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活动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29/2003-0014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办发〔2003〕34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2003-03-19 公开日期:2003-03-19 废止日期:2010-03-17
内容概述:为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巩固和深化我市土地批租专项治理成果,对开展该项工作提出实施意见(注:2010年3月17日废止)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实施意见的通知
常政办发〔2003〕34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三月十九日

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巩固和深化我市土地批租专项治理成果,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方案》(国地资发〔2003〕49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03〕19号),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03年3月至7月,在全市开展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治理整顿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土地管理、规范土地市场的方针政策及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为依据,强化土地法制观念,建立、完善和落实各项制度,促进长效管理,通过治理各类园区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各种非法占用、转让土地行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土地市场秩序。

  (二)基本原则。自查为主,突出重点,重在整改,区别对待。这次治理整顿以各辖市、区自查自纠为主,市有关部门对辖市、区治理整顿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自查自纠的重点是制度不落实、管理不到位问题;查处非法占地、非法入市、违规设立园区、擅自协议圈占集体土地和擅自利用集体土地、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房地产开发行为。针对土地市场秩序中存在的问题,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认真进行整改。

  (三)目标要求。通过治理整顿,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加强土地管理、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必要性的认识,对各级领导机关和管理机关进行依法行政教育,对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土地法制宣传教育,使依法用地和管地成为各级管理机关和管理相对人的自觉行动,实现我市土地管理秩序的根本好转;建立和完善土地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严格土地执法,实现土地市场秩序的长效管理;有效遏制各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理顺国土资源管理体制,实现城市土地管理和供地的集中统一。

  二、治理整顿的范围和主要内容

   治理整顿的范围是,新《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土地管理和土地交易、使用情况。新法实施以前发生的土地违法行为,凡未发现、未经处理和尚未处理结案的,不受时间限制,均纳入本次治理整顿范围。治理整顿的主要内容是,在进一步巩固、深化土地批租专项治理成果,抓好遗留问题处理和严格财务“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同时,重点针对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治理整顿:

  (一)各类园区用地。对象是全市各级各类开发区、工业园、科技园等用地。治理重点是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设立园区,未经批准、自行设立园区或设立过多过滥、盲目圈占土地,擅自扩大规模,及园区用地中存在的非法占地、越权批地、违法违规供地、擅自改变开发用途以及开发强度明显不足、造成大量土地闲置浪费等问题。

  (二)非法占地行为。对象是新《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新增建设用地中的未经批准、非法占地行为。重点是通过2003年的卫星图片执法检查、土地执法巡查以及群众举报发现的非法用地行为、单位和个人擅自与乡、村、组签订“征地”、占地协议而圈占集体土地等问题。

  (三)各类违法违规交易行为。对象是新《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所有项目的土地供应及交易情况。治理重点是土地交易行为未按规定进入土地有形市场,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划拨供地,协议方式出让土地的地价未经评估及未经同级政府集体审核确定,经营性用地未进入土地有形市场以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供地,在土地招标、拍卖或挂牌过程中泄露标底、串通作弊、搞假招标、假拍卖或假挂牌等违反《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的供地,以及擅自利用划拨土地、集体土地进行经营性房地产开发,非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直接出让土地使用权、征收土地出让金,农民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等问题。

  (四)管理松懈。主要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执法犯法,为不法分子大开方便之门;财务管理上违反财经纪律特别是违反“收到两条线”规定,以及土地评估等中介机构未按规定与行政机关脱钩等问题。

  三、治理整顿的方法和步骤

  本次治理整顿采取地方自查与市有关部门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至3月25日)。由市政府召开全市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会议,作出专门部署,并下发实施意见。各级各部门要认真传达贯彻,统一思想认识。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近年来国家和省、市制定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宣传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重要意义、目标和内容,在全社会形成强烈的舆论氛围。

  (二)自查整改阶段(3月26日至5月25日)。各地要对各类园区的设立和用地管理、土地执法、土地交易情况和土地供应情况进行一次认真的检查,梳理、排查存在的问题,根据下发的统计表格中的有关内容,逐一核查,如实填写,及时汇总,分析上报。要在摸清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查摆问题,根据治理整顿的基本原则制定整改措施,报上一级治理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实施。

  (三)总结验收阶段(5月26日至6月25日)。各辖市、区对本地区开展治理整顿工作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产生原因、采取措施和对策建议进行全面总结和分析,并以书面形式连同各项统计报表于6月15日前上报市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联席会议办公室。

  (四)上报总结阶段(6月26日至7月5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在对辖市、区上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及抽查验收的基础上,形成全市治理整顿情况报告,经审查同意后上报省国土资源厅。

  四、治理整顿的组织领导

   全市治理整顿工作要在各级政府直接领导和统一部署下进行。市政府将建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计划、经贸、教育、科技、监察、财政、国土资源、建设、农林、外经贸、审计、法制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土地市场整顿和规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织领导本次治理整顿工作,研究确定治理整顿中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治理整顿日常工作。金坛市、溧阳市和武进区都要抓紧成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班子,开展好各项工作。

  各地要及时向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报治理整顿各阶段工作的进展情况及遇到的问题,以保证整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