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市文广新局、市规划局提出的常州市第一至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公布。
依法划定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是一项重要的文物保护基础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确保文物本体及周边环境得到有效保护,使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在我市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和实现“两个率先”进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附件:常州市第一至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汇总表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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