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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授予周新中等10人常州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的决定
索 引 号:014109429/2003-0003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发〔2003〕93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2003-06-11 公开日期:2003-06-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共同维护社会治安,授予周新中等10人“常州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
关于授予周新中等10人常州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的决定
常政发〔2003〕93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2002年,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共同维护社会治安,涌现出一大批临危不惧,不畏强暴,不怕牺牲,抢险救灾,救死扶伤,勇于同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的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根据《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有关规定,决定授予周新中、吉生连、宋林科、毛雪伟、任志平、沈建、周伟平、薛国保、刘洪明、黄志金等10人“常州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

  希望上述受到表彰的同志,谦虚谨慎、再接再厉,为维护社会的治安稳定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再作新贡献;同时,市政府号召全市人民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加快富民强市,早日实现“两个率先”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附件:常州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名单

二○○三年六月十一日

常州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名单

   1、周新中,男,35岁,武进华利达五金砂带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2、吉生连,男,67岁,金坛市茅麓镇花雨村村民

   3、宋林科,男,53岁,溧阳市后周镇新街88号居民

   4、毛雪伟,男,34岁,武进区礼嘉镇毛家村个体驾驶员

   5、任志平,男,26岁,溧阳市客运公司驾驶员

   6、沈  建,男,35岁,常州外事旅游出租车公司驾驶员

   7、周伟平,男,31岁,新北区孟河镇黄山村个体驾驶员

   8、薛国保,男,54岁,金坛市直溪镇直溪村村民

   9、刘洪明,男,30岁,常州出租车公司驾驶员

   10、黄志金,男,41岁,戚墅堰机车车辆厂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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