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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劳动保障局等部门关于开展
江苏省再就业创业明星和先进集体评选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市劳动保障局、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常州工商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关于开展江苏省再就业创业明星和先进集体评选活动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三年八月十一日
关于开展江苏省再就业创业明星和先进集体评选活动的意见
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积极鼓励广大群众自主创业,对推进富民强市、实现“两个率先”具有重要意义。为弘扬先进,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引导我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开展江苏省再就业创业明星和先进集体评先表彰活动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3〕6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江苏省再就业创业明星和先进集体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意见:
一、评选对象
(一)江苏省再就业创业明星评选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下岗或失业后,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并能够帮助和带动其他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对社会作出较大贡献的人员。
(二)江苏省再就业创业先进集体评选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主要从事服务于下岗失业人员的实体,对就业再就业工作作出较大贡献的各类企业。
二、评选条件
(一)江苏省再就业创业明星
1、坚决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
2、富有时代精神,不断更新就业观念,不等、不靠,克服困难自谋职业,不挑、不拣,立足岗位埋头苦干;
3、艰苦奋斗,自主创业,守法经营,不断开拓就业新路,社会反映较好;
4、富有责任感、使命感,有奉献精神,能影响、带动和帮助一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创业,成效显著;
5、关心困难职工和下岗失业人员的疾苦,始终把安置下岗失业人员摆上重要位置,坚持主动安排困难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贡献突出。
(二)江苏省再就业创业先进集体
1、把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始终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积极贯彻执行国家及省有关就业、再就业的各项政策;
2、以安置下岗失业人员为己任,积极主动安排困难下岗失业人员就业,深入开展再就业援助活动,单位领导关心困难职工的疾苦;
3、单位在结构调整或转制过程中,坚持把分流安置下岗失业人员摆上重要位置,措施得当,落实到位,卓有成效地开展再就业工作;
4、在注重经济效益的同时,更注重社会效益;在本单位获得长足发展的同时,能够主动扶持、帮助或者吸纳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成效显著。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选,层层上报的方式进行。推荐申报材料要求各辖市、区,市有关部门和单位明确专人负责整理和审核,于8月25日前报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申报材料字数在6000字左右。
(二)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的江苏省再就业创业明星和先进集体评审后,将有关材料报省政府,由省政府确定。
(三)各辖市、区,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评选江苏省再就业创业明星和先进集体要本着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深入基层,积极开展调查,广泛宣传,吸引全社会参与评选活动;坚持评选条件,严格把关,确保质量。
四、表彰奖励
江苏省再就业创业明星和先进集体由省政府予以表彰。省将召开江苏省再就业创业明星和先进集体表彰大会,对再就业创业明星和先进集体进行表彰;举办大型文艺汇演,生动活泼地再现就业、再就业成果;组织再就业创业典型宣讲团,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巡回演讲。江苏省再就业创业明星享受省劳模待遇。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评选活动的顺利进行,成立由市人民政府王正平副市长为组长,市劳动保障局、人事局、财政局、工商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负责评选的日常工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评选工作。
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6607705。
附件:1.江苏省再就业创业明星呈报审批表
2.江苏省再就业创业先进集体呈报审批表
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人事局
常州市财政局
江苏省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常州市总工会
共青团常州市委
常州市妇女联合会
二○○三年八月八日
附件1:
江苏省再就业创业明星呈报审批表
所在市(区)
姓 名
填 报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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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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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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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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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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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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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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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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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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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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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奖励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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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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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先进事迹介绍(详细事迹材料另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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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及
主管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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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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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劳动保障、人事、财政、工商、总工会、团委、 妇联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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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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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人民政府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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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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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劳动保障、人事、财政、工商、总工会、团委、妇联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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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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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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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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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劳动保障、人事、财政、工商、总工会、团委、妇联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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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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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
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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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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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江苏省再就业创业先进集体
呈报审批表
所在市(区)
单 位 名 称
填 表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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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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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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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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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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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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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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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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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奖励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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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先进事迹介绍(详细事迹材料另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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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及
主管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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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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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劳动保障、人事、财政、工商、总工会、团委、妇联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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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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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人民政府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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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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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劳动保障、人事、财政、工商、总工会、团委、妇联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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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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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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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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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劳动保障、人事、财政、工商、总工会、团委、妇联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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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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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
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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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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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政办发[2003]85号附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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