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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各有关单位:
自从市委办、市府办常办发[2002]43号《关于改进和加强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通知》下发以后,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市计委、财政、房管、国土、监察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小组,对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及其相应土地开展了初步调查。在各单位积极配合下,已形成相关的基本数据资料,掌握了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的基本情况。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诸如产权多元化,资金构成多元化,使用单位多元化等。为使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及其相应土地资源得到合理的配置和利用,完善权属登记,并进行规范和有效的管理,根据市领导意见决定进一步对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及其相应土地进行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市政府已明确由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会同市计委、财政(国资)、国土、房管、审计、监察、投资集团等部门组成市级机关办公用房清查工作组,由以上部门抽调2名懂业务的工作人员参加。工作组工作人员核查期间在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集中上班。
二、清查内容
查清现有办公用房及其土地的来源、权属登记、资金来源和构成、使用和管理现状。重点清查各单位有几处房产、建造资金构成及现实使用状况,尤其是下属单位使用情况。要做到工作细,内容实,数据准,家底清。
三、协调配合
此项工作事关市级机关资产整合的全局,要求各单位一把手负责,并指定相关部门和专人按要求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汇总工作,密切配合工作组,竭尽全力把该项工作做细、做实、做好。
四、明确纪律
清查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及其相应土地,是整合资源、盘活存量的大事,也是统一运作、规范管理的要务,更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不得漏报瞒报。一经发现瞒而不报,藏匿资产,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将追究领导责任。
五、时间要求
9月25日至10月15日,清房工作组分头到各有关单位清查核实。
10月16日至10月31日,清房工作组梳理汇总资料,形成汇报材料,并提出处置建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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