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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工作计划
索 引 号:014109840/2021-0003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权责清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生成日期:2021-05-19 公开日期:2021-05-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工作思路
常州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决策部署,着眼“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以碳中和、碳达峰为抓手,把源头治理作为根本策略,把减污降碳作为关键手段,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生态环境风险安全屏障,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夯实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建设,谱写常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篇章。

    一、突出“四大攻坚”

    1、加快推进碳达峰。围绕率先实现碳达峰目标,将碳达峰行动纳入各辖市区考核指标。推动能源结构低碳化升级,提高非化石能源发电比重,主要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减排。围绕推动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在钢铁、印染等重点行业培育一批绿色龙头企业,推动企业主动开展清洁用能改造、生产工艺改造、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强化减碳和减排协同,全面加快“双减”转型,实施“散煤清零行动”,推进“绿色屋顶”计划。加快推进重点排放大户搬迁改造退出。依托全市大型电力企业,整合周边热电及热网资源,实现区域能源梯次利用和效率最大化。推进电力、钢铁、建材等高耗行业碳排放配额管控试点,提升能源利用效能,积极推广新能源使用,大力提倡节能优先。

    2、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突出重点区域,围绕国控站点三公里,全面排查、整治污染源,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扩大排查范围,推进治理纵深化。突出重点行业,推进全市铸造、喷涂行业集中整治,以乡镇、工业园区为单位,开展重点产业集群开展深度治理;实施VOCs达标区和重点化工企业VOCs达标示范工程,推进年排放VOCs为3吨以上的企业源头替代或工程治理。突出重点时段,继续开展夏季臭氧污染攻坚、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综合攻坚,加大重点区域帮扶力度,实施落后地区定向挖潜;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做好国家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突出责任管理,依托大气攻坚平台和热点网格快速溯源系统,建立市、区、镇、村的网络监管体系和责任体系。

    3、深化水污染防治。研究制定区界区域补偿制度,促进国省考断面持续向好。建立国省考断面上游5公里、下游2公里排放清单管理。加强饮用水源地整治,提升长荡湖、滆湖等水质。制定汛期水质防范应对预案,加快农田排灌系统生态化改造。以入湖、3条通江河流等骨干河道为重点,全面开展支流支浜污染源溯源调查,深入实施“毛细血管”行动。制订实施太湖应急防控工作方案,确保太湖实现安全度夏。实施入河(湖)排污口排查专项整治工程,完成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等,持续推进排污口“整治”。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制定城乡有机废弃物利用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实施一批重点项目,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4、强化土壤污染防治。加强源头防控,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推动重点监管单位落实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报告,以及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自行监测等法定责任义务,持续推进重金属行业企业污染源排查整治。推动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中土壤污染物超标遗留地块调查,强化污染地块部门联动监管,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名录管理制度。加强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的环境监管,严防二次污染事故的发生。启动全市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摸清重点区域、重点污染源的地下水环境质量,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协同监管,完成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构建分区管控体系。

    二、提升“四项能力”

    1、系统谋划能力。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对标对表新阶段新目标新任务,按照“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思路,深入谋划“十四五”目标指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和保障措施。加强上下联动、衔接协调,加快编制并推动印发全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编制实施地表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物防治、生态安全、环境风险管控与应急能力建设、重要生态系统保护、生态环境保护能力现代化建设等专项规划,形成以综合规划为统领、各专项规划为支撑的规划体系。完善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确保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有效落实。

    2、服务发展能力。构建总量协调机制,从市域层面严把总量减排核定和总量平衡审核管理关。严格落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对重点区域实行排放总量“留白”,对环境质量落后区域,严禁新增和平衡总量,让生态环境容量休养生息。规范园区规划环评编制,助推园区绿色有序发展。深入推进全市印染行业发展规划实施,助推印染行业转型升级。继续挖掘和推进一批“绿岛”项目建成投运。深化“企业环保接待日”“环保示范性企业创建”等惠企扶企制度,服务经济发展。加强对第三方环评机构和审批部门的监督管理,提升环评质量。规范审批程序,从“单向审批”向“并联审批”转变,提升审批效率,牢牢把握项目审批主导权。

    3、监管监控能力。探索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充分利用排污许可信息管理系统,把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管理与环境质量、环境执法、环境监测、总量控制等事中事后监管制度进行有效融合。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加强与公安、检察院等相关部门联动,积极开展磋商手段运用,探索多形式赔偿修复,做到应赔尽赔。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相关部门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执法职责、队伍,完成综合执法改革任务。加快建设生态环境指挥调度中心,积极推广使用“环保脸谱”。加快环境质量和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能力建设,完善补齐村级环保网格建设。

    4、基层基础能力。定期开展环保法治系列讲堂、纵向横向交流学习,不断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能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继续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对行政处罚案卷进行季度随机抽查、年终集中评查等形式,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完善《常州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评价办法》,从执法力度、执法规范、工作成效、能力建设等四个方面进行考核评价。加强“基层、基础、基本功”建设,深入推进基层派驻点(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三、实施“四大行动”

    1、治理设施增效行动。开展重点大气治理设施“回头看”,全面评估废气污染治理设施效能,有效解决治理设施空转现象,改变活性炭包治百病和监管盲区的窘境。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制定全市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目标,强化县域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规模化建设、专业化管护、一体化推进,提高自然村覆盖率和农户覆盖率。

    2、自然生态修举行动。深入推进生态绿城建设,积极探索自然生态修举试验区建设。重点推进沿江1公里范围内连片复绿,高标准建设滨江10里绿廊,实现累计复绿3000亩以上;扎实推进运河奔牛镇区段景观建设延伸工程和龙游河生态绿道建设工程生态廊道建设。全面完成16项金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加快推进7个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以构建天目湖流域生态环境容量评价体系为试点,探索“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有效途径,挖掘一批生态资源交易与生态环境提升协调互动的典型案例。借助遥感监测等现代化手段,加强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功能、性质和管理实施情况的监控,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监测预警机制。

    3、风险隐患排查行动。强化固废危废环境风险防范,深入开展危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危废处置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出台我市危废处置能力建设指导意见,探索危废分级分类管理机制,逐步推广危废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加快危废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建设。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管理,深入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动态跟踪管理,推进低放废渣的豁免及安全处置。加强突发事件防范应对,不断提升风险防控、应急响应、事件调查、应急指挥和应急保障能力。

    4、执法监管规范化行动。强化“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加大“四不两直”检查力度,全面实施移动终端执法,实现执法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实时监督。严格落实《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条例》《江苏省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执法应用办法(试行)》,充分利用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用电监控等科技手段进行取证,对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超标行为依法查处,优化执法方式,提升非现场监管能力,加大新型案件办理力度。加强执法稽查督查,持续推进大练兵活动。加强行刑衔接,健全生态环境部门与公检法机关信息共享、线索和案件移送、联合调查、案件通报等制度。

    四、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将党史学习教育作为党的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来抓。组织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大力营造“党的盛典、人民的节日”团结奋进、开创新局的浓厚氛围。落实党管意识形态,旗帜鲜明地与妄议中央大政方针、非议党的领导等错误言行作坚决斗争。组织党员培训、到革命纪念地参观学习、举行专家讲座等,推动党员干部始终做到心有所守、身有所循、行有所止。

    2、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大力激发干事创业热情。优化生态环境系统干部结构,有序推进干部交流。建立健全年轻干部识别培养机制,分级建立优秀年轻干部储备库。大力开展“理论武装、能力提升、问题整治、明职尽责和争创标兵”五项行动、“大学习、大调研、大讨论、大练兵、大推进”等争先创优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对污染防治攻坚各类先进典型进行广泛宣传,积极营造“学先进、树先进、争先进”的浓厚氛围。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发挥党内监督主导作用,促进各项监督贯通融合,推动监督体系向基层延伸,着力构建系统完善的监督制度机制。推进“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等,加强警示教育。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立足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格落实“省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十条禁令”、“三严禁一严格”等规定,以严的基调持续释放正风肃纪强烈信号。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精准运用“三项机制”,进一步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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