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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排财政资金对我市抗非典专项援助
贷款所需还贷资金缺口进行补贴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有关对受“非典”影响的行业进行援助的政策,市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就抗“非典”专项援助贷款达成初步意向,同意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借款人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10000万元短期贷款,主要用于我市城市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及支持受“非典”冲击最重的城市公交企业改善经营状况,满足抗击“非典”对短期资金需求。根据国家开发银行要求,该贷款到期后,如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能按借款合同偿还贷款,应由市财政安排资金进行补贴,以保证银行贷款本息的偿还,并将该部分财政资金列入同期年度财政预算。
专此报告,请予审议批复。
二○○三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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