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活动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常州市整顿和规范价格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29/2003-0008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办发〔2003〕112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2003-09-30 公开日期:2003-09-30 废止日期:2006-03-24
内容概述:对我市价格秩序方面存在的混乱状况制订了整顿和规范价格秩序方案。(注:2006年3月24日废止)
关于印发常州市整顿和规范价格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常政办发〔2003〕112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常州市整顿和规范价格秩序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九月三十日

  
 

常州市整顿和规范价格秩序工作方案

  近年来,我市整顿和规范价格秩序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在一些领域价格秩序混乱的状况仍然存在。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创造更加良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环境,现就我市整顿和规范价格秩序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会议精神,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继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加大治本工作力度,加快建立诚信体系,加强法制和制度建设,巩固扩大整顿和规范价格秩序的成果。

   二、工作目标

  (一)消费治乱减负力度明显加大;

  (二)教育医疗等社会热点行业乱收费现象明显改善;

  (三)市场价格秩序得到明显规范;

  (四)群众和社会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重点内容

  (一)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整治。结合农村税费改革,把农村价格和收费检查工作日常化、制度化。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农民的维权意识和能力。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作用,及时处理农民反映的价格、收费问题。全面实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使公示制度长期坚持而不流于形式。建立县、乡、村农村价格监督三级网络,为搞好涉农价格和收费监管提供组织保证。

   (二)教育收费专项整治。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认真清理教育收费政策。物价部门要会同教育、财政等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全市教育收费专项治理,对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城市中小学教育收费和教育主管部门收费实施专项检查,尤其是对农村中小学生就学收费进行监督检查。

   (三)药品价格和医药收费专项整治。继续开展防治非典药品及相关商品价格专项检查,在前阶段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仍要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对市场药价进行跟踪检查,防止反弹,巩固成果;继续开展对招投标药品和其它药品价格的检查,进一步完善价格和收费政策,切实减轻患者的负担;继续加强医疗服务价格检查,在以往整治的基础上,抓住当前反映强烈、群众举报突出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曝光、严肃处理。同时,要进一步降低药品虚高价格,落实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规范药品集中指标采购价格及收费行为,改进医用材料价格监管办法。

   (四)价格信用建设和价格法制建设。继续深入开展“价格、计量信得过”活动,大力倡导公平、合法、诚实、守信的价格道德;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规范工作,建立健全系统内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自我约束机制,发挥企事业单位物价员在促进企业价格自律、加强内部价格管理、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等方面的作用;落实教育、医疗价格公示和铁路、电信行业明码标价规定,制定房产、旅游、停车等行业收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已出台的价格规章,规范案件审理的各个环节,逐步建立价格行政执法的制约机制,重点推进价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和改进价格审批制度,坚决纠正越权制定价格和越权收费的行为。

   四、具体步骤

   第一阶段(10月份)。抓好六项检查:一是商品房专项检查,制止擅自定价、虚报成本、价外收费、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促进住房消费;二是市区物业收费专项检查,大力整治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取消各种不合法收费,维护居民合法利益;三是全市教育收费公示制督查,推广和完善教育收费公示制,增强公示覆盖面,提高规范化程度;四是教育收费监管,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新一轮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收费的有关规定,降低择校生收费标准,规范教育收费秩序,减轻学生家长负担;五是越权定价行为的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政府定价行为。

   第二阶段(11月份)。重点推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度,年底前全面完成乡镇及乡镇以上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公示工作,具体要制定落实好五个《办法》,搞好一项督查,建立健全系统内行政事业性收费自我监管机制,规范证照验审的乱收费行为。五个《办法》是:《常州市行政事业性单位证照验审收费管理办法》、《常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互审互查管理办法》、《常州市“一日游”、“二日游”价格管理办法》、《常州市停车场收费管理办法》、《常州市商品房价格行为规则》;一项督查是指开展“防非”收费减免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维护企业和群众的利益。

   第三阶段(12月份)。开展“两项创建”,“两项检查”和总结部署工作。两项创建:一是争创价格诚信单位活动,二是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学校”活动,经宣传发动、组织申报、考核验收、社会公示、确认命名等程序把关,评出我市的“AA”、“A”级价格诚信单位和“教育收费规范学校”,增强企事业单位的价格自律意识,发挥市场主体的先导和示范作用,塑造价格品牌工程,努力营造社会诚信氛围;两项检查:一是组织对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二是由物价、工商部门组织对社会中介机构超范围经营涉案财产估价鉴定业务及乱收费进行专项检查,规范中介涉案鉴定收费行为;总结部署是指年底总结全年整顿和规范价格秩序工作,并部署明年工作。

  五、组织领导

   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是党和政府的重要职能,更是全市各级物价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市物价部门应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顿和规范价格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日常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整顿和规范价格秩序的情况掌握、工作协调、组织检查等工作。同时,应强化对各辖市、区物价部门的工作指导和督促,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整顿和规范价格秩序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