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精神及《常州仲裁委员会章程》关于“任期届满,更换1/3组成人员”的规定,经常州仲裁委员会商有关部门提名推荐,市政府同意聘任15位同志为第三届常州仲裁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
主 任:俞志平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孙祖培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任新华 市司法局局长、律师协会会长
汪永健 市外经贸局局长
委 员:朱建文 市房管局局长
谢俊辉 市交通局局长
蔡建兴 市财政局副局长
孙永贵 市国土局党委副书记
陈中云 市人民银行副行长
周炳荃 市工商联副会长
常 青 市建设局副局长
金钰如 市经贸委副主任、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副会长
朱亦东 市工商局副局长
彭田夫 金坛工商局副局长
顾新东 溧阳工商局副局长
秘书长:孙祖培(兼)
二○○三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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