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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变更事项备案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备案。变更备案的相关信息如下:
合伙人(股东)及出资比例由“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51.00%)、谢肖琳(4.00%)、卞旭东(2.40%)、樊晓忠(2.20%)、臧国锋(1.50%)、谢兴(1.50%)、周雷刚(3.50%)、于景刚(1.50%)、张旭琴(1.30%)、石玉(1.30%)、邱越飞(1.30%)、谢顺龙(4.10%)、张松(2.00%)、周卓豪(8.20%)、周睿(8.20%)、李斌(6.00%)”变更为“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51.00%)、谢肖琳(10.00%)、卞旭东(2.40%)、樊晓忠(2.20%)、臧国锋(1.50%)、谢兴(1.50%)、周雷刚(3.50%)、于景刚(1.50%)、张旭琴(1.30%)、石玉(1.30%)、邱越飞(1.30%)、谢顺龙(4.10%)、张松(2.00%)、周卓豪(8.20%)、周睿(8.20%)”。
相关信息已录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可通过财政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常州市财政局
2026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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