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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送达江苏汪汪假期旅行社有限公司及其从业人员卢虚明《严重失信主体认定告知书》的公告
索 引 号:MB1531591/2025-0011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文广旅局
生成日期:2025-12-11 公开日期:2025-12-1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送达江苏汪汪假期旅行社有限公司及其从业人员卢虚明《严重失信主体认定告知书》的公告
关于送达江苏汪汪假期旅行社有限公司及其从业人员卢虚明《严重失信主体认定告知书》的公告

江苏汪汪假期旅行社有限公司、卢虚明:

经查,你(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增存、补足质量保证金或者提交相应的银行担保,且拒不改正(《行政处罚决定书》(常)文综罚字〔2024〕F-000065号)。依据《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令第7号,以下简称《规定》)第十三条第(四)项之规定,现拟对江苏汪汪假期旅行社有限公司及其从业人员卢虚明作出认定为文化和旅游市场严重失信主体的决定。

因通过其他方式未能向你(单位)送达《严重失信主体认定告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进行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也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上述告知书。

依据《规定》第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如你(单位)对上述告知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有异议,可于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提交书面陈述、申辩及相关证明材料,我单位将在收到申辩意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答复。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

特此公告。


附件:1. 严重失信主体认定告知书(苏常文旅信告〔2025〕10009号)

          2. 严重失信主体认定告知书(苏常文旅信告〔2025〕10010号)

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1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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