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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组织2003年度全市目标管理年终考核评比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29/2003-0007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办发〔2003〕131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2003-12-08 公开日期:2003-12-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根据相关文件,结合全年政府工作目标管理实际情况,对组织2003年度全市目标管理考核评比作了具体规定。
关于组织2003年度全市目标管理年终考核评比的通知
常政办发〔2003〕131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根据《常州市政府工作目标管理办法》(常政发〔2001〕111号),和《关于印发“三个第一”和“六个前十名”竞赛活动考核办法的通知》(常政发〔2003〕175号),结合今年政府工作目标管理实际情况,现就组织2003年度全市目标管理考核评比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依据

   目标管理年终考核评比依据《常州市政府工作目标管理办法》和《常州市人民政府2003年目标任务》(蓝皮书)进行,“三个第一”和“六个前十名”依据《关于印发“三个第一”和“六个前十名”竞赛活动考核办法的通知》进行。

   二、奖项设置和名额

   (一)目标管理奖项:

   1.开拓争先奖:2-3个;

   2.组织服务奖:10个;

   3.优秀项目奖:5-8个(其中为民办实事项目3个);

   4.支持服务奖:2-3个。

   (二)“三个第一”和“六个前十名”奖项:

   1.三个第一:在各辖市、区中分别评出年度工业投入增幅第一、财政收入增幅第一和农村居民收入增幅第一。

   2.六个前十名:

  外资到位前十名:外资到位评出省级以上开发区前2名,重点工业园前2名,企业前6名;

  技改投入前十名:评出各类企业完成年度技改投入前10名;

   上缴税收前十名:评出各类企业上缴税收前10名;

  私营经济前十名:私营经济发展评出辖市、区前2名,乡镇前5名和私营企业前3名;

   工业后劲项目前十名:工业发展后劲评出省级以上开发区前2名,重点工业园区前2名,工业企业前6名;

  技术创新前十名:技术创新评出辖市、区前2名,企业前8名。

   三、参评对象

   凡列入《常州市人民政府2003年目标任务》的单位均作为参评对象参加目标管理考核评比。凡符合条件的辖市(区)、省级以上开发区、乡镇、重点工业园区和各类企业均作为参评对象参加“三个第一”和“六个前十名”评比。

   四、目标管理参评条件

   (一)全面完成《常州市人民政府2003年目标任务》中相关的目标任务。其中,开拓争先奖授予全面完成调控目标,并积极完成全市各项工作,开拓争先成绩突出的辖市、区。组织服务奖授予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开创工作新局面,在组织实施全市重点目标中成绩显著,为全市重点目标完成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的政府部门。支持服务奖授予全面完成地方设置的重点目标,支持配合地方经济建设成绩突出的国家或省属在常部门。优秀项目奖授予全面完成建设任务,质量优良,技术先进,效益良好的当年竣工项目以及完成情况突出,市民反响较好的为民办实事项目。

   (二)认真开展目标管理工作。参评单位有主要领导负责目标管理工作;年初有目标分解落实,责任明确;有联络员负责沟通信息,并按要求及时向市目标办报送有关报表。

   (三)主动申报奖项。开拓争先奖、组织服务奖、优秀项目奖参评单位主动向各归口牵头部门申报,支持服务奖参评单位主动向市目标办申报。所有单位在确定为推荐对象后向市目标办报送全年目标完成工作总结和参加评奖的申报材料。

   五、考评办法及程序

   (一)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及程序

   目标管理考评根据《办法》关于“一票否决”的规定,拟在年度考评开始前,先请监察局、劳动局等单位提供年度发生“一票否决”问题的单位;同时请市统计局等单位对各辖市、区及部门年度目标任务中的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初步审核把关。凡经审核未全面完成目标或年度发生“一票否决”问题的辖市、区及部门,各口不得作为目标管理奖候选对象推荐。

   年终考核评比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归口考评阶段。原则上由牵头部门组织各归口辖市、区及部门,对照年度目标任务要求,通过自查、互查、自报、归口评议的办法推荐出参加评优的候选对象。评比推荐过程中,要体现实事求是和好中选优的原则。

   组织服务奖由牵头部门组织归口部门向市目标办推荐。推荐名额分配如下,综合口3个,建设口2个,经贸口1个,财金口2个,科教口2个,农村口1个,外经口1个。

   优秀项目奖由牵头部门组织归口部门向市目标办推荐,其中为民办实事项目由市目标办推荐。

   开拓争先奖由地区口牵头部门组织各辖市、区和其它市归口牵头部门民主评议推荐,推荐名额不超过4个。

   支持服务奖由市目标办组织相关国家或省属在常部门和市归口牵头部门民主评议推荐,推荐名额不超过5个。

   第二阶段,综合考核阶段。由市目标办召集各牵头部门,并请市人事局、统计局、监察局等单位参加,组成目标管理考评小组,听取推荐对象汇报并现场查看,对相关的各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严格考核。

   第三阶段,考核汇总阶段。按照《办法》“年终考评实行百分制”的规定,各奖项候选对象完成目标任务实绩得基础分50分,市长、副市长考评占15分,考评小组测评占20分,各辖市、区测评占15分,总分为100分,由市目标办分别组织上述三个方面的考核和测评。

   测评投票结束后,由市目标办汇总考核结果,考评小组根据考核结果形成考评意见,提出年度目标管理奖励建议名单,经市政府工作目标管理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后,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批准。

   请各辖市、区及部门根据以上要求积极准备年终考核评比工作,考评三个阶段工作的具体时间由市目标办另行通知。

   (二)“三个第一”和“六个前十名”考评办法及程序

   “三个第一”和“六个前十名”考评按照《关于印发“三个第一”和“六个前十名”竞赛活动考核办法的通知》进行。

   六、奖励兑现

   1.根据考核结果,对承担并完成全市重点目标的部门,在年度目标奖的基础上,在职人员增发10%奖金;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部门,在职人员扣发年度目标奖标准的10%。

   2.目标管理开拓争先奖、组织服务奖和支持服务奖各奖5万元;优秀项目奖各奖1万元,项目责任单位可自筹发放奖金1万元。

   3.“三个第一”的获奖单位,各奖励3万元;“六个前十名”的获奖单位,各奖励1万元。

   附件:政府工作目标管理归口管理部门(地区)名单

二○○三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

  政府工作目标管理归口管理部门(地区)名单

  地区口  牵头部门:计委

  金坛市、溧阳市、武进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戚区。

  综合口  牵头部门:计委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计委、信息办、公安局、监察局、司法局、人事局、统计局、机关事务局、法制办、体改办、安全局、信访局、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建设口   牵头部门:建设局

  建设局、交通局、环保局、规划局、房管局、园林局、城管局、人防办、邮政局、电信公司。

  经贸口   牵头部门:经贸委

  经贸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药品监督局、供电公司。

  财金口   牵头部门:财政局

  财政局、审计局、旅游局、物价局、粮食局、人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供销社。

  科教口   牵头部门:教育局

  教育局、科技局、文化局、广电局、卫生局、计生委、体育局、民族宗教局、地震局。

  农村口   牵头部门:农林局

  农林局、民政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气象局。

  外经口   牵头部门:外经贸局

  外经贸局、外事办、侨办、台办、国检局、海关、海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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