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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政府关于表彰2015年常州市市长质量奖和常州市质量管理先进单位的决定
索 引 号:014109429/2015-0021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发〔2015〕176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2015-11-18 公开日期:2015-11-2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政府关于表彰2015年常州市市长质量奖和常州市质量管理先进单位的决定
市政府关于表彰2015年常州市市长质量奖和常州市质量管理先进单位的决定
常政发〔2015〕176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引导和激励各类组织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推动全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质量总体水平提升,根据《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意见》和《常州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发布公告、提交申报、受理推荐、资格审查、资料评审、现场评审、问询答辩、综合评价、审议公示等程序,市政府决定,授予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江苏洛基木业有限公司、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灵通展览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2015年常州市市长质量奖”,授予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州船用电缆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中盐金坛盐化有限责任公司、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轨道交通器材有限公司、常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市公共交通集团公司、常州西电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常州吉恩药业有限公司、常州市宏发纵横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2015年常州市质量管理先进单位”称号。

希望获奖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质量标杆作用,努力在新的起点上争创更大发展业绩。各地区、各部门、广大企业及社会组织要认真学习借鉴获奖单位的经验,增强主体意识、追求以质取胜,深化创新驱动、推进质量共治,不断增强质量优势和竞争优势,为建设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加快推进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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