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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常州市电信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29/2003-0008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办发〔2003〕111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2003-09-29 公开日期:2003-09-29 废止日期:2006-03-24
内容概述:对我市电信市场秩序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和不规范现象提出专项整治意见。(注:2006年3月24日废止)
关于印发常州市电信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常政办发〔2003〕111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常州市电信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九月二十九日

  
 

常州市电信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意见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电信业呈现出快速发展的势头,在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我市电信市场秩序仍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和不规范的现象,如网间互联互通不畅,违反国家资费政策和电信服务价格无序竞争的情况时有发生,用户对终端产品质量的投诉增加等。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整顿和规范电信市场秩序的指示精神,现就我市开展电信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电信市场秩序的重要意义

  (一)整顿和规范电信市场秩序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电信业的发展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电信市场秩序如果出现突出的问题,那么国家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将得不到有效保障。

  (二)整顿和规范电信市场秩序是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有效手段。电信业作为基础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有着重要影响。把这次整顿和规范电信市场秩序工作纳入到全市的整规工作中去,将会给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创造出更加良好的条件。

   (三)整顿和规范电信市场秩序是提高电信业国际竞争力的重要途径。按照我国政府的入世承诺,过渡期结束后将有限放开电信市场,允许外商参股经营。因此,一方面要做好应对外商挑战的准备,另一方面要做好利用外资提高产业竞争力的准备。这就要求电信市场是一个有信誉、有效率和竞争有序的规范市场。

  为加强对整顿和规范电信市场秩序工作的领导,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建立常州市电信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组织开展对全市通信产品及服务市场的监督检查,协调整治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电信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整顿和规范电信市场秩序工作

  整顿和规范电信市场秩序工作面广量大,要按照“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原则,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加大力度,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工作目标

  1、电信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2、电信运营企业依法经营的意识显著增强;

  3、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违法违规行为得到严肃查处;

  4、违反国家政策、无序竞争的现象得到根本遏制。

  (二)重点内容

  1、互联互通方面

  (1)检查网间互联业务的开放情况,并按规定全面开放;

  (2)对照每月的“江苏省公用电信网间通信质量情况通报”提出的要求,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3)检查网间业务主叫号码设置与传送情况,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配合做好网间主叫号码传送工作;

  (4)对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检查企业在通信质量定期通报、网间通信故障指挥配合、重大通信事故应急处理等方面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

  (5)从保证网间通信的安全畅通着眼,检查与互联互通相关的网内、网间的网络组织结构和网络容量,针对存在问题,及时制订网络调整、设备更新、线路扩容计划;

  (6)根据国家网间结算管理办法,各电信运营企业对照互联双方省公司签订的网间结算协议,检查是否存在结算误差大、费用拖欠等问题,理顺网间结算关系。

  2、价格竞争方面

  (1)各电信运营企业是否严格贯彻执行《电信资费审批备案程序规定(试行)》,重点是有无未经审批或备案,擅自制定和调整电信业务资费的行为;

  (2)各电信运营企业在电信资费管理方面是否存在严重违规行为,重点是在市场竞争中严重违反和破坏电信资费管理体系且不服从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行为;

  (3)各电信运营企业是否存在乱涨价、乱收费的行为,重点是违规收取选号费和信息台不执行规定标准乱计费、乱收费的行为;

  (4)各电信运营企业是否存在不执行明码标价和电信资费调整前公示的规定,对电信用户作引起误解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价格歧视等广告宣传和经营行为。

  3、电信服务质量方面

  (1)各电信运营企业所制定的服务格式条款是否有违背《电信条例》的内容;

  (2)用户对服务质量申诉(投诉)是否得到及时处理和解决;

  (3)短信息业务服务和收费是否规范,与合作的短信息提供商是否建立约束机制;

  (4)是否建立公开、公平的选号机制。

  4、电信终端设备市场方面

  各电信运营企业和代理商是否存在违规经销电信终端设备行为,重点是电话机、手机是否存在无进网许可证及“水货”、“翻新”等现象。

  三、积极部署,有序推进,把整顿和规范电信市场秩序工作落到实处

  整顿和规范电信市场秩序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为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必须紧紧围绕工作目标和重点内容,积极有序推进。

   我市整顿和规范电信市场秩序工作分三个阶段展开:

  (一)自查自纠阶段(10月30日前)。各电信运营企业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全面正确理解国家有关互联互通和电信市场运营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按照重点内容组织自查,对存在问题进行自纠。

  (二)监督检查阶段(11月30日前)。组织专门人员对各电信运营企业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督促其立即进行整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公开曝光和严肃处理。

  (三)总结处理阶段(12月30日前)。总结全市开展电信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提出长效管理意见,并做好迎接省有关部门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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