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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常州市“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21日
常州市“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转型升级、向现代化目标迈进的关键时期。为加快卫生事业发展,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根据《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江苏省“十二五”卫生发展规划》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和大力推进民生幸福工程的部署,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与面临形势
一、“十一五”发展主要成效
“十一五”以来,全市卫生改革逐步深化,农村卫生和公共卫生水平不断提高,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职能得到强化,综合实力和人才队伍迅速壮大,为“十二五”卫生发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1.综合实力全面增强。至2010年底,全市拥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103个,病床总数16701张。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卫技人员4.77人、执业(助理)医师1.73人、拥有总床位3.64张。综合反映居民健康水平的三大指标中,孕产妇死亡率为3.01/10万,婴儿死亡率3.1‰,平均期望寿命为77.8岁。
2.基础建设快速发展。共完成基本建设投资43亿,建筑面积105万平方米。市一院、中医院、三院、儿童医院新门诊病房综合楼及市疾控中心、医疗急救中心、中心血站新大楼、市卫校新校区投入使用,市二院(阳湖医院)开工。金坛市人民医院门急诊大楼、武进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竣工。
3.新一轮医改全面启动。制定《常州市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我市医改五项重点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所有辖市、区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市三院与市眼耳鼻咽喉医院实现资源整合。市三院确定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单位。
4.公共卫生持续强化。有效应对冰雪灾害、人高致病性禽流感、手足口病、汶川大地震、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以及甲流感防控等卫生应急事件。市妇幼保健院成为三等甲级妇保院。无偿献血率、个人自愿献血率均达100%。建成“120急救指挥卫星定位系统”、“急救预先告知系统”。
5.农村卫生扎实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100%,人均筹资标准达到245元。建成4家省级示范乡镇卫生院,39家市级示范乡镇卫生院。5000余名农村卫技人员接受岗位培训,500余名乡村医生参加中专学历补偿教育。累计创建国家卫生镇6个、省卫生镇27个。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96%。
6.社区卫生网络健全。社区卫生15分钟服务圈基本形成,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业务用房、基本装备100%达到省定标准。医院挂钩帮扶覆盖率达100%。钟楼区、天宁区成功创建省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1360名城市社区医护人员参加岗位培训。
7.监督执法严格规范。创建“五小”行业示范街61条,示范店2077家。学校卫生专项检查覆盖率100%。学校食堂餐饮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100%,城区餐饮单位实施率95%,A级信誉度单位的比例达5%以上。开展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卫生信誉度评定工作。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覆盖率100%。
8.医院管理逐步加强。市直医院全面推行患者安全目标管理,实施通用名处方,建立医学检查检验“危急值”报告制度。二级医院全面参加医疗责任保险。成立常州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医患纠纷调解专家库,利用第三方协调医患矛盾。
9.医学科技显著进步。共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1项、基金协作项目1项,获6项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子课题、8项省级课题、1项卫生部课题。获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连续5年荣获市科技进步一等奖共6项。发表SCI收录论文82篇。建成14个省级重点专科,1个国家认可实验室,1个市高新技术重点实验室,6个医学重点实验室。
10.人才培养步伐加快。实施百名人才培养工程和青蓝工程。累计有19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4名省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名省“135工程”重点医学人才,2名省“科教兴卫”重点医学人才,26名省“333工程”培养对象。有硕士生培养点45个,博士生培养点4个,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145人,博士研究生75名。
11.中医事业传承发扬。创建6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16个市级中医重点临床专科。成功创建全省首家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金坛、溧阳同步创建成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建成1个省级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4个省级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市有省、市名中医40人。
12.行风建设初见成效。市卫生局成立“政风行风建设督察组”,制定服务规范,开展明查暗访,督察点评。深化“责任医师回访制”,加强医患沟通。2010年省厅组织的出院病人问卷函调中,我市参调的6家医院平均综合满意率为90.21%。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十一五”期间我市卫生事业取得快速发展,但总体上看,长期积累的矛盾仍未消除,卫生事业发展仍然不全面、不协调,尤其是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发展不够,削弱了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与可及性。
1.卫生事业发展相对滞后。卫生事业发展总体上与经济社会发展还不相适应,仍然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供给能力与居民医疗保健实际需求不相适应,人民群众关注的看病就医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较好的解决。
2.卫生服务公平性体现不够。农村卫生相比于城市卫生比较薄弱,基层社区卫生服务相比于医院服务比较薄弱,预防保健服务相对于医疗服务薄弱,民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相比比较薄弱。
3.卫生信息化进程偏慢。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与社区基层机构的卫生信息大多仍处于孤岛状态,没有形成统一的信息交换标准,与公安、民政、计生等部门信息系统之间无法进行有效的信息交换与共享,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刚刚起步。
三、“十二五”期间的宏观环境
“十二五”期间,卫生工作既面临良好的机遇,也面临严峻的挑战。一是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为卫生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中央政治局进行第20次集体学习时,胡锦涛同志强调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省、市出台的民生幸福工程中,明确把完善基本医疗卫生体系作为六大基本体系之一。二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卫生事业发展提供了重大机遇。中央和部、省制定的深化医改的实施意见确立了今后一段时期卫生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制度体系、政策措施,同时也为我们逐步解决“以药养医”、“以药补医”等多年积累下来的体制性、机制性的问题和矛盾提供了现实可能。三是我市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为卫生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十二五”期间,我市将在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基础上,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将为卫生事业的发展提供更为有利的条件。公共财政体制逐步完善,将为解决卫生事业发展中长期存在的深层次矛盾,提供更加有力的政策支撑和保障。
在看到有利条件的同时,我们同时也应当看到不利于卫生事业发展的因素。一是重大疾病防控任务艰巨,公共卫生工作面临挑战。随着跨国贸易、国际交流的日益频繁,人员流动规模的迅速扩大以及生态环境的改变,人群疾病谱发生明显转变,传染病危害依然严重。二是现代医学模式不断深化,传统医疗服务方式面临冲击。长期以来,大部分医院中心任务是以医疗为主。随着现代医学发展的整体化趋势,医院从单纯医疗型向综合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型发展,扩大预防、保健、康复和健康教育功能已成为趋势。三是医院净收入将逐步减少,医疗机构的持续发展面临考验。在目前政府投入不足的情况下,医院运行中一方面要按照一定的“福利价格”提供医疗服务,另一方面要按照市场价格支付各项开支,医院的业务收入将受到明显影响,医疗机构之间竞争进一步加剧。
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省、市民生幸福工程的总体部署,从我市实际出发,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坚持卫生工作服务经济建设、服务人民群众的宗旨,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医药卫生服务体系。
二、发展原则
以人为本、注重公平。着眼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满足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需求为目标,通过加大各级政府投入和政策调控力度,增强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与可及性,使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等公共产品在不同人群之间的分配趋向公平。
统筹城乡、缩小差别。统筹兼顾,协调城乡,加大对农村卫生的投入力度,夯实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注重农村卫生政策调控,逐步缩小城乡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医疗保障水平方面的差别,努力实现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
政府主导、市场调节。确立政府在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方面的主导作用,强化政府在疾病预防控制、应急救治、采供血、健康教育等方面的职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满足医疗卫生多样化需求方面的重要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让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
第三章 发展目标与主要指标
一、总体目标
到“十二五”期末,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覆盖城乡居民,建立较高水平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显著提高,率先基本实现卫生现代化目标。
二、主要指标
(一)居民健康水平。居民主要健康指标保持同期国内领先水平,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8岁,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5‰、7‰和8/10万以下。
(二)资源配置
增加卫生资源总量,优化卫生资源存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每千常住人口医师数达到2.5人,每万常住人口注册全科医师达到3人。每千常住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达到6.1张,其中非公立医院床位占20%左右。
(三)城市社区卫生
1.每个街道均建有政府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中心的业务用房、基本设备达到省厅规定标准。
2.85%以上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省级示范中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全科医师团队和责任医生、家庭医师制度,提供“六位一体”的综合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急诊人次数占当地医疗机构门急诊人次数的比例达52%以上。
3.进一步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加强基本药物采购和质量监管,保障群众基本用药需求。
4.60岁以上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建档率达到100%。
5.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卫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达到80%以上。
(四)农村卫生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继续保持100%,最低筹资标准不低于本地区农民年人均纯收入3%,并高于国家最低筹资标准。政策范围内补偿比达到80%以上。
2.全市每个建制乡镇、街道都有一所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健全,设备、设施达到省定标准。5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达到省级示范乡镇卫生院标准。
3.镇村卫生机构实行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全面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
4.新增国家卫生镇3个、省卫生镇2个,60%以上的行政村创建成省卫生村,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98%。
(五)公共卫生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实施率100%。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快速及时,有效遏制重大传染病流行蔓延,确保公共卫生安全。
3.妇幼保健院(所)全面达到省定标准。
4.建设全国一流的现代化采供血单位,建成覆盖全市各区的符合省标的固定献血屋采血点,保持无偿献血个人自愿献血率100%,创建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
5.市(县)设置独立的急救中心(站),调整和完善急救分站,实现平均急救反应时间≤12分钟。按每5万人口配备一辆救护车,扩容现有调度指挥系统,建成开放式的院前急救医疗信息系统,实现县-市-省应急医疗指挥中心的全面联网,统一指挥,分级调度。
(六)医疗服务
1.以城乡基层为重点,全面建立分级分工、双向转诊、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医疗服务体系。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率达100%。医师、护理人员依法凭证执业率100%。
2.市肿瘤医院、市儿童医院建成三级专科医院,武进中医医院建成三级中医医院。武进人民医院创建三级综合医院,市中医医院钟楼院区、市德安医院创建三级专科医院。市七院按照三级医院标准建设。
3.发展10-15个市级专科诊疗中心,力争1-2个专科成为省级专科诊疗中心。建成市级临床重点专科85个。
4.设置二、三级康复医院3~5所;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100%成立康复医学科;50%的乡镇卫生院、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康复医疗服务。2015年底前全市康复医学科床位总数达到1600张左右。
5.建立功能完备、标准统一、系统安全,与基本现代化相适应的卫生信息化体系,实现医疗服务平台(卫生管理、医疗管理、药品管理、社区卫生服务等)、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平台(社区卫生综合管理)以及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协调共享。
6.公立医院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基本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
7.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平均住院日≤8.8天,人均门诊人次费用、人均出院人次费用增长幅度低于当地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或纯收入的增长幅度。
(七)医学科技
1.建设省级重点学科或实验室1-2个,市级重点实验室中有1-2个领域取得突破,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完成15项重点疾病防治关键技术研究项目,新开展国家级、部省级和厅市级计划科研项目不少于30项,力争取得一批进入国内领先水平的科技成果。
3.加快新技术、新项目的引进、开发和应用,三级医院开发或引进填补省内空白项目15-20项,二级医院5-10项。
4.面向基层单位推广15项适宜成熟技术,提高基层单位防治技术能力。
5.主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30项,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大于100项。
(八)人才队伍
1.全市卫生人才总量达到2.5万人,卫生技术人员总量达到2万人。
2.新增硕士生培养点10-20个、博士生培养点5-10个。医疗卫生单位博士总数达150名,三级医院拥有硕士以上学位占医生总数35%。二级医院硕士研究生占医生总数的15%,大专以上护理人员占护理人员总数的70%。
3.培养12名省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的高层次医学创新人才,30名全市具有较大学术影响力的重点医学创新人才,60名具有较强业务技能的青年医学创新人才。争取有5名左右医学拔尖人才进入江苏省医学重点人才行列。
4.面向国内外引进10名特聘医学专家,建设20个医学创新团队,培训1500名住院医师。
5.每个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3名合格的全科医师。
(九)中医药工作
1.建成省级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个、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3个以上、市级中医药特色示范村卫生室不少于80家。
2.建成国家级中医重点专科2个、省级综合医院示范中医科1个、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不少于11个。新增省级中医重点专科不少于5个,每个辖市(区)中医医院有省级中医重点专科,市级中医医院有国家级中医重点专科。
3.建成全国农村医疗机构中医特色专科2个、全国农村医疗机构针灸理疗康复特色专科3个,
4.新建1-2所高水平示范中医医院,县级中医医院100%达标。
5.建成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1个。
6.建成10个省、市级中医“治未病”中心和服务点。
7.建成全国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2个。
8.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的乡镇卫生院、8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7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三、专项指标
(一)重大疾病预防控制
1.结核病防治。新涂阳肺结核患者发现率保持在70%以上;耐多药肺结核患者发现率达到50%。新涂阳肺结核患者治愈率保持在85%以上;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治愈率2015年达到60%以上。
2.艾滋病防治。减少艾滋病新发感染,降低艾滋病病死率,减少对受艾滋病影响人群的歧视,提高感染者和病人生存质量。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知晓率85%以上,高危行为人群有效干预措施覆盖率达到90%以上,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率达到90%以上。
3.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10岁以下儿童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降至1%以下,全人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降至6%以下。
4.血吸虫病防治。加强血吸虫病监测工作,进一步巩固全市血吸虫病全部达到传播阻断标准成果。
5.免疫规划。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稳定保持在98%以上;巩固无脊髓灰质炎工作成果;2012年,实现消除麻疹目标;进一步降低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发病率。
6.疟疾防治。达到消除疟疾的标准。
7.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治。降低呼吸道传染病、肠道传染病、自然疫源性疾病的流行危险因素,继续将霍乱、甲肝、伤寒、出血热、狂犬病等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较低水平,遏制手足口病疫情上升趋势,巩固基本消除麻风病、消除丝虫病工作成果。
8.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病综合防治。人群高血压知晓率、血压控制率分别达到70%、40%;糖尿病患病知晓率、血糖控制率分别达到70%、35%;口腔保健知识知晓率达到50%。初步遏制慢性非传染病共同危险因素的流行水平,降低心脑血管病的发生率及死亡率。
9.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建立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机制,以县为单位,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登记管理率达到90%以上。
(二)重点人群的健康改善
1.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全市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85%以上,高危孕产妇产前诊断率达到95%以上,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2.妇女病防治。加强妇女病普查工作,规范检查流程和技术操作规范,提高妇女病普查率和阳性病人随访治疗率。推进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在国家免费筛查试点地区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范围,提高城乡妇女“两癌”早诊率和早治率。
3.职业健康改善。发展和推广职业病防治技术,防止疾病发生。到2015年,职业病救治能力显著提高,职业病患者生活质量明显改善。
4.流动人口健康改善。强化流动人口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实现流动人口与当地居民享有同等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
(三)减少健康危险因素
1.城乡环境整洁行动。加强城乡接合部、城中村等的环境整治,加快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乡长效卫生管理制度,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2.医疗安全行动。加强医疗安全管理,预防院内感染,严格规范医疗机构抗生素的使用。
3.减少烟草危害行动。提供戒烟服务,建立无烟环境。有效减少与烟草使用、二手烟暴露相关的疾病、残疾和死亡。
4.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加强健康教育和指导,强化高危人群行为干预。
5.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推广、普及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实施健康素养行为和监测干预,健康素养综合水平提高到15%以上。
第四章 主要任务与保障措施
(一)主要任务
1.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分工明确、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互动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和计划生育等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到2015年,所有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均达到国家和省的建设标准,绩效考核达标。完善医疗服务体系的公共卫生服务功能,强化医院依法承担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救治等公共卫生服务职责,提升重大疾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测预警和处置能力。
强化疾病预防控制。根据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效实施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国家免疫规划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网络建设,开展全人群干预,加强重点人群管理,降低主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危险因素水平。根据省卫生厅统一部署,实施针对重点人群的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贫困地区人群健康改善、流动人口健康改善项目。实施针对健康危险因素的城乡环境整洁行动、医疗安全行动、减少烟草危害行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项目。
加强妇幼卫生保健。按照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合理配置妇幼卫生资源,调整存量卫生资源结构,优化妇幼卫生资源配置,为妇女儿童提供优质的卫生保健服务。到2015年,所有妇幼保健机构达到省定建设标准。加大对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从业人员的准入以及规范化服务的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行为。
推进爱国卫生工作。坚持城乡联动,整体发展,大力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对已建成的卫生镇、村实施动态管理,健全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创建成果。深入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杀灭为辅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加大单位卫生督查工作力度,巩固农村改厕成果,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监督。持续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卫生意识和健康素养综合水平。
提升卫生应急工作水平。加快卫生应急管理与指挥决策信息系统建设,构建卫生应急决策指挥平台体系,进一步提高应急决策指挥能力。强化公共卫生综合监测预警,完善各类卫生应急技术预案,加强应急处置和急救医疗队伍建设,改善和提升应急装备水平,完善各类应急物资储备,提高应急专业队伍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2.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现代化
完善服务网络。按照资源整合、优化配置的原则,加快优质卫生资源向社区转移,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进一步调整完善,新建、改建、扩建、整合一批机构,努力完善“15分钟健康服务圈”,构建新型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提升服务水平。积极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六位一体”要求,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医疗和康复等卫生服务。进一步完善责任医生和家庭医生制度,引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连续服务、上门服务,实行不间断健康管理。
提高人员素质。采取培养、资助、轮训、提升、下派等综合措施,实施基层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定向人才培养等多类别培训。加快培养具备全科医学理念和综合知识的专门人才。加强大中型医院、预防保健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技术协作,有计划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业务指导,提高社区卫生技术人员水平。
3.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广覆盖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共同组成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分别覆盖城镇就业人口、城镇非就业人口、农村人口和城乡困难人群。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稳定和扩大覆盖面,随财政收入增长逐步增加对参保农民的补助,努力提高保障水平。制定和完善补偿方案,合理确定补偿范围,实施分类补偿,提高基金使用效益。在重点解决大额医药费用的前提下,降低报销门槛,提高报销比例,扩大受益范围。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严格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加强经办机构能力建设,强化对合作医疗定点机构的监管,建立有效的费用控制机制。
4.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可持续
全市所有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所有零售药店、医疗机构均配备销售国家基本药物。允许患者凭医院处方到零售药店购买基本药物。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物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加强药品质量管理,规范基本药物采购。建立基本药物采供违约惩戒机制,保证基本药物生产与供应。加强用药指导和监管,发挥临床药师对药品使用的指导和监督作用,促进规范合理用药。
5.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有实效
积极推进市三院和金坛市人民医院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补偿机制、监管机制等方面积极探索: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医疗服务定价方式,建立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院长负责制、院科两级负责制、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责权;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岗位管理、绩效工资制度;改革补偿机制。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医疗服务定价方式,建立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
实行全行业监管,形成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卫生监督执法部门和学会中介组织合理分工的管理体系,加强医疗质量和服务的管理,完善机构、人员、技术、设备的准入。通过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建立、大型公立医院巡查、临床路径试点、处方点评制度、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等促进医院质量管理。进一步完善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统一组织实施医疗责任保险,完善医疗纠纷调处机制,促进医患和谐。
坚持“存量立足整合优化、增量立足放开搞活”的原则,明确我市政府举办的公立医疗机构数量,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院。民营医院全部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在科研立项、职称评定、继续教育等方面享受公立医院同等待遇。
6.推进科研教学出成果
强化重点学(专)科建设。对重点学(专)科建设落实“四优先”,即优先引进和培养人才、优先投入建设经费、优先添置设备、优先提供场所,创造良好的科研条件和学术环境。加强医学重点实验室建设,扩大对外交流,与重点学科实施资源整合,加大临床应用型科技创新力度,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提升医学技术水平。三级医院着力于临床应用研究的科技创新,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增强自主创新的能力。二级医院着力于医学新技术引进与应用,加大对科技成果的应用。一级医院着力于适宜技术的应用。鼓励卫生科技成果转化生产力和临床推广应用,特别是加快面向农村和基层卫生单位科技成果的转化,促进全市整体医疗技术水平的提高。
提高人才整体素质。着力引进各级各类我市紧缺急需的高层次卫生人才,加强高层次领军人才的培养,确保人才队伍的规模、素质、结构、布局满足创新型城市和人民健康需求的需要。以省“科教兴卫工程”和卫生创新人才培养工程为载体,坚持引进与培养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术交流与科研项目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加大对重点医学人才成长和发展的扶持力度,创造良好的培养环境。
加强交流协作。在巩固已有的国际、国内协作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从深层次加强院内、院际合作,加强与高等医学院校、知名医疗机构的合作,加强与国际著名医疗机构的合作,积极争取国外资金、技术和设备的支持,有效地开展双边技术合作,建立与国际高水平科研机构的长期稳定的联系,寻求开展学术或技术合作的有效途径。
7.推进执法监督更规范
完善机构建设。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根据市政府食品安全职责分工,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按照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省卫生监督体系评估要求,加大对卫生监督经费的投入,将经费全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安排,加大对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取证设备、监督执法车辆等的配备,不断提高卫生监督能力和水平。
强化监督执法。不断完善“五小”行业长效体系,扩大“五小”行业长效管理取得的成果,推进“五小”行业长效管理向纵深发展。不断完善医疗服务和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监管模式,加大对非法行医的打击力度。加强医疗机构等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和医疗废物处置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行为,促进医疗卫生机构规范行医。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能力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进一步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管,开展饮用水水质和水性疾病监测监督工作,加强对公共场所、健康相关产品等监管力度。
规范行政许可。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卫生行政许可办法》,继续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规范行政许可行为。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卫生行政许可审批程序,统一制定和执行全市各类卫生行政许可项目审核的技术标准,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卫生许可工作流程。在严格卫生许可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许可后的卫生监管,把事前许可和事后监管有机结合起来。认真做好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项目的预防性监督审核工作,做到关口前移,技术服务前移。
8.推进基础设施上水平
“十二五”期间,重点工程的续建项目:市一院3号综合病房大楼建设工程;市四院(新北院区)续建工程;市七院门急诊病房综合楼续建工程。新建项目:市二院(阳湖院区)二期建设工程;市三院公共卫生临床应急中心建设工程;金坛市人民医院新建工程;溧阳市人民医院新建工程;武进人民医院新病房大楼建设工程;钟楼区三级医院建设工程。
加强卫生信息化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和完善社区卫生信息化一期工程的技术结构和系统功能,全面完成卫生信息化二期工程,实现预约门诊、双向转诊、远程会诊、健康建档、疾病干预、决策支持等系统功能的高效统一、互联互通、信息共享。重点加强以下系统建设:以完善门户网站及行政办公系统为核心,加强卫生电子政务建设。以建立区域卫生数据中心为核心,加强卫生信息资源库的建设。以“电子病历”为核心,加强医院信息系统发展。以“居民健康档案”为核心,实现对社区卫生的综合管理、区域医疗资源的共享和协同。
9.推进中医事业显特色
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优化中医医疗机构布局,将中医服务机构建设纳入区域卫生发展总体规划,合理配置中医药服务资源。推进政府主办的各级中医医疗机构建设,形成以市、辖市(区)中医院为主体,以综合医院中医科室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科室为基础,以中医诊所、门诊部为补充,涵盖预防、保健、医疗、康复等功能的中医药服务体系。鼓励1-2所综合(专科)医院或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改建中西医结合医院。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
强化基层中医药服务。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以创建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为重点,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科室建设,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要设置中医科和中药房,配齐中医药人员和设施设备,运用中药饮片等6种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按照规定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乡村医生,配置中医诊疗设备,运用中药饮片或中医非药物疗法,开展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
实施“名院(科、医)”战略。创建中医“名院”。以现有条件较好的中医医院为基础,通过改善基本条件、加强内涵建设、吸引高层次人才,形成一批现代化综合性中医医院。培育中医“名科”。加强中医重点临床专科、农村医疗机构中医特色专科建设,开展市级中医重点临床专科复评工作,引导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突出中医专科特色优势,着力培育一批中医名科。培养选拔“名医”。制定实施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培养计划,实施国家和省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开展多层次中医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培养一批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和领军人才。
促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以孟河医派和明代王肯堂医家为重点,加强历代医家及其学术思想、技术方法、诊疗经验的整理研究。系统整理研究当代名中医医药学术思想、临证经验和技术专长,对传统制药技术和老药工经验进行挖掘整理,形成规范,传承推广。加强中医药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加强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扶持常州市孟河医学研究所发展,开展省级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和重点研究室(实验室)创建工作。
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推进中医机构文化建设,弘扬行业传统职业道德。各中医医院要成为弘扬和传播中医药文化的重要阵地,要在办院理念、医院管理、人才培养、行为形象、诊疗活动和建筑风格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医药特色,充分利用庭院、大厅、走廊、候诊区、诊室等区域全面展示中医药文化,形成浓厚的中医药文化氛围。建设国家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实施孟河医派百人传承培养工程,推动孟河医派传承人培养。
10.推进行风建设展新貌
进一步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切实加强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责任教育。严格规范医务人员的服务行为,提高人民群众对卫生工作的满意度,积极探索并逐步形成行政机关、单位内部、社会舆论等综合监督机制和体系。建立相应的日常监管和奖惩制度,制订服务承诺制、行风督查制、信息公示制、举报奖励制和领导责任追究制等,加大医德医风奖惩力度。进一步加大政风行风的明查暗访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各医疗单位相应建立健全督察机制、主动回访机制,由相关部门主动采取满意度调查、出院病人回访等措施,及时获得服务对象的情况反馈,了解本单位在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合理治疗”,严格落实各项控费措施,医疗机构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比例低于省定标准。进一步缩短住院病人平均住院日和术前住院日,完善医院与社区双向转诊制度,引导病人小病、康复到社区。医疗机构平均门诊人次费用和平均住院人次费用的增幅低于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幅。
(二)保障措施
1.推进卫生改革。根据中央和部、省有关医改方案精神,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探索创新,全力推进以五项重点工作为主要内容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确保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让改革成果惠及广大群众。
2.加大财政投入。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国家、省提出的各项卫生投入政策,调整支出结构,完善补偿办法和投入机制,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格局。
3.强化内涵建设。加快培养和引进领军人才,创新卫生人才培养模式,建立并完善科学有效的继续医学教育机制、规范化培训机制、人员流动机制。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在医药卫生领域,建立起资源共享、信息互通、透明公开、方便利用的公用信息平台。
4.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卫生宣传力度,有组织有计划地宣传卫生政策与发展成就,构建新闻媒体、公众和医务卫生人员之间沟通的桥梁,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努力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争取社会各方面理解、支持、参与卫生事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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