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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根据我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和社会各界的要求,为有效缓解我市市区上下班高峰时交通拥挤的压力,提高党政机关工作效率,更好地为基层、人民群众服务,提升市民的生活质量并带动相关服务业的发展,促进我市更好地与国际接轨,进一步扩大开放,我市在广泛调查研究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学习借鉴省内外先进城市的经验和做法,经研究,决定调整我市市、区党政机关等单位作息时间。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调整作息时间的范围
市、区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文化艺术、体育、社会福利业、有公共服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以及各金融保险机构(储蓄、营业网点除外);各类学校、幼儿园的作息时间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其他企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金坛市、溧阳市参照执行。
二、时间安排
自2003年10月8日起实施。
作息时间为:上午9:00-下午17:00,其中中午12:00—l3:00为午餐时间;
在实施中,我们将坚持一切从保障人民利益、方便人民群众,提高机关工作效率,改善服务质量出发,认真协调解决好作息时间调整实施中的具体问题;注意做好与上下级机关之间的工作衔接,切实加强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及时处理好电报、电话和来信来访,并要求市各有关部门部署安排好日常管理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专此报告。
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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