保证金15万,退还约14.9万,未做说明。
(2)清单中安全生产费为224071元,不足该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5162181元)的1.5%(15162181*1.5%=227432.715),不符合苏交规〔2025〕1号《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第八条和财资〔2022〕136号《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要求。
(3)招标文件中未见安全生产费用预付款比例、支付形式以及扣回方式等事项,不符合苏交规〔2025〕1号《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要求。
(4)《关于解决农民工医疗保险问题的意见》苏政办发〔2008〕113号文已废止,投标文件中的《农民工医疗保险的承诺书》已不适用。
(5)招评标资料中未归档招标计划发布公告截图。
(6)评标报告中建议将15家实际递交的投标单位名单附上,与预约单位名单表对应。
5.南京至常州高速公路金坛至武进段征地拆迁及财务跟踪审计项目(招标人:常州市宁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常州市水利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未发现问题。
6.2026年常州市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桥梁监测系统建设项目(招标人:常州市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江苏武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未发现问题。
7.常州高速龙城大道准自由流改造项目(招标人:常州市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1)招评标资料中未归档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
(2)P133中9.2.5条中苏交规〔2012〕9号文《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已作废,应更新为苏交规〔2025〕1号《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
三、有关要求
1.招标人与招标代理要高度重视招投标工作,重点掌握招投标、安全、环保、农民工管理等各方面新政策、新要求,切实提高招投标管理水平,保障工程建设。
2.按照招投标系统整治相关工作要求,招标人要建立健全内部分岗设权、分事行权、集体决策、监督追责等管理机制,防止招投标工作负责人员、经办人员以权谋私、逃避责任。
3.检查组将根据现场发出的《责令整改通知书》和本次检查通报,督促责任单位整改落实到位,并要求整改情况(招标人需盖章)于7月31日前报送常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科,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邮箱460629884@qq.com。必要时,检查组将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工作。
联系人:包秋伟;联系电话:85682121。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7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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