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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29/2003-0008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办发〔2003〕109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2003-09-27 公开日期:2003-09-27 废止日期:2006-03-24
内容概述:为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势头,市政府将开展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注:2006年3月24日废止)
关于印发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常政办发〔2003〕109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势头,维护全市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市政府决定从现在起到明年春节前,开展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关于大力开展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关于大力开展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9月5日国务院、省政府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巩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成效,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工作要求,我市决定从现在起到明年春节前,开展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势头,维护全市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

  一、指导思想

  道路交通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事关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实际行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各相关单位、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作为实现执政为民的一个重要目标,作为改进社会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来抓,力争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进一步强化全市城乡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坚决把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势头压下来,使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得到明显改观,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基本稳定。
    二、组织领导

  搞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关键在于加强领导。为此,市政府决定建立由市公安局牵头的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各辖市、区政府,市公安局、经贸委、监察局、交通局、建设局、农林局、卫生局、工商局、质检局、安全监管局、法制办等部门组成,并邀请市委宣传部、常州军分区等有关部门参加,主要职责是分析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统筹协调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并定期召开联络员工作会议,切实加强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深入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有效开展。

  三、整治措施

  (一)强化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工作。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和管理,提高驾驶员的素质,对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是至关重要的。公安、交通、农林等部门要严把驾驶员培训关、考试关,尤其是对大中型客车、从事危险品运输的驾驶员和农用车驾驶员,要改进培训项目,提高考试难度,加大管理力度。对不严格按规定培训驾驶员的单位,尤其是弄虚作假的,要责令其整顿;问题严重的,要取消其培训资格。对买卖驾驶证的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公安机关要落实对重点驾驶员的严管措施,严格按照要求对重点驾驶员登记建帐,汇总上网,落实相应的抄告制度、社会监督制度、取消增驾、营运资格制度和重点帮教制度等限制、教育和监管措施,以进一步强化对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管理。新驾驶员必须具备三年以上的安全驾驶经历才有驾驶客车的资格。公安、建设、安监、交通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单位挂靠车辆、施工车辆和外来驾驶员的安全管理,消除源头管理盲区,要积极教育指导运输单位、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文明安全行车。
    (二)大力整治规范道路交通秩序。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前提条件。公安机关要把整治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作为道路交通执法和管理的出发点、落脚点。要围绕沪宁高速、104、312国道、232、239、240、340、338省道以及外环路等重点道路,大张旗鼓地打一场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攻坚战;要充分运用测速仪、酒精检测仪、数码照相机等科技装备,加大对动态违章的查处力度,提高查处超速行驶、酒后驾车等严重违章的能力,该吊扣一律吊扣,该拘留的一律拘留。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科学管理,有重点地加强重点时段交通管控,全力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特别是对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违章超车、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违章行为,要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真正形成严管的态势,力争短期内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三)重点整治机动车严重超载。超载既是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也是造成公路损毁的重要原因,危害极大。整治超载难度很大,涉及方方面面。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统一认识,统一部署,统一行动,形成合力。公安、交通、农林等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实行联合执法,严厉查处客、货车严重超载违章行为。要严格对大、中型客车和大型货车进行安全检验,把好车辆行驶准入关;要坚决制止违规改装车辆的行为,对正在使用的“大吨小标”、超长超宽车辆,要通过经济、行政等手段,坚决予以纠正。要坚决禁止报废车、非法拼组装车上路。对报废车,回收部门要实行强制解体;工商部门要坚决查处拼装、销售报废车的违法行为。交通、农林等部门要从源头上采取措施,坚决杜绝农用车、拖拉机载客现象。
    (四)加强对公路运输的安全管理。交通、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管理,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和客运汽车站建立、健全并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公安部门要组织力量重点对公路客运和危险品运输车辆全面检验一次,认真落实“谁检验、谁签字、谁负责”的检验制度,确保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运输企业和客运汽车站要进一步严格对营运车辆的安全检查,加强对所属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管好自己的车,管好自己的人。对客运秩序混乱、经常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尤其是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运输企业,该整顿的要坚决整顿,该停业的要坚决停业,直至取消其营运资格;对直接责任人员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要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隐患不整改不放过、有关责任人员不追究不放过的原则,严格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五)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整改。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是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多发的有效举措。各级政府及交通部门要切实加大投入,加强对急弯、陡坡、高路基路段等险桥险段的治理,进一步完善道路隔离、防护设施和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改善道路安全状况。在新建、改建道路时,交通安全设施要与道路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对无交通安全设施或者交通安全设施达不到标准的道路,不得验收、通车。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发挥牵头作用,积极组织公安、交通、建设等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在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协调机制,严格落实事故多发点段的排查、通报、整改责任制,坚持边排查、边治理的原则,对事故多发点段做到早发现、早会诊、早整治,严防交通事故在一定时间、空间重复发生。

  (六)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发动全社会参与,争取社会理解、群众支持是成功开展压事故工作的基础。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大力开展交通安全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使之经常化、制度化。要充分运用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对驾驶人员等进行警示教育,使驾驶人员从血的代价中吸取教训。要针对不同群体的交通特点和事故发生情况,广泛开展“交通安全企业”、“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社区”、“交通安全学校”建设,继续深化交通安全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进企业的“五进”活动,充分发挥各种宣传手段的作用,把交通安全工作延伸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和千家万户。在公路沿线,要逐村进行宣传;在运输企业,要把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到驾驶员;在中小学校,要使学生熟悉交通安全常识;在城市,要让宣传教育进社区,真正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浓厚氛围。

四、整治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着眼全党全国工作大局,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从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快速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出发,把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作为执政目标之一,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在人流、物流、车流增加的情况下,实现道路交通事故逐年下降、人员伤亡人数明显减少,真正使人、车、路协调发展。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人力、财力、物力的投入,切实解决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量不足的问题。要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全国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上来,做到组织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综合措施到位。在具体工作中,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既要坚持治标,更要注重治本;既要树立新理念,又要探索新思路、新办法。要下大决心,花苦功夫,打一场硬仗,坚决把交通事故降下来,尽快使交通安全状况有一个明显的好转,争取在年内取得明显的成效。
    (二)协力配合,综合治理。道路交通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和方方面面,必须多管齐下,多策并举。各有关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增强大局意识、协作意识,密切配合,形成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各地、各有关部门在管理理念上,要由过去重处罚向“以人为本、关爱生命”日常教育转变。在管理的对象、范围上,在突出对人的管理的同时,要从调整车型结构、治理事故多发路段、改善道路安全设施等方面,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综合治理。在管理的方法、手段上,要由传统管理向现代管理转变,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水平。在管理的具体措施上,要由过去侧重于行政措施向经济、法制、教育、行政等综合管理转变。

  (三)严格管理,文明执法。要坚持依法治路,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要进一步加强对道路交通执法队伍的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严格训练,切实提高道路交通执法队伍的素质,提高管理道路交通的能力和水平。当前,要教育道路交通执法队伍在坚持严格、公正执法的同时,必须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积极主动地为广大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服务。对有法不依、徇私枉法、乱罚款、滥收费等不能严格、公正执法甚至执法犯法的人员,要坚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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