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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加强“五一”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29/2003-0013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办发〔2003〕55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2003-04-29 公开日期:2003-12-30 废止日期:2017-12-29
内容概述: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全市秩序稳定和人民健康平安,对加强“五一”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作了具体安排。
关于加强“五一”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常政办发〔2003〕55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五一”即将来临,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全市秩序稳定和人民健康平安,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防治“非典”的同时,做好今年“五一”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本着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精神,对“五一”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早作安排,做到统筹兼顾、周密部署。各级领导干部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全员参与狠抓落实,用扎实有效的安全生产工作,为全市人民安度节日和打赢防治“非典”硬仗、促进经济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秩序。
  二、抓紧整改,努力消除事故隐患。前段时间,各级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已经全方位、多层次地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自查、互查、抽查和督查活动。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进行梳理,找出问题症结,制定整改方案,“定人、定时、定措施”落实整改,坚决把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特别是对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公众聚集场所、民用爆炸和剧毒物品、非煤矿山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方面的问题,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要深化整改措施,巩固工作成果,确保达到阶段性整治目标。对存在问题置若罔闻、整改不力的单位,要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关停和惩处。
  三、突出重点,认真落实监管措施。要注意分析当前安全问题的节日性、季节性、气候性及突发性特点,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和重点人群,抓住主要矛盾,落实针对性措施。特别是涉及“非典”防治的医疗卫生单位,防“非典”用品的生产、储运、批发、零售企业,以及供电、供水、供气、通信等要害保障系统,车站、码头、机场、商场、饭店、学校、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一定要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制定好应急预案,落实好防范措施。有关部门要加强节日期间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行为,确保万无一失。
  四、强化责任,严肃追究工作失职。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格坚持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制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对责任不明确、责任不落实、疏于管理、工作不力而影响安全生产、造成事故的,要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等,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和应急有效。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节日期间领导带班、工作人员值班及信息报送、事故报告制度。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恪尽职守,加强巡查,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保持联系渠道畅通,遇有异常情况妥善处理,并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上报,必要时启动安全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加以处置,确保全市人民节日平安和社会秩序稳定。
  以上通知精神,请立即贯彻落实。

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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