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两控区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十五”计划的批复》(国函〔2002〕84号)和《江苏省环境保护“十五”计划》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市环境保护工作水平,现将《〈常州市二氧化硫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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