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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贯彻省纠风办2003年纠风工作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29/2003-0011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办发〔2003〕74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2003-06-29 公开日期:2003-12-30 废止日期:2017-12-29
内容概述:对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纠风办关于2003年纠风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提出具体要求。
关于贯彻省纠风办2003年纠风工作意见的通知
常政办发〔2003〕74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省政府办公厅以苏政办发〔2003〕41号文印发了《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纠风办关于2003年纠风工作意见的通知》,为贯彻《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明确任务,履行职责,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

  纠风工作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纠风专项治理和行风建设责任制。今年,全省纠风工作明确提出抓好五件事,市教育局、卫生局、药监局、市委农工办、交通局、公安局和市纠风办等部门要分别对牵头负责的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减轻农民负担、治理公路“三乱”和治理向机动车乱收费、整顿道路交通站(点)及组织行风评议等工作负起责任,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各协办单位也要主动配合,结合行业特点,积极完成工作任务。其他各部门各行业都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纠风工作和行风建设提出具体贯彻意见,并与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二、采取措施,加大力度,确保纠风工作落到实处

  各地区、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开展的“抢抓新机遇,推进新跨越”主题教育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加强行风建设,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要坚持从严刹风整纪,切实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要积极推行服务承诺制和各种办事公开制度,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大力推进行业作风建设,努力开创纠风工作新局面,更好地为我市“三个文明”建设,为实现我市“两个率先”的奋斗目标服务。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努力实现行业风气的根本好转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纠风工作,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强化政府领导主抓,部门各负其责、条块紧密结合、纠风办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实践证明,凡是领导重视,严格要求,严格管理,行业不正之风问题就少,风气就正。反之,行业的形象就差,群众的意见就多。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省纠风办提出的要求,结合自身行业特点,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对纠风工作和行业作风建设进行总体规划,提出阶段性目标,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全面推进,狠抓落实,努力实现行业风气的根本好转,为净化社会风气做出表率,让广大人民群众满意。

  附件: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纠风办关于2003年纠风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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