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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对全市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29/2003-0013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办发〔2003〕51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2003-04-24 公开日期:2003-12-30 废止日期:2017-12-29
内容概述:为了加强我市的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巩固审改成果,对市行政部门实施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提出了具体实施意见。
关于对全市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
常政办发〔2003〕51号

  市各有关委办局:
   为了贯彻落实市政府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加强我市的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深化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巩固审改成果,经研究,决定对市行政部门实施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促进政府职能转换,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重点以2002年市政府颁发的《常州市市级机关效能监察暂行办法》和常政发〔2003〕8号《关于印发市级机构行政审批保留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以落实第二轮审改成果情况为主要内容,进一步强化效能监察,推进我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优化投资环境,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二、检查的内容
  (一)第二轮审改削减的审批项目和缩短的审批时间的落实情况;
  (二)应进入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审批项目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两头受理”、“体外循环”现象;
  (三)原审批项目已改变管理方式后的落实情况及后续监管措施;
  (四)进入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理的审批项目是否充分授权给窗口办理,收费管理是否同步到位,内部如何运行操作;
  (五)是否积极组织和推进并联审批。
  三、检查的时间、范围、方法和步骤
  检查的方法:自查和抽查相结合。
  (一)自查阶段(5月6日至5月20日)
  自查阶段各单位要针对自身实际情况和检查内容,在自查的基础上,认真填写《常州市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项目落实情况自查表》,于5月20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督查处。
  (二)检查阶段(5月21日至6月20日)
  对市直属行政部门和省垂直管理部门和18个审改中的重点部门进行抽查和检查。
  (三)整改阶段(6月23日至7月10日)
  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严重的单位和部门,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写出书面整改意见,报市政府办公室;对问题严重的单位和部门,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单位和部门,要追究单位领导的行政责任。
  检查组根据检查情况写出检查工作总结,将检查情况向市政府作专题汇报。
  四、检查的组织领导
  检查工作由市监察局牵头,市政府办公室、财政局、物价局、法制办、体改办、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等部门参加,各单位抽调一名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实施检查。
  附件:常州市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项目落实情况自查表

二○○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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