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利厅等部门关于苏锡常地区2003年地下水封井限采及区域供水实施计划请示的通知》(苏政办发〔2003〕12号)和省水利厅《关于下达全省2003年度地下水开采计划的通知》(苏水资〔2003〕6号)精神,现将2003年度地下水开采计划(见附表)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为确保限采目标的实现,特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大地下水开采的计划管理力度。今年省下达给我市市区(含武进区)的压采任务为1550万立方米,任务重,难度大。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计划,不得超采。对超计划开采的,一律按照省人大、省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对超计划取水部分加收2—5倍的地下水资源费;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取水许可证。
二、进一步加大地下水资源费征收力度。所有取用地下水的单位必须按照实际取水量逐月足额缴纳地下水资源费,不得免征、缓征。
三、进一步加强节约用水工作。要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大节水技改力度和水源调整力度,按照优水优用的原则,合理配置水资源,提高水的利用率,节约保护地下水。
四、武进区的地下水开采计划仍然由武进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订实施;金坛市、溧阳市的地下水开采计划由两辖市相关部门参照市区“四个一”管理制度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常州市2003年地下水开采计划安排表
二○○三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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