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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调整常州市区党政机关作息时间的报告
索 引 号:014109429/2003-0009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办发〔2003〕102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2003-09-22 公开日期:2003-12-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有效缓解我市市区上下班高峰时交通拥挤的压力,提高党政机关工作效率,调整了我市市、区党政机关等单位作息时间。
关于调整常州市区党政机关作息时间的报告
常政办发〔2003〕102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根据我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和社会各界的要求,为有效缓解我市市区上下班高峰时交通拥挤的压力,提高党政机关工作效率,更好地为基层、人民群众服务,提升市民的生活质量并带动相关服务业的发展,促进我市更好地与国际接轨,进一步扩大开放,我市在广泛调查研究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学习借鉴省内外先进城市的经验和做法,经研究,决定调整我市市、区党政机关等单位作息时间。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调整作息时间的范围

   市、区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文化艺术、体育、社会福利业、有公共服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以及各金融保险机构(储蓄、营业网点除外);各类学校、幼儿园的作息时间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其他企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金坛市、溧阳市参照执行。

   二、时间安排

   自2003年10月8日起实施。

  作息时间为:上午9:00-下午17:00,其中中午12:00—l3:00为午餐时间;

   在实施中,我们将坚持一切从保障人民利益、方便人民群众,提高机关工作效率,改善服务质量出发,认真协调解决好作息时间调整实施中的具体问题;注意做好与上下级机关之间的工作衔接,切实加强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及时处理好电报、电话和来信来访,并要求市各有关部门部署安排好日常管理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专此报告。

   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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