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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室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和关于加强调查研究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29/2003-0015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办发〔2003〕31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2003-03-11 公开日期:2003-03-30 废止日期:2017-12-29
内容概述:为做好信息工作,确保完成信息工作目标任务,更好地为市领导决策服务,制定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室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办法。
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室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和关于加强调查研究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常政办发〔2003〕31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室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和关于加强

调查研究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处室: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室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和《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室关于加强调查研究的暂行规定》已经办公室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执行。

二○○三年三月三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室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信息工作,确保完成信息工作目标任务,更好地为市领导决策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

   市政府办公室综合处、计划政法处、经济贸易处、财税金融处、科教文卫处、农村经济处、对外开放处、城建城管处、督查处,研究室综合研究处、发展研究处、政策研究处,市新闻出版局全体公务员。办公室的秘书处、组织人事处也要积极报送信息。

   二、考评办法

   以处为单位,采取采用指标和计分制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一)采用指标:每人每年被省政府办公厅或国务院办公厅采用信息2条以上,采用综合调研信息1条以上。此为必保指标,全年未完成此项任务视为未完成全年信息工作目标任务。

   (二)计分办法:凡列入考评的对象,每人全年完成基本得分40分,指标下达到处室。

   1、国办或省办约稿的信息每条加10分。

   2、被国务院办公厅采用的信息每条计20分。

   3、被省政府办公厅《信息简报》采用的信息每条计10分,其中简讯采用每条计5分;被《江苏信息摘报》采用的信息每条计10分;被《专报信息》采用的信息每条计10分;被《信息选编》采用的信息每条计5分。

   4、被市政府办公室采用的信息每条计2分。

   5、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所提对策建议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的综合调研信息,被省政府办公厅采用每条计20分,被国办采用每条计40分。

   6、被省政府办公厅采用的信息有省领导批示的另加20分,被国办采用的信息有国务院领导批示的另加40分。

   三、奖惩措施

   1、对完成全年信息工作基本任务的处室和个人实行稿酬制。

   2、年终按得分评选出2个信息工作先进处室和5名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并予以奖励。

   3、以处室为单位,实行处长负责制,处室内部信息工作任务由处长分配落实。凡处室累计积分没有达到基本分数的,不得评为先进处室,凡个人达不到年度基本分数的,年度考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4、信息录用情况统计工作由信息处具体负责,每月公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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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室

关于加强调查研究的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的调查研究工作,全面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素质,更好地为领导决策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为基层群众服务,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指导思想。调查研究工作是了解社会、掌握情况、制定正确方针政策的前提和基础。调查研究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强烈的改革意识和创新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立足实际,深入基层,为领导决策提供有价值、可操作的建议。各处室要把调查研究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与各自的本职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更好地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二、目标任务。调查研究工作列入全年目标责任制,按办公室、研究室处室职责分工,分别明确各自相应的调研任务。各处室工作人员年度完成调研报告或工作研究的目标任务分别为:研究室综合研究处、发展研究处、政策研究处正科级公务员至少完成3篇,副科级公务员及科员至少完成2篇;办公室综合处、计划政法处、经济贸易处、财税金融处、科教文卫处、农村经济处、对外开放处、城建城管处、督查处和市新闻出版局正科级公务员至少完成2篇,副科级公务员及科员至少完成1篇;办公室秘书处、信息处、组织人事处、总值班室等处室公务员至少完成1篇。调研报告或工作研究必须主题鲜明,观点正确,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做到文字简练、文笔流畅。

  三、课题选定。调研课题要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结合本职工作进行选题,务求贴紧现实,把握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原则上每年年初由各处室工作人员自定调研课题,报政策研究处汇总后,提交办公室、研究室主任会议确定。各处室工作人员的调研课题也可由市领导或办公室、研究室领导直接交办。

  四、调研方法。要采取蹲点调查、典型调查、专题调查、跟踪调查等方法和“走下去,请上来”等方式进行调研,特别是要深入到基层第一线,广泛听取基层和群众的意见和呼声;要坚持实事求是,提倡讲真话、写实情,有喜报喜,有忧报忧;要把调查研究与加强日常的办文、督查、协调、信息报送等工作相结合,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效率。

  五、组织管理。对调研工作实施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各处室负责人要按照课题计划,每季对课题进展情况检查一次,每半年上报汇总一次,不搞年终突击应付,确保完成全年任务。各处室工作人员要保证有一定时间到基层进行调查研究,并尽可能与平时工作结合起来安排,赴外地调研需请示办公室、研究室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抓好调研成果的转化利用,通过《决策研究》、《政务内参》等渠道,提供领导决策参考。对于成熟的调研成果努力促使形成政策意见以指导推进工作。

  六、考核评比。调研任务列入年度工作实绩考核,实行年终评优“一票否决”。年终考评由办公室、研究室统一组织。考核主要依据完成调研任务的数量及其质量进行综合评定,并对优秀调研成果进行评奖,奖项设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七、本暂行规定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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