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常州市档案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及下属基层预算单位组成情况。常州市档案局(馆)为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履行档案行政管理和保管利用职能。其主要工作任务是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我市档案工作实际,拟定常州市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及政策;对全市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协调市属机关、团体、企业事单位和各辖市、区的档案工作;按照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依法接收市级机关、团体、直属单位等的重要档案资料,收集常州地区重要档案和历史资料,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组织《档案法》的贯彻实施,查处违反《档案法》的人和事;组织档案宣传和档案专业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及档案系列的职称评审;大力推进全市档案工作地科学化和现代化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做好档案的密级变更和解密工作,定期公开开放档案目录,依法向社会开发档案等。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一)内设机构:办公室、监督指导处、法制宣教处、保管利用处、征集接收处、资源开发处、信息技术处、现行文件处。
(二)下属单位:常州市档案博览中心为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
三、常州市档案局201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4年,全市档案工作将继续坚持以服务为主题,突出一个重点——档案馆舍建设,整合两个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提升三个体系建设——档案的利用体系、资源体系、安全体系建设,建好队伍,依法治档,科技兴档,不断开创我市档案工作新局面。
1、建好队伍,推动档案事业发展更加宽广。学习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相关规定,厉行节约,廉洁高效。根据上级部署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学习张敏同志”、岗位练兵等系列活动,同时利用高校师资优势积极构建合作机制,搭建合作平台,从而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档案队伍综合素质,激发队伍活力,凝聚人心,组建档案服务志愿者队伍,推动我市档案事业发展更加宽广。
2、依法治档,全力促进档案事业健康发展。加强对国家档案局8号令、10号令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扩大档案工作领域,档案管理服务覆盖全市各行业。把档案执法检查与日常业务指导、检查工作相结合,建立起档案行政执法的常态机制,组织开展专项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加大对档案违法行为的查处,提高依法治档水平。
3、突出重点,深入推进档案馆舍建设。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协助推进公共档案馆建设进程。深入调研,提前谋划新馆建设各项任务,做好展厅陈列展览前期素材收集、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等工作,确保新馆启用后发挥预期功能,真正建立高效便捷、规范统一的档案公共服务平台。
4、整合资源,加强档案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以抢救保护和开发利用工商业历史档案为着力点,进一步提升和完善市档案博览中心建设。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努力建成一流的常州工商业档案史料保管研究、开发利用中心,积极发挥档案博览中心的窗口作用。
5、合力建档,扩大档案资源建设覆盖面。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10号令,进一步扩大资源建设覆盖面,加强对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的各类档案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的指导完善,做到应归尽归。
6、科技引领,加快推进数字档案馆建设进程。按照“增量电子化,存量数字化”的要求,经过四、五年的努力,目前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已基本实现数字化,面对这么大的数据资源库,2014年,将按照“智慧常州”建设部署要求,在馆室一体化档案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上,一是实现常州与武进馆际档案数据共享,初步实现与部分基层单位业务工作的在线指导、电子文件在线归档移交和档案资源的远程利用;二是做好全市民生档案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开发利用,与民政局等部门配合,做好民生档案进社区这项为民办实事工程;三是建设以RFID功能集成为重点的库房智能化管理系统,自动采集、统一管理,大幅度提高库房管理工作效率。
7、安全为先,确保档案实体与信息安全。加强档案实体与信息的安全管理,把安全制度覆盖到档案工作的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员,形成长效机制。
四、2014年度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4年度常州市档案局收支预算表中包含了常州市档案博览中心的收入和支出。
(一)收入预算
1、上年度(结转)节余75.9万元。
2、财政拨款949.14万元。
3、非税收入21.7万元。
4、其他资金27万元。
(二)支出预算
1、从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88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87.33万元、医疗卫生26.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5.41万元、其他支出11.83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2.2万元,主要用于局(馆)及下属单位开展档案事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33万元,主要用于局(馆)及下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3)医疗卫生支出26.97万元,主要用于局(馆)及下属单位职工医疗保障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65.41万元,主要用于局(馆)及下属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补贴以及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
(5)其他支出11.83万元,根据省档案局对档案用品有明确的规定及标准,并指定了生产厂家,局(馆)按照要求定点采购后发生的采购成本及税金支出和用于退休职工档案维护、数字化利用及装俱更换。
2、从经济科目分类,包括基本支出638.54万元、项目支出395.2万元、市级财政专项资金40万元。
常州市档案局
2014年6月18日
附件:2014年度常州市档案局收支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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