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02年度完成物价调控专项目标优胜单位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按照《常州市人民政府2002年度目标任务》及《常州市2002年度物价调控专项目标考核办法》,经考核,确定金坛市人民政府、溧阳市人民政府、武进区人民政府、戚墅堰区人民政府、常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常州海关为完成物价调控专项目标优胜单位,特予以表彰。
二○○三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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